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勞動者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關係,勞動者的年假還沒休完,用人單位可以依法折算成工資支付給勞動者,勞動者也可以依法予以休完才辦理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支付賠償,用人單位不支付,勞動者可以反饋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維護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沒有安排的,按規定辦法處理:
1、徵得職工同意可以在下年度安排休假;2、職工不同意在下年度安排的,應當按照工資的300%(其中包含正常出勤工資在內,實際上另行支付的是200%)支付工資報酬;3、用人單位直接按工資的300%支付工資報酬。二、用人單位安排了職工休假,職工因為本人意願沒有休假的,不再安排休假,也無需另行支付工資報酬。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四條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無確定終止時間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二)用人單位初次實行勞動合同制度或者國有企業改制重新訂立勞動合同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十年的;(三)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續訂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2樓:鄒玉傑
法律分析:《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二條,用人單位與職工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當年度未安排職工休滿應休年休假的,應當按照職工當年已工作時間折算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並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但折算後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前款規定的折算方法為:
當年度在本單位已過日曆天數÷365天)×職工本人全年應當享受的年休假天數-當年度已安排年休假天數。用人單位當年已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多於折算應休年休假的天數不再扣回。
法律依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員工辭退未休年假如何補償?
3樓:孫旭權
辭退的員工未休年假的,應當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來支付給員工補償,而補償的天數則是員工當年度內應休未休年假的天數。該300%的補償中也包括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法律依據】
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第十條。
用人單位經職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職工休假天數少於應休年休假天數的,應當在本年度內對職工應休未休年休假天數,按照其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其中包含用人單位支付職工正常工作期間的工資收入。
第十一條。計算未休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日工資收入按照職工本人的月工資除以月計薪天數(天)進行折算。
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實行計件工資、提成工資或者其他績效工資制的職工,日工資收入的計發辦法按照本條第一款、第二款的規定執行。
辭退年假未休如何補償
4樓:賈寶驊
法律分析:要求單位開具書面的辭退書,之後可以申請勞動仲裁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要求補償或者賠償。 企業辭退員工,根據辭退的原因不同相應的補償也不同。
無故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雙倍經濟補償的賠償金。合同到期辭退員工,單位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單位經濟性裁員,辭退員工需要支付經濟性補償。
員工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單位不需要支付補償。試用期被以不符合錄用條件被辭退是無經濟補償的。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 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乙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決定自行休年假,若年假未休完,公司需要給補償嗎
公司有明確規定帶薪休假的天數吧,如果沒有休完,就表明你在加班工作。如果是自己沒有休完表明你放棄繼續休假的權利,公司可以不補償 如果公司要求你放棄休假,按照勞動法第44條第2款的規定,公司應該給你補償。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 一 ...
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被公司辭退怎麼賠償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2010年10月到2013年8月 這麼計算 2010.10 2011.9 1個月工資2011.10 2012.9 1個月工資2012.09 2013.8 1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
生完孩子被辭退,生完孩子被辭退
是,雖然是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合同,但是這樣勉強待下去恐怕你也不舒心 還是要求勞動仲裁吧,由於你單位是違規解聘,其他不說,至於要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 經濟補償 工作一年補償一個月工資 超過6個月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 不滿6個月補償半個月工資 你就按這個計算,然後乘以2就行了。至於小城市什麼的,錯誤觀念就是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