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在外面吃飯和別人發生衝突致人死亡一審判了無期徒刑能上訴嗎

2022-04-12 10:47:45 字數 5326 閱讀 6924

1樓:匿名使用者

上訴是權利,可以上訴;不過要有新證據,否則很難改判。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什麼情況會判無期以上的刑法

2樓: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可能判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罪;組織出賣人體器官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組織他人出賣人體器官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如果是累犯,或其犯罪手段特別惡劣、造成後果特別嚴重、社會影響極其惡劣、罪行極其嚴重的,可能就會被判處無期徒刑以上的刑罰。

4樓:四哥有法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自首是法定從輕量刑情節,至於確切的量刑還要由法官根據具體案件裁定。在司法實踐過程,因過激行為、傷害致死的,一般不會判決死刑的,何況你朋友又不是主犯。

法律依據:

1、《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罪】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2、《刑法》第二章 當事人和解的公訴案件訴訟程式

第二百七十七條 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誠悔罪,通過向被害人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獲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間糾紛引起,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處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

(二)除瀆職犯罪以外的可能判處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罰的過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內曾經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式。

第二百七十八條 雙方當事人和解的,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人民法院應當聽取當事人和其他有關人員的意見,對和解的自願性、合法性進行審查,並主持製作和解協議書。

第二百七十九條 對於達成和解協議的案件,公安機關可以向人民檢察院提出從寬處理的建議。人民檢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從寬處罰的建議;對於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作出不起訴的決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對被告人從寬處罰。

5樓:小鷹

看《最高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試行)2009》對該罪名的量刑規定。

第十二節 故意傷害罪

第九十九條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致人輕傷(傷情接近輕微傷),社會影響不大、被害人有過錯或被告人全部賠償被害人經濟損失的,基準刑為拘役刑或管制刑;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雖構成輕傷,但傷情接近輕微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傷情介於輕度和重度之間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傷情接近重傷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

第一百條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

(一)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尚未達殘疾標準的或損傷程度與輕傷標準接近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三年;

(二)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10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四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第一百零一條 【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量刑格】故意傷害他人身體,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被害人6級殘疾的,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一年;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一年。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十三年。

第一百零二條 【重處特別規定】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處:

傷害多人的,在其中最重傷情基準刑的基礎上,每增加輕傷1人,按照所增傷情的輕重程度,確定遞增幅度,輕度的,刑期增加三個月;中度的,刑期增加六個月;重度的,刑期增加九個月;每增加重傷未達殘疾標準或接近輕傷標準1人,刑期增加十個月;每增加重傷1人,致10級殘疾的,刑期增加一年,依次每增加一級殘疾等次,刑期增加六個月。

第一百零三條 【個罪自由裁量權規則】根據發案原因、犯罪動機、犯罪手段、損傷程度、賠償情況等情節,合議庭(獨任庭)按本節規定量刑認為偏輕或偏重的,依第九十九條量刑時,可行使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條量刑時,可行使十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依第一百零一條量刑時,可行使一年六個月以內的自由裁量權。

第一百零四條 【緩刑適用但書】除具有兩個以上法定從輕或減輕處罰情節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適用緩刑:

(一)未作賠償的;

(二)致2人以上重傷或多人輕傷的;

(三)曾因毆打他人,被治安處罰2次以上的。

6樓:世紀方舟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7樓:匿名使用者

故意傷害致人死亡基本都會判無期以上。積極民事補償和檢舉立功等減少受害人損失和降低刑偵與審理時間成本的表現會有直接定有期徒刑的可能。

8樓:lawyer蒲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中顧法律網

一審刑事案被告判無期徒刑,原告不服再次上訴結果是什麼

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是社會危害大,上訴後認為需要需要嚴懲的,有可能要發回重審,一旦重審也許就會改變原判,死刑的機率是相當高的。

10樓:匿名使用者

上訴不加刑,刑法的原則。所以上訴最壞也是無期。

除非有法定的減輕情節,即有自首或者重大立功行為。

11樓:偶爾一次行

無期可能性很大,也有可能輕一點。不可能更重了。

12樓:徐洲

維持一審啊!!處無期徒刑啊!!重要的物證缺失!!

刑事案件過了上訴期能申請申訴嗎

13樓:

分析:一、以幫人辦事收取的錢,是雙方商量的感謝費,還是真實的借款關係?看來不是民事的借款。如果事情板成了,錢就不退。真遺憾,顯然事情沒辦成,所以僱主要求退錢。

二、這個朋友是否根本沒有辦那種事情的能力,而為了騙錢來花,捏造能幫人上學等事由,來騙取事主的錢,這個目的,是犯罪的主觀要件。本案法院都判了,因此我判斷你朋友這個要件肯定成立。所以定詐騙沒有錯。

可以看看《刑法》詐騙罪的解釋。

三、本案所謂借款協議,並非民事關係的借貸關係,而是為了實現詐騙的方式和手段。而還款協議,顯然有你朋友故意打那個條子而根本不想還款的訊問記錄,所以也不成立民事的還款關係。關於定21萬和18萬問題,司法是這樣理解的:

詐騙罪金額是21萬,之所以還3萬,是受害者自行追款挽回部分損失罷了,不能影響犯罪金額。不過詐騙者能夠在案發前歸還3萬,法院應該考慮這個情節可以在量刑上從輕。關於我說的這點是否屬實,您可以通過請律師到法院調卷宗來看。

四、一審判決生效後,大約15日內可以提出上訴。上一級法院應當受理。

五、如果過了上訴期。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提起申訴。不過一般不理你,除非能提出新的證據,足以影響判決定性和量刑的改變。法院就以通過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理。

六、建議:如果判了,服刑人員可以進行親友會見,您可以到他的服刑地點去會見其本人,好好問他,是民事借貸還是詐騙?如果真實瞭解到沒有冤,勸你就此算啦。

以後給他匯點錢關心下就行啦。幫助教育下重新做人,鼓勵他下。一般判10年不一定非要服刑10年,有減刑、假釋,幾年就回來了

如果採納了記得點採納,我在做任務賺分。不用感謝,祝您愉快~

14樓:

你提的問題較多,我一一給你解答:

1、證據是否充足的問題,你是無法瞭解到的。除了書證「借條」之外,可以肯定還包括下列證據:被告人的供述、被害人的陳述,受理刑事案件登記表,包括還款協議書等等。

但如何來審查這些證據,證據能否證明指控的犯罪事實,以及是否達到了確實充分的地步,則不是能夠簡單得出答案的。

2、還款協議書僅僅是其中的一份證據,僅憑還款協議書是不能有效證明「犯罪事實」的。

3、「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這是詐騙罪對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規定。這裡有兩個重點:

「數額特別巨大」和「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

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詐騙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一般情況下「數額特別巨大」是指個人詐騙數額20萬元以上。詐騙10萬元以上,但具有以下情節的,也應認定為「情節特別嚴重」:

(1)詐騙集團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詐騙犯罪中情節嚴重的主犯;

(2)慣犯或者流竄作案危害嚴重的;

(3)詐騙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急需的生產資料,嚴重影響生產或者造成其他嚴重損失的; (4)詐騙救災、搶險、防汛、優撫、救濟、醫療款物,造成嚴重後果的;

(5)揮霍詐騙的財物,致使詐騙的財物無法返還的;

(6)使用詐騙的財物進行違法犯罪活動的;

(7)曾因詐騙受過刑事處罰的;

(8)導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

(9)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

另,如果你過了一審的上訴期間,如果法院的判決確實存在錯誤,你可以申訴。一般是到法院的立案庭,或者檢察院的控申處。

希望我的回答,你對你有幫助。

15樓:老老實實人是我

為別人辦事,辦成收好處費,辦不成退款,有協議在,(是真辦事而沒有辦成的)我認為構不成詐騙罪的。現在可以申訴。

16樓:孫法官說法

刑事案件超過上訴期限未提出上訴的,判決生效。判決生效後,如仍對判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

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一條 當事人及其法定**人、近親屬,對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可以向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檢察院提出申訴,但是不能停止判決、裁定的執行。

17樓:

上訴期過了判決就生效了。申訴,需要新的證據,並在法定期間內提出。

因打架打到要害,致人死亡,怎麼判刑

18樓:華律網

根據《刑法》第234條的規定,故意傷害致人死亡起刑為10年,適用死刑。在刑事訴訟事務中,「以犯罪嫌疑人對被害人及家屬積極作出民事賠償作為酌定情節在量刑中被充分考慮」已在司法實踐中被普通運用。因此,民事賠償部分的解決將直接影響對犯罪嫌疑人判處實刑的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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