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別人發生衝突而引起的案件

2023-03-18 01:20:23 字數 3359 閱讀 5672

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你的陳述,分析如下:

一、為了對本案的法律關係進行定性,看驗傷結論。

二、如果構成輕傷(或重傷),則屬於刑事案件,可要求公安機關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故意傷害的刑事責任;同時,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

三、如果不構成輕傷(輕微傷),則屬於民事侵權案件,可要求被告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四、根據《民法通則》、《最高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方可能會主張以下賠償專案:

1、醫療費。

2、誤工費。

3、護理費。

4、交通費。

5、住宿費。

6、住院伙食補助費。

7、必要的營養費。

如果構成殘疾的情況下,還可主張:

8、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被扶養人生活費、**費、護理費、後續**費。

五、關於精神損害賠償費。

1、刑事案件被害人就精神損失提起的附帶民事訴訟,法院不予受理。

2、民事侵權損害賠償案件中,可提起精神損害賠償的訴訟請求。

請綜合客觀情況處理。

以上意見,僅供參考。

2樓:子之道

可以調解處理。賠償對方一些錢,對方諒解就行。

3樓:飛翔的板磚

無論在什麼樣的案件中。

都是先動手的人責任要大一些。

雖然說是他先動的手 但是他畢竟是個村官。

肯定有社會關係 你和他拼勢力 鐵定要吃虧。

所以 現在也只能吃這樣的啞巴虧了。

你要想把他扳倒 有點困難 還是去找更上層的人物。

我朋友和他幾個好朋友去喝酒,結果他朋友和別人發生了衝突,把人家打成重傷,他沒有動手,為什麼警察把他

4樓:狼族傳說

因為他們是一起的,他沒動手但是也沒有及時制止,所以**只能認為他們是聚眾鬥毆了。

5樓:讓風來聆聽

因為是他指使的,還是旁觀者,需要進一步調查,他有配合調查的義務!

而且導致這個案件的發生,他也充當了一個角色,所以需要調查一下!

由於和受害人發生衝突而被拘留,此後經過雙方溝通,受害人寫出諒解書不再追究。

6樓:匿名使用者

主要看衝突的後果,如造成輕傷以上,諒解只能調解民事方面,並在刑事責任上從寬處罰。如果一般的違法可提前解除拘留。

我和別人發生衝突了,原告鑑定的輕傷二級不是我打的,我打的部位沒有傷,現在案子快到檢查院了,我該什麼

7樓:律師為你支招

委託律師及早介入,幫你依法辯護。

8樓:匿名使用者

你也到醫院去,但傷的一定比他重。

和別人發生衝突,是對方先動手,結果對方被鑑定成輕傷,而我們是輕微傷,這個法院會怎麼判

9樓:匿名使用者

輕微傷屬於治安處罰範圍,輕傷屬於刑事處罰。因此對方須向你們支付點醫療費什麼的,你們要支付醫療費,還可能面臨刑事處罰。

10樓:匿名使用者

這只是你的說法 如果按情理說你可能認為自己沒錯 但法不容情 詳細情況你沒沒有說清楚 比如鄰里糾紛的具體過程 事發的原意。

你所說的對方應該是有點背景的 對吧?

11樓:30年資深律師

屬於鬥毆行為。按傷情輕重處理。

12樓:網友

建議你們委託律師去積極應訴。

**如何避免法官與當事人之間的衝突

青少年沉迷於網路遊戲而導致犯罪的案例

13樓:丶似水流年

北京一少年為偷錢。

上網 將奶奶砍死爺爺砍成重傷。

17歲少年小新(化名)為了偷錢上網,竟然將奶奶當場砍死,將爺爺砍成重傷。事後,小新投案自首。

兩年前,小新開始沉浸在網路裡,學習成績陡然下降。初中還沒有畢業便輟學。

因擔心兒子整天沉迷於網咖,小新的媽媽讓他照看家裡的檯球桌。小新把看檯球桌掙的錢拿去上網。後來家裡不再提供上網的錢,小新就想到了偷。

今年6月上旬,小新偷了爸爸2000多元在網咖呆了一個星期。父親的一頓打罵對小新來說已經起不到任何作用。僅僅幾天後,上網的慾望又像蟲子一樣噬咬著他的心。

此時,爸爸月初給奶奶生活費時說的一番話浮現出來。「爸爸說爺爺那兒有4000多塊錢,當時聽了也沒太注意,後來就想去偷爺爺的錢。6月15日中午我就去爺爺家,晚上,看爺爺奶奶都已經睡了,就去翻,可一想怕把奶奶吵醒了,就想用菜刀把奶奶砍傷了再翻。

」睡夢中的奶奶倒在了血泊中,響聲驚動了爺爺。不顧一切的小新又將菜刀砍向了他。爺爺受傷後逃出家門。

小新翻箱倒櫃也沒有找到那4000元錢,只在奶奶兜裡找到了兩元錢。事後,小新的爺爺說,那是奶奶為孫子準備的早點錢。小新捏著兩元錢在村口的一個洞裡躲了起來。

思來想去,還是投案自首了。

小新告訴記者,奶奶從小最疼愛他,有什麼好吃的都惦記著他。他在看守所裡最想念的就是九泉之下的奶奶。「我當時只想著拿到錢後就去網咖,根本沒想後果。

如果讓我在上網和奶奶之間重新選擇,我肯定選擇奶奶。」說到這裡,他痛哭流涕起來。

生活中發生矛盾的事件

14樓:匿名使用者

人和人相遇:靠的是一點緣分,人和人相處:靠的是一份誠意,人和人相愛:

靠的是一顆真心。無論在現實生活中,還是在虛擬的網路世界裡,每個人都要和她人相處,這是融洽人際關係的一個具體體現,也是良好人際交往能力的再現。

人與人相處是一門學問,也是一種藝術,在這個大千世界裡,與人相處方式方法各自不同,在交往中:有的人為人厚道;有的人為人直爽;有的人為人大方;有的人為人小氣;有的人為人陰險;有的人為人奸詐;有的人待人苛刻;有的人就很寬容;有的人與人為善,待人友好;有些人小肚雞腸,吹毛求疵,總覺得別人什麼都不是。

總之,人們的處世不一,所形成的處人方式不同,其結果也就不同。通過驗證我覺得,與人相處,「豁達」很重要,它意味著風度,胸懷和氣質。是學問和才能的象徵,也是知識淵博的體現,遇事存一分豁達,可以使人彼此認同和理解,也會使人自責和懺悔。

人的一生只是彈指一揮間,每個人在這個世界上生存能有多少年?不就是幾十年,所以,我們與她人相處的也是很短暫的,在這樣一個短暫的相處日子裡,我們應該,我們多看看別人的好處,對別人要寬容一點,善意理解一點,要求少一點,那麼我們還有什麼不的呢?

人和人相處,都要以一個平常的來對待,要時刻想到,這個世界上離了自己照常執行,誰離了我都能活;反過來,自己離了別人就難以生存,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重複內容,面對的是我所有的,與她們相處,我很。所以我們要想生活,開心過好每一天,就應該與人和睦相處,多一點寬容,多一分理解,多一分關懷。

我害怕和別人發生衝突

人是不能脫離於這個社會群體而存在的,你的想法並沒有錯。但現在的矛盾就在於 你太在乎別人的感受,太在意別人對自己的看法,太容易患得患失,以至於到最後會慢慢的迷失了自己的初衷,到最後丟了最真實的自己。人非聖賢,孰能無過呢,況且你還不知道自己的意見是對的還是錯的呢,嘴巴是用來幹什麼的,說話的呀,為什麼我們...

朋友在外面吃飯和別人發生衝突致人死亡一審判了無期徒刑能上訴嗎

上訴是權利,可以上訴 不過要有新證據,否則很難改判。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什麼情況會判無期以上的刑法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可能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根據 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 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

假如常識和法律發生衝突,米以哪為準

你好,這完全沒有商量的餘地,必須以常識為準,但前提是這人必須符合當代人的特徵,不能你讓一個古代的人來符合當代的常識,這是詭辯。當然法律它有強制力,你沒有辦法當下就立刻去否認它,推翻它,但是在是非選擇上以常識為準,法律可以變,常識不能變,只有法律依據常識來修改,而沒辦法讓常識依據法律來修改。這裡其實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