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權怎麼設立,怎樣設立居住權

2025-02-23 02:40:14 字數 3572 閱讀 6217

1樓:創作者

居住權可通過居住權合同及遺囑方式設立。通過居住權合同設立居住權的,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耐槐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的,參照適用民法典第二編第十四章的有關規定。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橡畝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七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梁滲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2樓:情感導師墨無憂

房產居住權登記辦理流程1、設立的時間點。2、發生物權效力的時間。3、居住櫻茄權需提供的原因檔案,根據《民法典》規定,結合《民訴法世清》的相關規定,申請居住權的原因檔案可分次三搜頌前種。

4、居住權辦,居住權辦理的一般程式為房屋所有權人和居住權人雙方共同提出申請。如以遺囑方式設立的。

3樓:雲上宜昌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居住權是民法典的乙個新規定做運型,什麼是居住權?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權利。設立居住權應當採取書面形式訂立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1.

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純猜和住所;2·住宅的位置;3.居住的條件和要求;4.居住權期限;5.

居住權悄棚一旦設立,就意味著居住權人有權居住至死亡之時,即使是產權人也無法要求居住權人騰房。希望我的對你有所幫助!望。

4樓:曾廣聯

居住權需要通過書面方式設定。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當事人的姓名或燃迅者名稱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367條,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茄段梁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四)居住權顫運期限;(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5樓:陳盼盼

法律分析:設立居住權的方式:

一)當事人依照合同約定取得居住權;

二)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取得居住權;

三)當事人依照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

四)當事人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衫顫晌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洞鬧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或鋒設立。

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6樓:侯義民

當事人通過合同或者遺囑的方式設立居住權。居住權無償設立,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埋高登記時設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滲租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叢液兆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7樓:彭宗輝

居住權設立的方式如下:

1、以合同察大方式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居住權合同。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住宅的位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居住權期限;解決爭議的方法;

2、以遺囑方式設立居住權,因繼承取得物權的,自繼承開始時發生效力。居住權人應當召集遺囑人的全體繼承人到不動產登記視窗,書面確認遺囑是否為生效的遺囑,然後持該份生效遺囑、遺囑人死亡證明申請辦理居住權登記;如果房主的繼承人也需要辦理繼承登記,您可與全體繼承人、受遺贈人共同申請;

3、以生效法律文書設立居住權。生效法律文書也是居住權設立的一種方式,如果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員會的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居住權,居住權人可單方申請。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七條。

設立居住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橘巧居住權合同。

居住權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當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稱和住所;

二)敗伍豎住宅的位置;

三)居住的條件和要求;

四)居住權期限;

五)解決爭議的方法。

8樓:程志君

居住權是一種非房屋所有權人對房屋享有的佔有與使用的權利。只能由房屋的所有權人為其他人設立隱基。《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或者立遺囑人遺囑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橡碧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居住權無償設梁攜舉立,不得轉讓,不得繼承,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居住權人死亡的,居住權消滅,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怎樣設立居住權

9樓:張雲鵬

法律分析:設立居住權需要兩個條件:1、設立居住權的雙方採取書面形式約定,書面約定一般包括當事人的姓名運手或者名稱和住所、住宅春正的位扒悄悔置、居住的條件和要求、居住權的期限、以及解決爭議的方法等。

2、需要到不動產登記機構進行公示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沒有登記,則不產生居住權。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的概念:「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10樓:

摘要。親~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

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居住權怎麼設立。

親您好~以下是居住權的設立方式:(一)當事人依照合好褲兆友租同約定取得居住權;(二)當事人依照法律規定取得居住權;(三)當事人依照遺囑等法律行為取得居住權;(四)當事人因取得時效的經過取得居住權[大紅純賣花]<>

親~根據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條 居住權人有權按照合同約定,對他人的住宅享有佔有、使用的用益物權,以滿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八條 居住權御枯巖無償設立,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設立居住權的,應當向登記機構申請居住權登記。

居住權自登記時設立。《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九條 居住權不得轉讓、繼承。鎮御設立居住權的住宅不得出租,但是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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