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無1所2不2能
肯定不能自己辭職了,不知道你在什麼地方,正常的員工工作十年以上,公司是不能辭退員工的。
勞動法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 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如果你沒有違反,公司和你續約如果你不續約,按照1年乙個月工資補償,那就要給你15個月的工資。如果你願意續約,公司不和你續約,那按照雙倍補償,30個月,所以別自己離職。只要你不違反勞動法39條,公司就沒有權利辭退你。
如果公司真的辭退你,你也要看下你的合同,保險啥的是不是齊全。這些都是需要補償的。
2樓:廣州牟律
你要自己辭職的話,沒有補償,當然就更沒有賠償了。
我在公司幹了七年了,我們是個小廠只有幾個人,我想要離職怎麼給老闆說,需要提前說嗎?大概提前多久說
3樓:匿名使用者
需要提前說。
首先建議找乙個最中肯的理由,比如因為身體原因或者家庭原因不得不辭職,或者說一些有情義的惋惜的話,感謝一聲在任時所有幫助過自己的領導和同事以及其他人。領導會為你的真誠打動,為你的明事理而給予支援。也可以用以下幾個理由作為參考:
1、陪伴孩子只屬於我的三年。如果我是老闆,那我對這句話真的沒有半點的抵抗力,孩子是父母的全部,陪著孩子成長是每個父母的願望,多少父母因為經濟問題而錯過了孩子的成長,落得遺憾終生。孩子只有前三年是屬於父母的,以後會分別屬於學校、公司、另一半、子孫後代等等。
2、實話實說。語氣委婉,儘量把責任往自己身上攬,例如,我不能勝任這份工作,呆在這裡只會給公司帶來損失,聰明的老闆一聽就知道什麼意思了。注意最好不要說公司的不好。
3、告訴老闆我太累了,受不了這工作了,或者身體狀況出現問題了。這比直接說自己生病離職要委婉的多,讓雙方都容易接受。
來公司已近一年多,於公司未做絲毫貢獻,於己倍感壓力,身心疲憊。公司上下全是領導,左右都是耳目,工作半年,言行舉止謹小慎微,必恭必敬,惟恐言行不當再遭人嗤,長此下去,身上無半點血氣,做人做事也失原則。
4樓:溫聞柏
工作是雙方的選擇,不管哪方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員工都要辦理離職。具體離職手續流程如下:
1、員工提出離職申請:正式員工需要提前三十天申請,試用期員工需要提前3天申請;
2、員工離職手續辦理:主要是需要員工辦理離職申請單的逐項審批、辦理員工離職物品交接表、辦理員工結算申請表、獲取離職證明。
4、關於補償與失業金:如果是公司辭退自己,在結算的時候需要進行補償,失業金需要自己主動去人社部門辦理。
5樓:空巢老人說寂寞
要看你老闆是哪種型別的人。
如果他是乙個很耿直的人,你就明明白白地告訴他:我累了,膩了,感覺身體適應不了此份工作,想休息休息。
如果他是乙個多疑心的人,你就委婉地說,我成了大齡剩男剩女,想回去成家立業了,我會一輩子記住老闆您的好。
不管怎麼樣,態度要明確,堅決。
6樓:果子
這種事不奇怪的,離職後重新選擇乙份職業的想法很多人都會有,所以不用糾結。出於禮貌,你可以提前跟單位老闆或者說是領導做一下溝通,說自己因為一些事情打算辭職,可能去選擇一分新的行業或者回老家座找乙份工作。理由是很多的,要是出於禮貌你可以跟老闆提前三個月說一聲,給老闆留出充足的時間招聘接替你的人,以免老闆被動。
7樓:專業雜工
都需要提前乙個月說的,好聚好散,讓老闆也有準備時間,找人頂替你。辭職更體現出職業素養。
8樓:網友
按照正常的公司流程是提前乙個月給領導打辭職報告,這中間看領導是啥時候讓你離職,但最晚乙個月後不管何種原因都讓放人離職的。現在找工作每個工廠基本都一樣的。考慮好再離職。
9樓:網友
不管在**工作?不想幹了,都應當提前和公司說,這是對公司領導的最起碼尊重,你可以說明自己不想幹的理由,取得公司管理者的認同,順利的解除煩惱。
10樓:匿名使用者
書面提出辭職信。乙個月後可以走人。理由無所謂。介紹乙個「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11樓:網友
進公司時籤勞動合同裡面有關於辭職的規定,按規定做就可以啦。
12樓:甄甄
我在公司。小草。只有幾個人。
我想要離職,怎?需要提前說嗎?大概提前多久說。
我在公司。幹了七年了。是個小廠。
我要想離職的話。就因為。跟老闆說。
想要。找個好工作。提前聯絡。
需要提前說。今天乙個月輸。讓老闆好培養人。
找好弄。
在工廠做6年了老闆不批辭職怎麼辦
13樓:
摘要。您好,你好,如果這種情況老闆不批辭職,那您這邊就是寫書面辭職報告,並在離開單位回公司30天之前,將書面辭職報告遞交給上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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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你好,如果這種情況老闆不批辭職,那您這邊就是寫碰粗飢書面辭職報告,並在離凳茄開單位回公司30天之前,將書笑返面辭職報告遞交給上司。
這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37條規定。
同時您這邊也可以找勞動仲裁機構進行協商解決,但是一般來說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辭職就可以了。
在工廠做了十幾年想辭職怎麼辦
14樓:王煥坤
勞動者想辭職的,沒有必要弄虛作假,可以採取以下辦法:若用人單位存在法定過錯,即《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之情形,勞動者可以書面告知立即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用人單位支付經濟補償金。若用人單位不存在法定過錯,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需提前30日(試用期提前3日)書面告知用人單位,到期後勞動合同即解除,無需任何理由及用人單位同意。
注意儲存已遞交的證據,可採取郵寄的方式遞交。《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老闆,我想離職怎麼辦?
15樓:萌蠢小吃貨哦
真心想離職時,大家都會搬出哪些離譜的離職理由?
是這樣?1、我翅膀硬了。
2、方園附近五千公尺,所有外賣都吃膩了。
3、世界那麼大,我想去看看。
還是這樣?1、老闆,我考上咱們這裡的稅務局了。
2、我家房子拆遷了,分了十套房。
3、我買彩票中了五千萬,財富自由了。
其實,不管你的離職理由有多麼「狗血」,當你道出的那一刻,老闆心裡門兒清:想能不能留才最寂寞。
我一朋友在某大廠,想要跳槽,便告訴領導,為孩子教育,自己想要回老家發展,領導雖想挽留,但總不能讓朋友為了工作耽誤孩子教育成長,朋友得以順利離職。
當然,老闆知道朋友離職的真實原因,但朋友給出的理由,讓他沒有討價的餘地。
因為老闆知道,朋友甩出這樣的理由,那是鐵了心要走的。
我一大學同學,第乙份工作提離職時,很「純真」地告訴老闆,工資太低了。老闆聽聞後說,那給你漲工資,你自己說,你想漲多少。
老闆的話,讓我同學特別尷尬,工資低是他想離職的原因,但也不全是,他想換一家大平臺,但老闆把他可以反擊的路全給堵死了。
匹配多大的offer?你說;業務不喜歡?轉你喜歡的崗位;想去大平臺?公司未來就是你想要的大平臺。
最後我同學還是走人了,但跟老闆叨逼叨了大半天,本來是幾分鐘可以搞定的事,硬是浪費了12ml的口水。
鐵了心要離職,跟老闆「談心」時,就要一錘定音。
要duang的一下,讓老闆知道,你這已是心在曹營心在漢。如此,老闆只會臉上笑嘻嘻,心裡mmp,委婉地挽留一下,然後簽字放人!
16樓:匿名使用者
整體經濟不景氣,如果能撐下去就撐,撐不下去就趕緊換。
17樓:柳雍
想你給你們人事部門談談話,
以前工作過的地方,自己辭職了,現在老闆又打**讓我回去當經理,可是又怕幹不了,好為難,怎麼辦
18樓:網友
我是做人事工作的。
原公司招募已經離職的員工回去工作,通常都是衝著老員工「熟悉公司和客戶情況,能夠很快熟悉工作」這個有點。
但是是否能成功,出於2個要點:
1、公司想招募舊員工,樓主的情況是老闆聯絡的,符合。
2、舊員工願意回去工作。樓主如果覺得自己的能力無法勝任,或者老闆要你做的崗位是「乙個麻煩不斷,負責很難管理的隊伍」,那就不要答應了。現在工作好好的很穩定,為什麼要去舊公司,坐在火山口上面呢?
如果實在無法抉擇,多問問老闆,和公司裡面其他人,現在公司的具體情況。
19樓:胖胖的胖胖
老闆都不怕你怕什麼。
您好,我在廠裡上了15天班現在要走老闆不拿工資怎麼辦
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
工作做了15天 曠工了兩天 老闆說要扣6天的工錢 20
工作做了天 曠工了兩天 老闆說要扣天的工錢 你有不有和老闆寫合同啊如果寫了那你就可以按合同上面來看啊如果沒有寫啊老闆給你錢那就不要去找他了,也就是說已經算好的了,你礦工有不有給你老闆說啊 不能,無憑無據,憑什麼去拿呢?而且是你礦工在些呢。一般的工廠都會規定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您曠工兩天,他肯定會扣...
我是老闆司機給老闆開車1年多了,讓老闆給我加工資老闆說公司有規定,給我說了一些委婉的話
那就是不加咯,這樣的話,如果你覺得工資待遇你可以接受的話,那你就繼續給他當司機好了,如果你覺得不滿意的話,那就換一份工作就是了。是的,公司有公司的制度 老闆說要給我加工資了,要怎麼回 說明你做的好,告訴老闆你會繼續加油,努力工作!不負領導厚望!希望可以幫助到你!老闆給我加工資了,我應該怎麼涗感謝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