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華律網
故意傷害罪,是指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因違法行為造成輕傷以上的嚴重後果,很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罪,侵犯的客體是他人的身體健康權,所謂身體權是指自然人以保持其肢體、器官和其他組織的完整性為內容的人格權。
客觀方面,主要表現為實施了非法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根據《刑法》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應當立案。故意傷害他人,只有達到法定的輕傷以上標準時,才構成故意傷害罪,予以立案。
故意傷害罪的基準刑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只要構成故意傷害罪或過失致人重傷罪、死亡罪,即使非故意也應當承擔法律責任,受害人也是可以要求違法行為人進行民事賠償的。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兩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樓:網友
根據你反映的情況,對方的傷情應屬輕傷(請進行法醫鑑定)。你方的行為構成間接故意。如果經法醫鑑定是輕傷的話,根據你描述的案情,不會追究你的刑事責任,公安機關會對此案進行調解。
200分!!!急急急急急!!!法律問題(故意傷害打人不承認)!!!???
3樓:網友
很同情你,但你的情況的確很難辦!!!而且,你把問題搞得太複雜。其實很簡單的。
不要相信律師,除非他願意先幫你打官司,打贏了才付錢(或者將賠償給他50%),否則,律師是想騙你律師費而已。
我的經驗,你這種情況下打贏官司的可能性小於5%。雖然殘酷,但這是事實。
你沒有證據、而且警察也不在你這邊。你的大嫂的證詞法律效力太弱,對方的證人太多,又有警察的筆錄,相比較,你等於沒有證據。
有乙個偏門,就是,你不斷的試圖去追究對方,將警察還有他們威脅你的證言全部錄下來,錄多幾次,特別是警察的。然後拿這些證據去反威脅他們,估計這樣會比較容易解決。
記住,最終的目標就是要一點補償費。其他的,,,你想讓打你的人坐牢,可能性太小了。。。
4樓:小六子
1、撤案了也可以申請,找律所出委託函就可以到醫院申請。
2、如果能證明不是故意的,就不會觸犯刑法也不會坐牢。但是很難舉證,尤其對方這種情況。
3、可以報警走公安局檢察院再到法院;如果公安局不立案,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訴。你情況說的不太清晰,可以單獨民事起訴只要求賠償住院費醫藥費,也可以起訴故意傷害。
4、不能 傷殘鑑定要醫院出,要由委託函才能出傷殘鑑定,不會很快的,有乙個確診的過程。
5、如果涉嫌輕傷害或者尋釁滋事有可能被拘留。
6、要具體看錄音的質量和與案情的吻合度 不能一概而論 一般只有錄音很難打贏 律師可以不清,但是你的事情蠻複雜的最好找個律師。
7、不可以。
8、事情不算複雜,一般的律所律師都可以解決。
9、先到鎮裡,可能會往上報。
10、一般刑事案子按件收費 輸贏都要付費 看你們怎麼協商了 其實都是自由的沒有強制規定。
建議找個律師,最好協商解決。
5樓:二樓無敵
別瞎鬧,安生著把,要是有別的目的還可以鬧鬧,要是想讓警察怎麼樣就算了吧。我勸你昂。
6樓:無中無法
1、撤案後是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的。
2、不故意傷害就是過失致人傷害了,我國刑法上對過失傷人沒有相關規定,不認為是犯罪。
3、我國法律規定,未滿18週歲的人是沒有訴訟行為能力的,所以作為原告的女兒,也很遺憾的不能參與訴訟!
4、當天可以申請,上法院當天向法院提交申請傷殘鑑定書,法院接受當事人申請依法指定鑑定機構,當事人接到鑑定機構通知後,繳費鑑定!
5、如果公安機關立案,可以就涉嫌尋釁滋事和故意傷害拘留你,當然事實調查清楚,你沒有上訴行為,公安機關就會撤案的。
6、單憑錄音這一分孤證很難有說服力,相對於其他書證,人證,物證來說,視聽資料證明力明顯偏低,法院也不會僅憑乙份私下錄音就採信你的說法。 刑事案件一般都要有律師擔任你的辯護人,如果你確實因為家庭經濟原因無法**聘請律師的話,可以向當地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幫助,經考察,法律援助中心認為你符合援助物件的條件,他們會為你指定乙個律師,費用由國家承擔。
7.、犯罪嫌疑人實施犯罪行為後,其對被害人的不聞不問,客觀上法庭可以認為其沒有實施積極的賠償補救行為,在量刑上法院肯定會考慮,因此給犯罪嫌疑人帶來的不利後果就是,不予減輕處罰!
8、這個案子屬於乙個一般的刑事案子,一般會打刑事案件的律師都應該能很輕鬆的處理好。
9、先向當地縣級法院提起訴訟!
10、律師收費按件收費,輸贏都要付費,標準也不一,水平越高收費越高。看你承受能力了。
根據你後來提供的情況,簡單的說下:
刑法中關於人身損害的傷殘等級只有3個,輕微傷,輕傷,重傷。 造成被害人輕微傷的,公安機關一般不予立案,一般告訴受害人自訴,法院也採取的是不告不理原則;造成被害人輕傷以上的,公安機關就應當立案,即使被害人不報案,公安機關也應當追查,如果公安機關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可要求其出具不立案的書面通知,同時可向同級檢察院申訴,檢察院接到受害人申訴後,要求公安機關作出不予立案的說明...總之,如果是輕傷以上,公安機關不論如何都必須立案,否則就是違反法律。
你的情況我也看了,按照人體輕傷鑑定標準,應當屬於輕傷。
如果犯罪嫌疑人是故意致你傷害的,傷害結果為輕傷的,法院應當在3年以下有期徒刑內量刑,具體刑期要結合各種因素。
如果不是故意傷害,就是過失致人傷害,這個不屬於我國刑法的調整範圍,至多也只能由民法來調整,你可以獲得相應的民事人身損害賠償。
7樓:反感
算了 哥們兒 你這種描述 就認了吧,傷好了出來跑個幾年 啥事都沒了 你這樣一搞估計弄的不好一輩子就交代了,君子報仇十年不晚呀!為這麼點事把自己搭進去不值!
8樓:創新思維是成功
無意識的傷人,應該不是很嚴重,但是最好儘快找律師幫忙處理;時間越久,對你越不利。
9樓:網友
1、會不會判刑,要看對方的傷情是否能構成輕傷:
1)如果構成輕傷,公安介入並立案的話,很可能會判刑,但只是因糾紛而豔起、情節較輕、能積極賠償的,爭取緩刑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公安不介入、由對方提起刑事自訴的話,積極賠償、對方諒解的,可以免除刑事責任。
2)如果不構成輕傷:沒有刑事責任,積極賠償後,公安一般不會再給予治安處罰。
2、是否輕傷,不看幾級傷殘,要看法醫的鑑定結論,可以向派出所報案後申請司法鑑定確定是否構成輕傷,也可以找當地法醫諮詢一下。
3、賠償多少:應賠償對方的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如果住院,還要賠償住院伙食費和營養費,十級傷殘的殘疾賠償金的被扶養人生活費等。
幫忙求解!!謝謝
10樓:帳號已登出
這玩意只要第乙個式子,後面兩個廢的,恆成立(要解的話告訴我α範圍)
蓄意傷害未遂~~~~~~~!!!怎麼處理??
11樓:毓政苑
很難被認定為故意傷害罪。
認定故意傷害罪必須要合乎四個要件:主體要件、客體要件、主觀要件、客觀要件。
單單從客觀要件來分析,就很難認定為故意傷害罪:1.要有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2.
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是非法進行的;3.損害他人身體的行為必須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損害。損害有3種形態,即輕傷、重傷或死亡。
如果沒有造成輕傷以上的傷害如沒有達到傷害等級或雖達到等級卻屬輕微傷,則不能以故意傷害罪論處。
你朋友絲毫沒有受傷,從客觀要件上構不成故意傷害罪。
建議:人心難測,叫你朋友多多留意。如果發生了什麼事,到時再起訴,也難以挽回身體健康。
補充:從主觀上來說,在喝酒的情況下,也很難認定對方有蓄意傷害的故意,對方可以推脫鬧著玩,總之,就目前的情況,難以舉證,很難認定為犯罪。 從法理學角度來說,故意傷害罪應該有未遂既遂的區別,但是在我國的死法實踐中,幾乎沒有判定傷害未遂的情況,所以很難認定。
12樓:網友
1、如果是因為你朋友跑太快,甲追不上,那就是故意傷害犯罪未遂;否則可能構成犯罪中止。
2、在這種情況下報警顯然更合適。
3、如果公安局立案偵查後發現情況屬實,會對甲採取刑事強制措施,並將案件移送檢察院審查起訴。
13樓:城中村改造助理
按蓄意傷害定性,比照既遂,從輕處理。
14樓:網友
首先,應該儘快報警。
甲構成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未遂。
15樓:哦w累了
甲的行為屬於故意殺人未遂。
當然要報警的。
可自訴 看你朋友怎麼對待問題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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