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闆沒有按照勞動法給我籤合同,還壓了我月的工資,我想辭職

2021-04-09 22:17:24 字數 758 閱讀 7724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章第十條: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第八十二條 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不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員工和用人單位已構成事實勞動關係,你可以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記得留好你的工作證、工作服、工資條、考勤記錄等等作為證據。

以後最重要的還是要增強自己的法律意識,保護自身合法權益。

2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簽署勞動合同並不意味著沒有形成勞動關係,你在其公司工作期間所掌握的各類材料、胸卡、企業員工證言、工資條等均可作為證據使用,注意收集和保留。

2.沒有簽署勞動合同的,自勞動關係建立之日的第二個月起,每月應給予你雙倍工資,這是你應爭取的權利。

3.在未簽署勞動合同的情況下,你可以自行離職,如果要爭取上述權益,就先不急於離開,收集證據後向企業主張權利。

4.具體方式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也可向所在的勞動仲裁機構申請仲裁,對仲裁不服的,還可以提起訴訟。祝你好運!

3樓:紫傑

一般公司規定要提前一個月寫離職申請,到時間還不批的話,你可以自行離職,也必須給你工資。

還有沒有給你籤勞動合同的話,可通過勞動仲裁進行投訴,然後他們會跟你們單位聯絡解決這個事情,按照規定要付你未籤勞動合同這些時間的雙倍工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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