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沒和老闆籤合同,中途跳糟,老闆扣我的工資合法嗎

2025-01-29 00:25:21 字數 2457 閱讀 2134

1樓:勞動法諮詢師韓飛

用人單位不能剋扣勞動報酬。

勞動者辭職不建議及辭即走,否則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害的需要承擔賠償責任。勞動者合法解除勞動合同的,不需要承擔責任。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樓:看吥見旳

你這還好!我這三月工資沒發了?眼看錢打水漂心裡無奈啊。

3樓:匿名使用者

不合法的,工資不能扣。

沒簽合同老闆亂扣工資怎麼辦

4樓:鮑宇輝

法律分析: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並且無故剋扣其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尋找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明資料如:工作證或工作牌(最好蓋有公章)、工資卡交易記錄、工資條、有公司名稱的工裝、去地稅局列印並蓋章的個稅完稅證明、用人單位為勞動者辦理的暫住證、考勤記錄、社會保險繳納記錄、派工單、同事證言(離職在職的都可以)、錄音錄影或者其它有勞動者名字和公章或老闆簽字的的書面材料等,只要證明雙方之間勞動關係的,勞動者就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要求用人單位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勞動者可以從第二個月開始要求用人單位支付未籤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入職的第2個月開始,最多11個月)以及被剋扣的工資,從勞動者離職開始算,勞動仲裁時效為一年。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沒簽合同老闆亂扣工資,怎麼辦

5樓:周忠勝

法律分析:老闆扣工資的處理方式是先與老闆協商,協商不成,到勞動監察大隊舉報,對處理不服,到勞動仲裁庭申請仲裁;仲裁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起訴訟。沒有籤勞動合同超過乙個月不滿一年的未訂立合同的,支付雙倍工資。

超過一年的,視為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老闆隨意扣工資沒有合同怎麼辦

6樓:喻澤源

法律分析:悔鬥首先,不簽定勞動合同是違法行為,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雙倍工資,最高為11個月。其次,工資應當按照合同約定發放,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提成等全部費用。

拖欠或扣發工資違法,你可以碧慧磨要求全額髮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七條 用人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特點和經濟效益,依法自主確定本單位的工資分配方式和碧行工資水平。

第四十八條 國家實行最低工資保障制度。最低工資的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規定,報***備案。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一)勞動者本人及平均贍養人口的最低生活費用;

二)社會平均工資水平;

三)勞動生產率;

四)就業狀況;

五)地區之間經濟發展水平的差異。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超市老闆不給工資不籤合同沒工作證沒考勤沒人幫我做證怎麼辦

直接去勞動局告他,超市裡都有監控,勞動局裡的人也不是傻子。拿好證據,拖欠工資的月份,上班的年限,平時工資給你打到 是發現金還是打卡,打卡的話去打份流水。出現這種情況,你自己負有很大的責任,要防患於未然,剛入職時就應該簽訂合同,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事到如今,只能先與老闆溝通,不行的話尋求相關部門的幫助...

老闆拿了份合同讓我在合同上代簽合同上的名字,還蓋了我的手印,對我有影響嗎

你簽字就應當承擔責任,當然還要看內容,如果是單位合同蓋章就是單位承擔責任。如果籤的是你的名字是有影響的,因為還加蓋了你的手印。這相當於你成為了合同主體的當事人,要對合同的權利義務負責,上述情況是指合同的主體是自然人的情況。如果是用公司的名義簽署,已經加蓋了公司的公章,你只是作為授權代表簽字,合同的權...

老闆沒有按照勞動法給我籤合同,還壓了我月的工資,我想辭職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條 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