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婚前全款買的房子,領結婚證後辦理的房產證,房產證我自己的名字,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2022-11-11 10:41:56 字數 4363 閱讀 9894

1樓:房地產帶鹽人

屬於你婚前個人財產,若加上對方名字,即為你們共有財產。

當前我國司法判例中以房產實際交易時間來判斷,雖然產權登記是在婚後,但是實際的交易和行為都是你個人婚前的,因此沒有問題。

2樓:董小小

夫妻個人特有財產

特有財產是指專屬於配偶一方個人所有並排斥夫妻共有的財產。特有財產製是與共同財產制相匹配的制度。這是婚姻法中新增加的內容,其意義在於:

彌補了共同財產制對個人權利和意願關注不夠的缺陷,防止共同財產範圍的無限延伸,有利於保護個人財產權利。 根據《婚姻法》第18條的規定,特有財產包括: 1、 一方的婚前財產。

男女雙方結婚前的財產,無論是動產、不動產,在婚後均歸原財產所有人個人所有。即使離婚也不能作為共同財產分割,除非當事人另有約定。

現你已經將妻子名字寫上又沒有個人財產協議就視為你願意將個人財產變成夫妻共用財產。

3樓:匿名使用者

是屬於婚前財產的,如果有異議的話,你可以出具你婚前簽署的買賣合同,可以證明你購房的具體日期,那個時候還不知道你太太在**。

現在加上您太太的名字就是屬於共同財產了,也就是共同共有了。

4樓:

婚後才辦的房產證就是共同財產了除非你婚前做了產權公證.

我是婚前買的房子,在領結婚證時房產證還沒有下來,房產證下來時寫的我一人的名字,這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5樓:幸秀英

房產證結合之前的購房合同,可以證明是婚前個人財產。

6樓:恭永昌

婚前個人財產。保留好發票和購房合同。婚後不能有按揭。

7樓:匿名使用者

房產證批下的日期和你領結婚證的日期對比一下

婚前買的房子,在領結婚證時房產證還沒下來,房產證下來時寫的我一人的名字,現在由父母居住。

8樓:匿名使用者

分全款買房和按揭買房兩種情況,首先界定婚前婚後財產不是看房產證辦理日期

如果是全款購買的,界定時間是看購房合同時間,購買合同的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前,就屬於婚前個人財產

如果是按揭購買的,界定時間是看房管局的預登記時間,辦理房產證之前,開發商會去房管局做備案,那時叫預登記,預登記記錄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前就屬於婚前財產,預登記記錄日期在結婚證日期之後就屬於婚後財產。不過,有貸款的房子,不管婚前婚後財產,結婚證日期之後的還貸部分是屬於夫妻共有的

上面說明的是三種時間情況,不知你是哪一種,按揭買房都會有配偶的份額(因為婚後還貸是夫妻共有財產),要還想只屬於你一個人,那就需要證明房款的全部資金由你父母支付,沒你的事(包括婚後這n年的房貸也是你父母支付)

9樓:匿名使用者

屬婚前財產

保留購房合同、付款證明等證據

不必公證,這套房子也是永遠歸你一人所有

10樓:有野問

公證處做析產公證,解析這產權的歸屬問題,雙方帶上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房產證

11樓:匿名使用者

讓你老公陪你去公證處公證下房子是你出錢買的,如果不去,你就得儲存好你交錢的證據,就可以了

婚前父母全款買的房子,購房合同寫的父親名字,領了結婚證後辦的房產證,房產證名字是我和老婆,離婚時算

12樓:

有證明婚前買的就行了

13樓:愛上笨蛋

有證明是婚前買的就可以

婚前購買的房產,婚後拿到房產證,是否屬於婚前財產?

14樓:華律網

如果使用自己婚前財產婚後買房,想要維護自己的權益,避免以後產生糾紛,最好與配偶一方簽訂一份協議,在雙方真實意思表示的情況下,約定該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同時,在不傷害雙方感情的前提下,最好做一份公證,或在律師見證下籤一份協議,明確註明雙方為該房已支付和將支付的款項,每人應享有的該房份額等相關事宜。

15樓:東方情感小屋

婚前買的房子,婚後才拿到產證,算婚前財產麼?聽聽專家的解答

16樓:邶忠茹胭

應該屬於婚前財產,所以婚前已經交付款項購的房,它是指夫妻關係存續期間夫妻的收益你所說的婚後財產應表述夫妻共同財產

17樓:法源厚德

針對你提出的問題,本律師做如下回答:

1)房子在婚前購買,雖然沒有拿到房產證,仍是婚前個人財產;

2)當時買房的合同,支付房款的發票都是證據。

補充:不用公證。但公證一下也好,證據的效力更強。

18樓:匿名使用者

購房合同\付款發票的時間可以用來證明這房子是婚前財產.保險起見,可以通過辦理婚前財產約定公證來進一步確認.

19樓:祿堅

據國家法律規定:不管是婚前財產或婚後財產那都是你們夫妻的共有財產,這房子是屬於婚前財產!要公證的話房產合同就可以作為憑證。

希望能幫助你!謝謝!

20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在公證處作婚前財產公正

房產證在結婚證之後辦理的屬於婚前財產還是婚後財產 5

21樓:華律網

對於房產是婚前的財產還是婚後的財產,要根據具體的情況來判斷,簡要的列舉如下情況:1、如果房子是一方的婚前全款支付的,並且登記在自己名下,那麼該房子就是當事人婚前的個人財產。2、如果房子是一方婚前支付首付款,婚後共同還貸,且房子登記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那麼婚後共同還貸的部分屬於夫妻雙方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可以要求分割。

3、如果房子是婚後用夫妻的共同財產購買的,不管登記在誰的名下,都是婚後的財產且屬於夫妻的共同財產,在離婚時,雙方都可以要求分割。

22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婚前財產啊,一是你們婚前購買,二是你並沒有證明,你對這套房子的購買出過任何費用。如果男方願意,可以加上你的名字,但如果不加,確實屬於婚前財產。

23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購買合同還沒簽也就是說還沒有在房管局備案咯,那麼當然算是婚後購買,不過暫時還不用擔心,由於是男方父母出資,只要購房合同上寫男方個人的名字,房產證也寫男方個人的名字,那麼根據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可以算是男方父母對於男方單方的贈與,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24樓:雨菲

這個肯定屬於婚後財產,

因為你領結婚證在前,

婚後才辦的房產證,

這個應該屬於婚後財產。

25樓:淼淼楓葉

你有證據說明這房子是父母出錢買的這房子,在你們沒領證之前買的吧!那就是你個人財產!

26樓:心願荷花下

你好,你這種情況基本上是屬於婚後財產。但是你可以用父母買然後贈送給男方一個人。這種情況在法律上面是屬於男方的。aqui te amo。

27樓:老幅爺

婚後財產!結婚證和房產證就是法定證據,除非你有充分的證據否定。

28樓:ok大尾魚

婚後財產,但並不等同於是夫妻共同財產,照你說的情況是男方父母出錢買的那就是贈與男方的個人財產。如果說是後期夫妻共同還貸,那共同還貸那部份是夫妻共同財產。再如果是你女方出錢裝修的話,以後要是離婚什麼的也只能是拿回自己出的那份款。

29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男方父母一次性付完全款,並做了婚前財產公證,是男方財產無疑;

如果沒公證,但能證明男方父母付完全款,也算男方財產;

如果有貸款,是男方父母在還,事情說不清楚;

如果夫妻共同還貸,算夫妻共同財產,但要除去父母首付的部分才算一人一半。

30樓:北京楊文戰律師

如果是男方父母單方出資買的房,房子落在男方個人名下,不管是婚前還是婚後取得房產證,都算男方個人財產。注意保管好父母出資的證據,及出資時間的相關證據。

婚前全款買房,領證後女方房產證加上名字怎麼才有保障?

31樓:風吹海泫

我來替你回答這個問題吧,男方同意加女方名字時,有沒有進行財產書面約定呢?有約定就按照約定來分配。如果沒有約定,那就算作是男方贈與女方的房產,平均分配。

確認兩者的財產分割關係,首先要檢視在房產證上加女方名字時,夫妻雙方有無書面或電子郵件等形式的「約定」,如果有「約定」按「約定」的內容分割,如果雙方沒有約定,則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釋(三)第六條規定的「婚內贈予」處理。

《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條規定:「贈予人在贈予財產的權利轉移之前可以撤銷贈予。」加名字之後,房產所有權已經發生轉移的法律效力,即使男方想反悔,也只能按照夫妻共有財產進行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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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前我付全款買了房,但房產證是在結婚後辦的,請問房子屬於夫婦共同財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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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岳父岳母有一套房子,在我們結婚前買的,但是沒有過戶,在我們

1.寫了這份承諾書的話房子就和你一點關係都沒有了,不過這是你岳父岳母給閨女的也算合理 2.以為你們現在結婚了,你不寫承諾書的話。這套房子是屬於婚後財產,是屬於你們兩個的你有一半 你認識字不啦?你還想知道什麼你不是都知道大致意思了麼 我想這也是你岳父岳母想讓自己的姑娘有一個保障和安全感吧,既然不是你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