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了辭職書是否還用去上班

2025-02-04 05:40:33 字數 1531 閱讀 9550

1樓:國貿奇哥

辭職書是需要上級批准後,才生效;也就是說,必須等上級同意你離職,你才可以不用去上班;

2樓:

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從第二個月起支付你雙倍工資,補交社保,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應支付經濟補償(法律規定詳見《勞動合同法》第條和《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條)。關鍵一點就是證據,需要你和用人單位有勞動關係的證據。至於工作了多少時間,工資每月多少等,可以用「舉證責任倒置」的原則,由用人單位來證明,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將承擔不利後果。

舉證責任倒置」在勞動法領域廣泛存在。《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第13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9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6條,《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第2條均有這方面的規定。工資支付憑證、社保記錄、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考勤記錄等均可要求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

如果你想全面維護你的合法權益,建議你看一下《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和《社會保險法》,你才能知道用人單位到底在那些方面侵犯了你的權益,會使你一生受益。

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如果你認真看一下我以上中書名號《》中所涉及的內容,你才能充分理解我的意思。

我的空間有以上提到的法律規定,你可以去查閱。

3樓:珞珈掌門

要繼續上班的,直到他們批准了。。。如果超過乙個月還沒批准,可以找勞動局解決。

4樓:網友

看你是不是還有工資沒領?工資夠不夠滿月?你還有什麼比如工資及證件、押金是不是被扣得呢?全沒有就不要理它,走人。

辭職報告交了之後還用上班嗎

5樓:夏敏

法律分析:交了辭職信還是需要上班的,交了辭職信並不意味著與用人單位的直接勞動關係會立即終止。如果您在試用期內遞交辭職信,則員工與僱主之間的勞動關係要在3天后才正式終止;如果您在其他勞動合同期限內遞交辭職信,雙方的勞動關係將在收到辭職信30天后才算正式終止;如果單位不同意立即終止,是要上班3天或者30天的。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辭職書交了多久可以走

6樓:點行**

一般勞動者交了辭職報告以後,應當在乙個月之後,辭職到期以後,就可以走人,要求用人單位結清工資以及為其辦理離職手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悶早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襪答用人單螞好雀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我是籤的合同到到期,我交了辭職書到期了是否終止合同

1全部勞動合同期滿只要你不續簽,那該份合同就自動終止。終止後,用人應當一次性結清工資給你,並辦理好社保手續。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終止 一 勞動合同期滿的 二 勞動者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 勞動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 用人單...

我是正式員工,簽了合同,交了辭職書可以馬上走人嗎

1 正式員工,簽了合同,交了辭職書,除了符合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八條規定外,辭職應依法提前通知用人單位的。2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

怎麼寫辭職書既簡單又得體

具體細節如下 1 簡單的辭職信,至少要包括抬頭 對領導或受理部門的稱呼 辭職理由 對工作交接的說明 簽名及日期 2 最後,可以很得體的對相關領導的幫助給予感謝,祝願公司的未來發展更好 3 大體格式如下 尊敬的 經理 人力資源部 您好!很抱歉在這個時候向公司正式提出辭職。我來公司 年了,很榮幸自己成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