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釋出司法解釋規範人臉識別應用,最高法是如何解釋的?

2025-02-15 10:10:22 字數 2982 閱讀 4434

1樓:小徐談生活

人臉識別這項技術如今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普及程度比較高,而且其安全程度也是非常高的,可能在最開始的時候,很多人對於這一項技術認識程度不多,而且信任程度也比較低。當然這也是出於對自己資金安全考慮,但其實這項技術已經非常成熟,並且也是非常安全的人臉識別技術,可以通過人類的虹膜以及人類的骨骼包括其他的一些資訊,記錄人臉的整體資訊,所以在安全和準確程度方面來說,甚至要遠遠高於密碼。

最高法規範人臉識別應用其實在人臉識別應用比較普及以後,人臉識別系統經常會出現在我們的生活當中,比如說我們在上班或者是下班的時候可以利用人臉識別系統來打卡,再比如說我們在出入小區的過程當中,有些小區強制規定業主要通過人臉識別系統才能夠進出小區。而最近最高法,就規範了有關於人臉識別應用的使用。

最高法的規定和解釋最高法規定,在使用人臉識別應用的過程當中,需要取得使用者的同意,在使用者不同意的情況之下,不能夠強制進行人臉識別,比如說在進出小區的過程當中,物業需要首先徵得業主的同意,如果業主拒絕使用人臉識別系統,那麼小區物業不能夠強制執行,如果一旦強制執行,那麼就屬於一種侵權行為,而之所以有這樣的一種規範,就是因為如今人臉資訊也被很多不法分子所利用,所以在進行人臉識別的過程當中,是非常容易造成資訊保安問題的。也正是為了避免這類資訊保安問題的發生,所以最高法規定要規範使用人臉識別應用。

人臉資訊也有被洩露的風險要知道即便是人臉資訊也有被洩露的風險,一些系統在錄入人臉資訊的過程當中,不僅會錄入使用者的個人資訊,同時也會錄入使用者的表情狀態和心情,在這樣的一種情況下,如果一旦人臉資訊被洩露,那麼肯定會為使用者造成生活當中的不便,甚至還會遭到詐騙。

也正是由於綜上原因,所以我國最高法才對人臉識別應用進行了規定,並且在進行規定以後出具了相關的解釋,保護我們的個人資訊是每個公民都應有的權益,而在日常生活當中我們要避免一切個人資訊被洩露的可能。

2樓:周**強強

最高法院的負責人說由於一些經營者濫用人臉識別的技術侵害自然人合法權益的事件頻發,所以他們為了解決這件事情就做出了這種規定。從中可以看出他們對這件事情是非常認真的。

3樓:水瓶問問額

最高法的解釋就是,對經營場所濫用人臉識別技術、小區「刷臉」進門等問題作出明確規定。其中明確,對於違反單獨同意,或者強迫、變相強迫自然人同意處理其人臉資訊的,構成侵害自然人人格權益的行為。

4樓:情感小柒柒

解釋就是以後將會對人臉識別更加的規範化,這樣就可以讓使用者的資訊更加的安全,不會洩漏使用者的私隱,人臉識別也會更加的先進。

最高法關於人臉識別的司法解釋

5樓:姚大利

法律分析:人臉資訊屬於敏感個人資訊中的生物識別資訊,是生物識別資訊中社交屬性最強、最易採集的個人資訊,具有唯一性和不可更改性,一旦洩露將空友野對個人人身財產安全造成極大危害,甚至可能威脅告御公共安全。

法律依鬥喊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千零三十四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個人資訊是以電子或者其他方式記錄的能夠單獨或者與其他資訊結合識別特定自然人的各種資訊,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證件號碼、生物識別資訊、住址、**號碼、電子郵箱、健康資訊、行蹤資訊等。

個人資訊中的私密資訊,適用有關私隱權的規定;沒有規定的,適用有關個人資訊保護的規定。

最高院關於人臉識別司法解釋 法律問題

6樓:翟振振

法律分析:因資訊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資訊、處理基於人臉識別技術生成的人臉資訊所引起的民事案件,適用本規定。人臉資訊的處理包括人臉資訊的收集、氏哪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最高院關於審理人臉識別技術處理個人資訊相關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

第一條 因資訊處理者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處理人臉資訊、處理基於人臉識肆鍵別技術生成的人臉資訊所引起的民事案件,適用本規定。人臉資訊的處理包括人臉資訊的收集、儲存、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

本規定所稱人臉資訊屬於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四條規定的「生物識別資訊」。

第二條 資訊處理者處理人臉資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認定屬於侵害自然人人格權益的行為:

一)在賓館、商場、銀行、車站、機場、體育場館、娛樂場所等經營場所、公共場所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使用人臉識別技術進行人臉驗證、辨識或者分析;

二)未公開處理人臉資訊的規則或者未明示處理的目的、方式、範圍;

三)基於個人同意處理人臉資訊的,未徵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單獨同意,或者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徵得自然人或者其監護人的書面同意;

四)違反資訊處理者明示或者雙方約定的處理人臉資訊的目的、方式、範圍等;

五)未採取應有的技術措施或者其他必要措施確保其收集、儲存的人臉資訊保安,致使人臉資訊洩露、篡改、丟失;

六)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或者雙方的約定,向他人提供人臉資訊;

七)違背公序良俗處理人臉資訊;

八)違反合法、正當、必要原則處理人臉資訊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人臉識別司法解釋

7樓:曾嘉

法律分析:物業服務企業或者其他建築物管理人以人臉識別作為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族宴出入物業服務區域的唯一驗證方式,不同意的業主或者物業使用人請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驗證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援。如資訊處理者處理不滿十四周歲未成年人個人資訊的,應當徵得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同意;未成年人、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要求資訊處理者更正、刪除未成年人兆圓銀個人資訊的,資訊處理者應當及時採取措施予以更正、刪除。

資訊處理者在徵得個人同意時,必須就人臉資訊處理活動單獨取得個人的同意,而不能通過一攬子告知同意等方式徵得個人的同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一百一十一條 自然人的個人資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需要獲取他人個人資訊的,應當依法取得並確保資訊保安,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傳輸他人個人資訊,不得非法買賣、提供或者公腔喚開他人個人資訊。

2025年最高法關於 夫妻債務新的司法解釋適用於2025年的案子嗎

1 對於2014年的法院審理的案子不符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的補充規定 可以申請再審。2 最高人民法院於2017年2月28日公佈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 若干問題的解釋 二 的補充規定 針對司法實踐中出現的涉及夫妻共同債務的新問題和新...

最高院司法解釋關於危險駕駛罪酒精含量超過多少毫升,不適宜判處緩刑

最高院司法解釋沒有關於危險駕駛酒精含量超過多少毫升不適宜判緩刑的條例,只有從重處罰的條例。關於辦理醉酒駕駛機動車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 二 醉酒駕駛機動車,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條之一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一 造成交通事故且負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責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

最高院有沒有關於正當防衛的司法解釋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釋義 第二十條 為了使國家 公共利益 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 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對正在進行 殺人 搶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