有沒有懂勞動合同法的專業朋友能不能幫幫我?

2025-02-24 16:20:10 字數 5808 閱讀 2273

1樓:冰靈九藍

有沒有懂《勞動合同法》的專業朋友,能螞巨集不能幫幫我這種情況我覺得你要請專業的悶鎮冊律師諮詢是最好旅櫻的,這樣的話對你以後工作中有什麼惡問題的出現,因為很大的幫助。

2樓:郯稷

既鏈坦然公司想辭退你,公司和你簽訂的勞動合同裡,公司是有這個權利的,棚飢桐肢虧同時,公司也會找到一些理由,你沒有必要跟公司理論,就順坡下驢,即便繼續在這個公司工作,也不會有什麼好的結果。

3樓:肼風溼

這個可能是你的自己的原因碼碼也比較多,你們提前離職了,或者是沒拿到團沒工資,但是遲或哪你已經沒有,反正任務這個是工作攻速 老公說的規定你委婉的公司規定,他也可以扣你的工資,但是最後乙個工作他必須發給你。

4樓:網友

用人單位末位淘汰解除合同,沒有法律依據,閉族晌屬於違法解穗答除,應該按雙倍補償標準進行賠償。如果用人單位不支付轎鋒,你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決,勞動仲裁免費,程式很簡單,建議你走法律程式解決。

5樓:網友

勞動法就沒有末位淘汰制一說,他們口頭說的任何關於解聘,或者是開除的事情,你都可以無視,你打你的卡,上你的班即可。如果是解聘穗友,或者不發工資,或者不讓打卡什麼的,你都可以猜孫槐拿勞動合同直接去勞動局仲裁,這種是一告乙個準。至於說你說的n+1我個人的建議是如果你工作年限比較長,n+1拿的比較多,的確可以考慮拿n+1,如果不長的話不建議拿,除非說你找好了下家,因為沒有那個企業喜歡你和之前的企業有經濟糾紛,說白了,就是為你以後的凱桐求職的路好走點,說不定你那天找個好企業,背調的時候,有家企業說你是被開除,拿n+1走的,這個別人企業肯定不喜歡。

6樓:驍途布衣

我覺得你首先要收集好相關證據。包括你跟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工資轉賬發放記錄。

陵櫻以及公司所謂的需要辭退,你的一些證據包括口頭的。郵件的之類的。其實主要根據勞動法的話,公司如果。

首先提出辭退員工的話,那麼是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的。而且就算如果員工不能勝任該工作公司的首先是需要把這個。員工調離所在的崗位調到乙個符合他現殲慶在實際工作能力的崗位之後,如果之後才不勝任的話,再解除是合法的。

所以我覺得你應該先做好。申請勞動仲裁的乙個準備。其實申請勞動仲裁只要你把相尺改叢關資料提交上去,只要等仲裁委**,然後仲裁結果下打就可以了是不需要你再去花額外的精力去。

準備什麼的。

7樓:青青職業諮詢

一,勞動法銷掘讓不允許末位淘虧局汰,要轉崗培訓再安排。二,若真辭退要付補償金。勞動仲裁不麻煩,散蔽照實際情況反映就行。

8樓:何志平先生

2013年7月修訂的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中規定: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襲隱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第四十慎隱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二) 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你的情況屬於按照第40條第2款被解除合同的,而46條規定這種情寬禪廳況應該得到補償,補償的方法是按照第47條的規定。

9樓:網友

如果單位認為你不能勝任工作,可以調崗或培訓一段時間,還不能勝任工作,單位可以提前乙個月通知解除,只是不用支付代通知金,但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按照工作年限,每滿一年乙個月,不到半年半個月工資補償,工作半年以上,也是按照乙個月工資補償。

如果單位拿不出證據證明你不能勝任工作執意解除勞動關係,構成違法辭退,需支付你賠償金。

跟單位溝通時禪世讓單位拿出你不能勝任工作的理據,講講你在單位所做的貢獻敬襲缺,怎麼盡心盡職等等,同時也收集證據,以備到時候發生糾紛申請仲裁時需要亮辯。

10樓:網友

你這個都不用什麼麻煩的啊,本來就沒有什麼末尾淘汰的,這個是不合法的說法肆並,但公司完全有權解僱員工穗消,前提是做出工齡的補償,所以很簡單,你要求公司拿出補裂族跡償就可以了!

11樓:養安彤

如果簽訂的勞動合同上沒有這條的話,昌敗公司如果要解聘你,你可以要改迅判求公司補償金的。正常每幹滿一年就有乙個月的補償金,以此類推,如果公司不給的話,你可以到勞動部核改門申訴。

12樓:北海九道

公司口頭通知要解除,你,你應該收集一下證據,找一些專業律師到勞動仲裁去申訴。

13樓:全是三不沾

勞動顫盯法網上賣友可以查到全部原文。你可以自己看。勞動法裡面沒有什麼末位淘汰制,只要法律文上茄配和沒寫的,都不支援。公司規定不能高於法律。

14樓:蘊嫻劉

情況比較複雜的情況下,我建議你諮詢法律援助,可以撥姿態打**12348,或者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去諮詢法律援助律師。

尋藥要問對醫生,你在網上問的很多是野乎不具備專業法律知識的一些建議,跡脊源專業的事情還得專業的人去做!

15樓:廬江半仙

只能說具體情況不清楚,但建議你冷靜處理,申請勞動仲裁。可以依法維護你的自身權利的,

16樓:超級奶爸

需要請律師了,他們才專業。

有懂勞動合同法的朋友嗎?

17樓:任若蘭

6個月經濟補償金加乙個月代通知金。

18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7個月工資+1個月代通知金,也就是8個月你的工資!

勞動合同法條!

我空間內有相關法律!

19樓:網友

如果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係,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七條、第九十七條執行。第九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法施行前按照當時有關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按照當時有關規定執行。指的是2008年1月1日以前的補償按老辦法執行。

如果你的工資超過市平均工資的3倍等情況,要另行分段計算,否則,可以連續從你開始工作起連續計算。

如果你能證明是單位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則補償金須乘以2.

建議你看一篇文章,《上海勞動保障》2010年第一期,「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案例解析」蠻權威的。

20樓:王寧熙哲

要解答你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幾個問題,第一,你與公司的勞動合同是否一直是連續的?第二,2008年1月1日《勞動合同法》實施後你與單位續簽過幾次勞動合同?第三,公司要單方終止與你的勞動關係是以什麼形式通知你的?

21樓:春來佳景

律師答覆:

首先你要先確認你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還是勞務合同?

其次,如果是勞動合同,而且你的時間是一直從2004年不間斷地持續到2011年4月,那麼,單位單方無故解除與你的勞動關係,支付的就不是經濟補償金,而是雙倍賠償金。

最後,就是在證據上你應該注意收據你與公司的勞動關係證據,比如勞動合同、工資單等,還有公司單方解除與你勞動關係的證據(比如單位的解聘通知書或者單位解聘你的錄音或者是你回去單位上班而單位拒絕你上班的相關證據等等)

以上的答覆希望可以幫的到你,祝好!

有沒有懂勞動合同法的朋友?麻煩幫忙解答一下

22樓:風塵世射手

應該給付三倍工資:《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根據勞動部《關於職工工作時間有關問題的覆函》第4條明確規定:法定假日應另外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是另外支付,所以當日應得工資不包括在內。

計算方式就是用你當日應得工資乘以四,就是你應該得到的所有工資。

23樓:網友

倒班的工作屬於綜合計算工時制度,不能以五天工作制來論;因為你們的工作時間是上12h休24h,所以如果產生加班費也只是工作當日的延長工時,及法定節假日(如果上班)的加班費,也就是倍和3倍的問題,不存在週六日加班;

另外,你可以計算一下你的年工作小時數,看是否有超時情況,如果有超時情況,那公司是違法的。

關於職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時間和工資折算問題的通知。

勞社部發[2008]3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局):

根據《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令第513號)的規定,全體公民的節日假期由原來的10天增設為11天。據此,職工全年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和工資折算辦法分別調整如下:

一、制度工作時間的計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節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天/季。

月工作日:250天÷12月=天/月。

工作小時數的計算:以月、季、年的工作日乘以每日的8小時。

二、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

按照《勞動法》第五十一條的規定,法定節假日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支付工資,即折算日工資、小時工資時不剔除國家規定的11天法定節假日。據此,日工資、小時工資的折算為:

日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

小時工資:月工資收入÷(月計薪天數×8小時)。

月計薪天數=(365天-104天)÷12月=天。

我想想請教有關勞動合同等法律方面的知識

24樓:戚廣利

1、如果是勞動關係,沒有訂立勞動合同,也應用按照《勞動合同法》,可以申請工傷。

2、如果是勞務關係,只能適用《民法通則》,按照人身損害賠償處理。

3、區分兩者關係的關鍵是夠不夠勞動關係,如果不是勞動關係就是勞務關係。

25樓:網友

如果單位沒有向勞動部門申報,個人應該及時申報工傷認定申請,待傷愈後進行勞動能力鑑定,根據鑑定情況申請傷殘補助。申請時,要把你在單位工作的證據帶上,比如工資條、考勤卡等等,還要負傷的醫療診斷證明。

26樓:黃心明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發生了工傷事故導致的人身損害,有營業執照的走仲裁路線,無營業執照的走法院訴訟路線。

27樓:

要證明有傭工關係,如果不能就只能證明無因管理了,不管怎麼說導至人身損害,也是要賠的呀。

請大家幫幫我?我不太懂勞動合同法

28樓:網友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據此你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據此你還可以要求企業支付補償金。

懂勞動合同法的朋友進來,告訴我該怎麼辦?

29樓:簡簡單單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82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的,自第二月起,要支付雙倍工資的。同時合同期限在三年以上的合同,才能約定三個月的試用期。依據你的情況,你可以向公司提出如下訴求:

1、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2、要求補籤勞動合同。但是由於沒有書面約定工資,你現在的工資只能參考你的工資條作為標準了。

3、如果公司沒有給你參加保險的話,你可以按《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即時辭職,並要求公司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你也無須再工作乙個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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