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樓:點行**
1、因個人原因需要辦離離職的,按勞動法和合同法的規定,要提前乙個月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2、離職書要寫明什麼原因(可說是個人原因),儘量不要提及對公司什麼什麼的不滿,因為好合好散。3、離職時間最好也在離職書中說白,以便公司考慮工作交接,體現人性化。
4、按勞動法規定因個人原因離職的,要向公司賠償三個月的工資。5、公司在收到你的離職書乙個月內要作出,這是法定的。6、離職後你要關注五險一金的交納情況和有關關係的轉移。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七條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2樓:昇華的小點心
您好,被辭退的話,需要看辭退原因是什麼?是你的原因,還是公司的原因?這個很重要!
如果是因為你自身原因被辭退的,那麼按照公司的要求辦理好相關手續就行了這個時候你可以和公司協商一下,把離職證明開為自動離職,這樣方便你找下乙份工作。
那麼我們就來看一下,什麼情況下是屬於勞動者個人原因被辭退?什麼情況?是屬於公司原因被辭退呢?
一、因勞動者的原因被公司辭退的,公司不用賠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公司原因被辭退只要不符合第一條的,都屬於公司的原因這種情況的話,公司需要賠付經濟補償金給勞動者。
值得注意的是。
但是大多數用人單位為了逃避責任,都會把辭退原因歸結到勞動者的身上因此我們要自行進行判斷是否違反了第一條當中的任何一條,如果我們存在疑問的,可以向當地的勞動仲裁庭進行諮詢。
如果是因為公司原因被辭退的,我們要準備好相關的證據到當地的勞動仲裁庭起訴。
3樓:身份證達人
無論是自己主動辭職,還是被單位辭職,必須與用人單位拿到雙方簽字蓋章的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原件,和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通知單,只有拿到了這兩樣書面檔案,以後去下乙個單位簽訂勞動合同,單位才可以為人辦理社會保險金的轉移接續好後續為人扣繳社會保險金,以及才可以為人接受住房公積金的轉移接受關係後續為人辦理住房公積金的繳納手續繼續為人扣繳住房公積金。
4樓:山水阿銳
您好,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分三種情況,一是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的情形,用人單位無需提前30天通知勞動者,也無需支付經濟補償;二是依《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符合《勞動合同法》第46條的情形,,按第47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如果用人單位沒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勞動者,還應按《勞動合同法》第40條規定向勞動者額外支付乙個月的工資;三是如果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和勞動合同的約定,用人單位應按《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賠償金是經濟補償的二倍。經濟補償金的計算範圍詳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7條。用人單位還應向勞動者出具《勞動合同法》第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24條的規定。
注意保留好公司要求你向某人交接的書面通知、交接清單,這些都是權益受侵害時你依法辦理了交接的重要證據。如果用人單位不出具向某人交接的通知,可以視為無需交接。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第9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勞動合同法》第50條。
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條或《勞動合同法》第85條規定辦。不同的是前者可以直接主張,後者需要勞動部門責令後仍不支付才能主張。
被公司辭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5樓:鄭萌
一、被公司辭退需要辦理什麼手續。
1、被公司辭退需要辦理手續有以下幾點:
1)通知被辭退人員相關情況,並出具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
2)按離明絕豎職要求辦理離職手續,向勞動者出具離職證明、住房公積金等相關手續,結清工資;
3)給勞動者辦理社保停繳等激大手續,並在人事臺帳上進行備註。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二、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是多少。
1、公司辭退員工補償標準如下:
1)按勞動者在本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乙個月工資的標巨集塌準向勞動者支付;
2)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3)勞動者的月工資。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被公司辭退需要什麼手續
6樓:律漸
法律分析:單位辭退員工需要辦理下列手續:與員工協商達成一致或者及時書面告知員工;然後為員工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再在十五日內為員工轉移檔案和社保;最後由員工完成工作交接。
對於用人單位來說,除需提前三十天通知外,還要注意辦理如下手續:
一)及時結算工資、經濟補償金。
二)員工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的轉移。
三)清理債權債務關係。
四)工作、業務的交接。
五)出具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作為該勞動者按規定享受失業保險待遇和失業登記、求職登記的憑證。證明書應該寫明勞動合同期限、終止或者解除日期、所擔任的工作。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條 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願、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條 建立勞動關係,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建立勞動關係,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乙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係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條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被公司辭退後的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問題
具體看用人單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會有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 勞動合同法 三十九條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 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
被辭退後工資一直沒有結,現在經理什麼的已經完全不理人了,推了快兩個月了,我該怎麼辦
找當地的勞動監察大隊申訴,要求解決。按照 勞動法 規定,工資按月發放。當月可以發放上月的工資,但跨月違法 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者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限期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勞動法 第五十條規定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
公司辦理銀行貸款需要什麼和辦理哪些手續
按 銀行信貸業務申請材料清單 清點材料是否齊全,對材料的完整性 合法性 規範性 真實性和有效性進行初步審查,具體審查內容為 1.基本資料審查 1 銀行信貸業務申請書 信貸業務品種 幣種 期限 金額 擔保方式 借款用途與協商的內容相符。加蓋的公章清晰,與營業執照和貸款卡 證 上的企業名稱三者一致。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