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公司辭退後的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問題

2022-01-09 02:48:22 字數 5139 閱讀 8203

1樓:韓飛律師

具體看用人單位解除的方式和理由,不一定會有經濟補償金或者賠償金。

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勞動合同法》三十九條的,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者可以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用人單位需要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後,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第一款規定裁減人員,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 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 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 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 規定支付賠償金。

2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被開除的,是沒有經濟補償等的

如果是公司原因和你解除勞動關係的話,那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標準是每工作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不到六個月支付半個月工資

然後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如果沒有,就要支付一個月工資作為待通知金的前提是弄清楚離職原因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公司做法違法,你可以要求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每滿一年又一個月,你有1個半月經濟補償,違約金 1個月

4樓:青色小甜椒

你工作才僅僅2個月,公司辭退,而且已經提取一個月通知你,給予你1個月的補償是正確的解決方法。

不可能再有其他的補償了

經濟補償金和賠償金的問題

5樓:函小夏侯

勞動合同法實施(2023年)以前的經濟補償按照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執行。

《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已放在國家擬修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規章目錄裡,不適用2008以後使用。

辦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如果你工資每月發的工資是500元,但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是800元,企業需補上每個月300元的工資,另外支付300*25%=75元的補償金,也就是企業共需支付(不含加班費)375的工資。

2023年之後的經濟補償,按《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勞動合同法細則和修訂《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還沒有出臺,以勞動合同法來算,如果企業執行了勞動部門的支付令,你只能拿到300元的補償工資。

另外:根據工資支付條例的規定,加班費的計算基數不能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補償是指企業支付你應該得到的部分,賠償是在你得到補償以後支付由此帶來損失的部分。

6樓:上海楊律師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1.賠償金的計算是實際勞動報酬與最低工資標準之間差額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這是對公司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懲罰性制裁。

2.經濟補償金是指公司解除與勞動者的勞動合同,依照法律給予勞動者按照勞動者在公司工作的年限的經濟補償。

7樓:匿名使用者

看清法條很重要:

《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的;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

在單位超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的支付限期後,單位仍不支付的,才加付賠償金。

但根據勞動部《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四條 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的工資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於低於部分百分之二十五的經濟補償金。

你可以要求單位支付這筆錢。

8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

第二條和第三條(「造成勞動者工資收入損失的,按勞動者本人應得工資收入支付給勞動者,並加付應得工資收入25%的賠償費用)對此有規定,是25%的賠償金,不是50%~100%。

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出現上述情況,員工可以隨時提出解除勞動關係,並要求經濟補償。如果員工沒有提出解除勞動關係,單位是不支付經濟補償費用的,但勞動關係仍然存續。

關於賠償金和補償金的區別就不多說了,簡單說就是一個欠錢賠償,一個是「違約」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金和經濟補償金不同:前者有過失後者無過失

被公司辭退,如何計算賠償金?

10樓:覃紅嬌律師

上班族必知:如果被公司無故辭退,2倍賠償金怎麼算?

11樓:古梶由佳天蠍

回答依照我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的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公佈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擴充套件資料

我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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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樓:保唄丟丟

勞動合同法規定,經濟補償金計算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標準來計算。

13樓:韓飛律師

1、支付你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2、合同到期,沒有代通知金;

3、如果是不定時工作制,就沒有加班費了;不過不定時工作制,需要勞動部門審批;

4、申請仲裁的時候,要把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一起列為被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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