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告酒店,為啥大家卻齊齊支援酒店?

2023-05-25 09:10:14 字數 7277 閱讀 9164

1樓:鋼琴點點口重

支援酒店是對的。因為成年人你應該知道安全意識,自己做錯了事的是要自己承擔。現在有些人總是把自己的過失強加於人,讓他人承擔自己的過錯的後果,把社會的弄得人人自危,不敢幫助他人,怕給自己惹上麻煩。

2樓:人生得加糖

酒店確實沒有要負的責任,自己跳水不當身亡,那是自己的原因,而且跳水好像沒有什麼安全措施,這好像都在於自己。

3樓:芊芊和你說民生

因為跳水身亡的人明知溫泉池的水淺,還一頭往裡扎,他應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任,和酒店無關。

4樓:w哥追劇

因為是客戶為了不在孩子面前丟臉堅持給孩子示範跳水導致發生了事故,況且酒店已經盡了提醒責任並設有指示牌,所以酒店沒有責任。

5樓:破壁殘垣也有光

酒店方在溫泉池有提示標誌,在事件發生時也積極協助處理。而死者作為一名成年人,執意在溫泉池內教人游泳,進而頭撞泳池底部,發生不可挽回的結果,應該負有主要責任。但其家屬在事故發生後,一直要求酒店賠償,並從各個方面去找酒店方的問題,讓人難以理解。

6樓:myboo情感語錄

我覺得首先溫泉池是公共場所,跳水會到影響其他人。酒店溫泉池也明確規定不允許跳水,這屬於自食其果行為,所以大家都支援酒店。

7樓:永遠做個孩子

男子在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狀告酒店,為什麼大家卻支援酒店呢?其一,在溫泉池的旁邊,酒店明確的掛了提示牌,「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而且在示範如何跳水的時候,同行的友人多次勸說他很危險,他卻一意孤行從溫泉池邊跳進池內導致頭部受傷,經醫生搶救無效死亡!這其實就是俗稱的找死!

所以大家都支援酒店。

8樓:急速蝸牛

1.酒店已經明確告知不能跳水,並立有警示牌;2.溫泉池本身設計規格就不適合跳水的,不聽勸阻,執意跳水後果肯定自負。

9樓:終極小小小劇

首先,酒店的證件齊全,屬於合法經營,在會發生危險的地方酒店也放置有明顯提醒的警示牌,跳水者不顧勸說執意跳水,最終出事,成年人要為自己的行為買單。

10樓:柔柳姐姐

因為在酒店房間內擺明了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的提示牌,也就是說酒店其實已經做了警示,魏某自己執意跳水,所以酒店無責。

男子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告酒店失敗,家屬應該繼續上述嗎?

11樓:職場摸魚達人姐

家屬當然不應該繼續上訴,又不是人家酒店的過失,而是魏某自己太浪,非要作死,才導致自己身亡的。這家人但凡有點責任心,就不會去向酒店索賠。

事情是這樣的2023年的9月,男子魏某與朋友趙某、李某、張某,以及李某、張某的孩子一共七個人,入住了一家溫泉酒店。這家酒店房間裡面,就有溫泉,是一個差不多長3米,寬2米,高米的溫泉池子。

溫泉池子旁邊放著提示牌,提示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

不過,這些提示對魏某來說,根本沒用。魏某還向朋友李某的孩子示範如何跳水。他告訴孩子,跳水的時候得手、頭先下。

當然,也有人勸他不要跳水。趙某就勸說魏某不要在溫泉池子內跳水,魏某不停,換個方向跳水。結果,頭給撞到了,把自己給作死了。

01、家屬上訴魏某的家屬在魏某死後,就到法院去起訴溫泉酒店了,他們認為是酒店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應該要承擔責任。事實上,人家酒店是有放提示牌的。不過,魏某的家屬還認為,魏某之所以會發生意外,是因為酒店的溫泉池也設計的不合理。

這就好像,有人跳樓死了,怪人家樓蓋的太高一樣。

02、酒店方面的看法酒店方面自然是沒有責任了。人家酒店證件齊全,而且在房間裡面也有提示牌,總不能派個人在房間裡面伺候你們吧。而且,魏某會發生意外,是他自己非要跳水,即使有人勸阻,他還是要那麼做。

加上魏某發生意外之後,酒店方面也是積極救助,所以酒店方面認為他們無過錯。

03、家屬索賠被拒法院的判決是駁回魏某家屬的訴求,法官也說了,不能讓無辜者為他人的過錯買單。跳水,本來就是危險動作,魏某自己非要做危險的東西,就應該承擔後果。所以,家屬也不應該繼續上訴了,自己的家人這麼任性作死自己,也只能受著了。

12樓:時事社會你我

不應該,酒店方在事發時已經多次阻攔,但均未攔住,該男子自己的行為,酒店不應該承擔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不應該,因為此件事責任在男子,無視酒店勸告和警示,造成嚴重後果,酒店方並沒有過錯。

14樓:不覺影視

該男子身亡是在忽視酒店警示標語,不顧他人勸阻的情況下發生的,酒店方已經將安全提示做到位了,並且後續也及時伸出了援手,家屬也不該再過分追究。

15樓:職場人乾飯魂

家屬肯定會繼續,不過個人感覺上述被駁回的概率較大。畢竟酒店各方面都沒問題,還有請勿嬉戲打鬧的警示牌,事後還積極救治。

男子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告酒店被駁回,當時就沒人攔著?

16樓:小吖小二郎呦嘿

2023年9月,男子魏某與其好友趙某、張某、李某以及張某、李某的孩子一共七個人,一同入住某溫泉酒店。在酒店房間前,有一個長約3米,寬約2米,水深米的溫泉池,溫泉池的旁邊標註了「請勿在溫泉池中嬉戲打鬧」等字樣。

入住酒店的當天晚上,七人一起在這個溫泉池泡溫泉,不知道怎麼談到了跳水的話題,魏某就跟李某的孩子說在跳水的時候應該手和頭先下。

光說還不過癮,魏某還要給他示範一下如何跳水。這時旁邊的趙某聽到後趕緊勸說魏某別跳了,溫泉池裡面跳水太危險了。但是魏某並不在意,依舊站到溫泉池的邊上,隨後縱身一躍,頭部直接受傷,經醫生搶救無效後死亡。

二、家屬認為酒店全責,但其實酒店並無過錯事發之後,家屬悲痛欲絕,與此同時把溫泉酒店告上了法庭。家屬認為,酒店沒有明確的對泡溫泉的安全問題做出警示,並且是因為溫泉池設計不合理,才導致魏某在示範跳水時發生意外。但法院駁回了家屬的請求,因為酒店已經在溫泉附近設立了警示牌,並且溫泉池並非游泳池,溫泉的建造完全符合國家標準。

尤其是魏某在朋友勸阻之後仍然選擇跳水,作為一名成年人,明知危險的情況下還一意孤行,應該承擔重大責任。而酒店確實已盡了相應的安全保障義務,不應該承擔責任。這件事情也告訴我們,做事情不可以衝動,無論什麼事情都應該遵守規定,同時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

17樓:時事社會你我

有,沒攔住,其本人執意要跳溫泉輕生,酒店多次阻攔無效,所以告酒店也是沒用的。

18樓:綿綿思遠道

可能相關工作人員不在旁邊,正好就在這個時候男子跳水,導致了悲劇的發生。酒店駁回是正確的,因為男子只是在酒店沒自殺,和酒店沒有直接關係。

19樓:秋風體育

當時有人攔著,男子的朋友一直攔著他,但他執意要跳水。

20樓:緣赴人間驚鴻宴

當時是有人勸阻男子跳水了同時也提醒了危險了,但是男子不聽勸阻,而且還是在自身知道危險的情況下跳水身亡的。

21樓:不覺影視

當時該男子身邊是有朋友在的,他的朋友們都極力勸阻,但是該男子一心要示範跳水,怎麼也不聽別人的勸告,導致最終不幸身亡。

22樓:小王**養生

當時酒店旁就有提示牌,而且該男子示範跳水,應當注意泳池壁的距離。個人認為酒店已經盡了義務,屬於個人判斷失誤。

23樓:**鍵盤俠

肯定有人說不安全,作為當事人來講,可能沒當回事,覺得跳跳沒事,所以才導致了悲劇的發生!

男子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起訴酒店,為什麼被法院駁回?

24樓:高鼻樑的單眼皮

也不知道從什麼時候開始,我們好像認為一個人一旦失去了生命之後,家屬就可以大喊大鬧,把責任推給所有與之相關的人員,而不去看當事人是不是承擔一些責任,是不是在故意危險的地方做危險的事情?

人命是用來活著的,而不是用來換取金錢的。

而且現在出事的家屬,彷彿把這件事情總是看作是一種籌碼,是用來生命,可以交換金錢的籌碼,我覺得這也是對人生命的一種極大不尊重。

是,這也是,我們要做的就是懷念他,並且把這個事情給予他人的警示,我覺得這就是最大的意義了,而不應該一直去糾正,說這是誰的責任。

生活就是要好好的去珍惜生命,好好的去熱愛,而不應該做一些危險的事情辜負自己。

我覺得這個事情,並不是讓我們去引以為戒是什麼公平不公平,而是要讓我們去熱愛生活,熱愛生命,不要去做一些危險的事情,有些危險的事情並不可能換來一些所謂的利益,只會讓我們自己喪失自己的生命。

25樓:好奇寶寶2好奇

法院認為溫泉酒店對魏某在溫泉池跳水身亡事故的發生不存在過錯,並且酒店預見該事故發生的可能性小,這個事故的發生與酒店不存在因果關係,所以原告的訴訟駁回。

26樓:小白家的大爺們

因為男子是自己跳的,屬於自殺,酒店總不能二十四小時盯著,而且也不知道他要自殺,酒店一天那麼多人,保證不了每時每刻都盯著客人的,至多有監控。

27樓:時事社會你我

因為酒店是進行了多次阻攔的,但該男子執意要跳溫泉,屬於其自身原因,與酒店無關。

28樓:緣赴人間驚鴻宴

因為男子當時在溫泉池裡跳水時沒有聽勸,而且溫泉池也警告過危險了,並且貼有危險標識,男子是在自身知道危險的情況下跳水身亡的,所以家屬被法院駁回。

29樓:秋風體育

因為這件事和酒店沒多大關係,都有人阻止男子跳水了,結果男子執意要跳水。

30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是這名男子執意要跳水,他竟然想死誰也攔不住,只不過剛剛好他死的地點在酒店。酒店不應該為他做出賠償,也不應該被訴訟。

男子無視警告溫泉池耍帥跳水遭摔死,家屬無恥告酒店,酒店為何拒不賠償?

31樓:朵朵向陽

問題已經給出了答案,問題裡「男子無視警告」,酒店已經做到了應盡的責任,受害人一意孤行不聽勸阻,是個人主觀並且故意導致的損失,酒店沒有責任賠償。

32樓:**小琀

酒店已經貼出警告不能跳水,男子已經是成年人,有了認知和判斷能力,不能因為自己的一時任性,讓他人承擔責任。

33樓:不知道幾千裡也

酒店認為自己並沒有過錯,該事件完全是由男子個人行為引起的,因此拒絕賠償。

34樓:小張遊戲快報

因為這是男子自己作死,又不是意外,跟人家酒店有什麼關係,所以拒不賠償。

35樓:時事社會你我

因為酒店方已經給出了警告和勸解,是男方無視的,和酒店是沒有關係的。

36樓:橘葡學姐

我覺得是因為男子無視溫泉池的警告,其實酒店已經發出了警告,是他自己非要去那樣做才導致失望,所以酒店拒不賠償也是合理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酒店並不需要承擔責任,酒店已經給予了警告,是男子自己忽視警告釀成悲劇的,和酒店無關。

38樓:匿名使用者

因為錯不在酒店,在酒店已經設立警告標示的情況下,男子應該為自己忽略警告的行為負責,造成的後果不應該由酒店承擔。

男子溫泉裡跳水身亡,家屬稱酒店有責任要求索賠,憑啥?

39樓:格雷森的小甜餅

家屬認為酒店沒有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但實際上是男子不聽勸告,自己在溫泉裡面進行跳水,不過法院還是給了公道的,判酒店無責。

40樓:楓丹露青

我覺得在進入酒店,我們自身的安全應該得到保護。酒店入住都是交押金才入住,安全已經包括在內了,理賠是應該的。

41樓:看社會時事

因為家屬想得到酒店的賠償,但是酒店已經在溫泉邊上樹立了提示牌子,而且當事人明知危險的情況下不聽別人勸阻執意要跳,造成的傷害只能自己承擔。

42樓:小李品電影

因為家屬認為男子是在酒店內身亡的,所以就算是自殺,酒店也應該要承擔責任。

43樓:芊芊和你說教育

因為家屬認為男子在酒店居住,酒店就有責任保證男子的人身安全。

44樓:嗑嗑科幻

因為屬於酒店設施不合理,提示不到位,酒店有過失責任,應當在溫泉裡進行相應提醒和警示。

男子執意溫泉池跳水身亡,家屬告酒店,酒店拒絕賠償做的對嗎?

45樓:高中賀老師

這名男子的行為完全就是作死啊,從整件事來看,個人覺得酒店拒絕賠償的做法並沒有錯。

01、男子執意溫泉跳水導致死亡。這名男子叫魏某,魏某在2023年9月與多名友人以及友人的孩子一起住進酒店,該酒店有一個溫泉,溫泉到沒有特別大,水深也只有米。

魏某與幾位友人去溫泉泡澡,溫泉旁邊有警示牌寫著「請勿在泡池內嬉戲打鬧」。也許幾人談到跳水之類的話題,魏某提出要給友人孩子演示如何正確跳水。

其中就有勸說魏某,但魏某並沒有當回事,選擇將自己騷操作進行下去。魏某選擇一個非常帥的姿勢下水,結果頭顱就受傷了,酒店人員立即將其送進醫院,魏某搶救無效,當場離世

魏某的死讓其家人悲痛欲絕,魏某家屬將這家酒店告上法院,並且向其索要賠償。該酒店拒絕賠償,認為此事責任主要在於魏某,而且酒店人員當下立即將魏某送進醫院,並無過錯。

02、法院判決責任不在酒店。法院最終的判決是該酒店已盡了相關安全保障的責任,酒店並無過錯,無需賠償。以個人立場而言,我也是支援酒店的做法。

酒店溫泉內已經有了提示語,而且魏某友人也勸說了魏某,但魏某還執意而行,這種行為本來就是作死。說句不好聽這就是自殺式表演跳水。

並且在魏某受傷後,酒店也是立馬將其送進醫院,也做到了自己能做的,家屬還提出無理要求,屬實有些過分。

對於家屬的心情我能理解,但對於他們的行為我不贊成,誰對誰錯心裡真的沒點數嗎?其實這樣的例子以前也有過,屬於酒店這一方大部分選擇賠償前息事寧人。

這也導致有些人則認為在酒店出事,酒店就要賠償。在我看來就此件事而言酒店賠償是他的善意,不賠償也無錯。因此我覺得酒店的做法並無過錯。

也希望如魏某這樣的人少一點,這樣的悲劇少點出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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