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關於遺產繼承的答案

2022-12-04 19:56:08 字數 691 閱讀 2722

1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承包權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不能繼承。

房屋是分母在其結婚分家時給的,可以視為是對夫妻雙方共同的贈予,應視為夫妻共同財產,在男方死後,應先將其分割為三份,一份歸女方,一份歸孩子,男方一份屬於遺產可以繼承,再在其第一順序繼承人之間分配,其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

你所說情況不明確其所生孩子目前由誰撫養,所以不能確定女方具體能分到多少。

《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第二十八條規定:「遺產分割時,應當保留胎兒的繼承份額。」

2樓:

土地承包權不是遺產,女方另嫁後已脫離原村民集體,不具備土地承包資格,所以不能要求土地承包。

房屋是否能繼承要看當地的具體情況。

3樓:軍火商

你好:房屋的產證上寫的是a的名字,還是ab的名字都有,如果只有a的名字,那麼作為a的遺產,b和a的父母、女兒每人4分之一,如果名字ab的,那麼b先分走一般,剩下的一般,每人四分之一。

土地承包權看承包合同是誰簽訂的,如果是ab的名字,那麼b本來就有承包權,如果只有a的名字,由於合同居於相對性,不作為遺產處理,如果要取得承包權,需要與村委會再行協商。

4樓:匿名使用者

土地承包權不屬於遺產的範圍,不能繼承。具體建議您去110上諮詢下,那裡很多專業律師,而且還是免費的,應該可以幫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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