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人父母算被撫養人嗎,車禍死亡人的父母是農民,但年齡不足60歲,能不能要求對方賠償撫養費?有無法律規定?請幫忙解答

2022-11-08 21:26:40 字數 5466 閱讀 1640

1樓:正氣長春

死亡的人父母,是被扶養人,而非被撫養人。

撫養,主要是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長輩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等晚輩的撫育、教養。

扶養,則包括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樓:匿名使用者

答我們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司法解釋)第二十八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以下簡稱扶養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18週歲;被扶養人滿足即無勞動能力又沒有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撫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

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它包括被扶養人的範圍和生活費的計算兩項內容,在司法實踐中存在不同認識,就司法實踐中經常遇到的問題,歸納起來有以下不同觀點。

請問:交通事故中,死亡人有兄弟姐妹3人,那麼被撫養人(父母)的撫養費是不是要除以3?

3樓:王現輝律師

一、人身損害賠償司法解釋規定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依據:《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的司法解釋》

第二十八條 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

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二、《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侵權責任法若干問題的通知》

三、人民法院適用侵權責任法審理民事糾紛案件,如受害人有被撫養人的,應當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將被撫養人生活費計入殘疾賠償金或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不再單獨體現,而是判決累加在死亡賠償金或傷殘賠償金中。

四、你的理解是正確的。

五、如果你滿意請選擇為最佳答案!

如果我出車禍死亡,在父親已過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算被撫養人嗎?

4樓:安分小毛孩

這個不算。擱輩人是不存在法律意義上的撫養關係的。

5樓:仵清漪

這種情況不幸發生,孫子撫養爺爺奶奶法律上是沒有規定讓你撫養,撫養責任人是你的叔叔大爺或姑姑,但是如果你不幸死亡,有賠償的情況下,你爺爺奶奶可繼承一部分賠償金

6樓:哈二哥

如果我出車禍死亡,我父親已經過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算是撫養人們對的。

7樓:感恩世界感恩未來

他們屬於被撫養人。你父親不在了,得有人撫養你。

8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你的父親是獨生子,沒有兄弟姐妹,爺爺奶奶就可以算作被撫養人

9樓:別永新

如果車禍死亡,你的父親過世的情況下,奶奶就得要送敬老院之類的

10樓:君哥爰生活

來回答這個問題,你的假設如果是那種情況的話,你的爺爺奶奶也是算被撫養人。

11樓:匿名使用者

你要是有姑姑在,你就不算。只有子女才對父母有贍養的義務,孫子輩沒有。

12樓:開且落兒

如果你錯過死亡的話,父親今去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也算是被扶養人

13樓:幽夢寄情

如果我出車禍死亡,在父親已過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算被撫養人嗎?問這個問題怪怪的,好好的,不要胡思亂想。

14樓:

如果你出車禍死亡,在父親已過世的情況下,爺爺奶奶算被撫養人,他應該享受賠償金

15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此時爺爺奶奶就不需要姑姑進行照顧撫養,謝謝!

16樓:

爺爺奶奶不是你的直接被撫養人。但是你有義務

17樓:

當然算,還有你媽,這這些都是你的直系親屬,有權獲的因為你不在而得到補償

18樓:裔曲

如果你出車禍死亡,父親已經過世,爺爺奶奶也應該送你撫養人,但是你姑姑為主。

19樓:職場文某某

爺爺奶奶是有繼承人的,有權利繼承你的財產。

20樓:花季少女

如果你家裡面只有一個的話,肯定是你爺爺。

21樓:

這要看你父親有沒有兄弟姐妹,如果沒有是獨生子女,你的爺爺奶奶可以算你贍養的人。你還有姑姑的話就不能算。

22樓:猶月靈

為什麼要用自己出車禍來比喻,不要那麼想自己。

23樓:侯龍套

爺爺奶奶不應該叫"被撫養人",應該叫"被贍養人"。

24樓:好

如果你的父親過世了,你的爺爺奶奶應該算是被贍養人。

父母為中年人,成年子女死亡,有沒有被撫養人生活費?法律依據是什麼? 15

25樓:影視交流感悟

你的意思我完全能夠理解,但是法律就是法律,法律規定就是規定。比如交通法規定,路邊停車的機動車開車門造成交通事故的,由開車門者負全責。那大家完全可以說:

後面的車應該注意到這倆車裡有人呀,他可能會開車門呀。如果這樣,那羅羅缸的事情就扯不明白了,所以法律規定就是規定,開車門者自己小心。

你說的這個問題也很有道理,但是執行起來那羅羅缸的問題就全來了,你說父母年齡不應該設限,那我說好,子女年齡也不能設限。因為現在的夫妻生孩子都比較高齡了,如果一對40歲的夫婦生了孩子,孩子10歲被人害了,你讓50歲的父母將來如何?是不是也應該賠償撫養的責任?!

那你想想,中國這麼大,什麼事情沒有呀,必然我們想象不到的問題都會隨之而來。所以,法律規定就是規定,只能照著執行,儘管有它的不理性。

26樓:匿名使用者

看看這個解釋就明白了《高法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的司法解釋》。

27樓:

主要是綜合分析其父母是不是喪失勞動能力、有沒有其他生活**

車禍死亡人的父母是農民,但年齡不足60歲,能不能要求對方賠償撫養費?有無法律規定?請幫忙解答 10

28樓:健身**很簡單

如果父母還有勞動能力,那麼久沒有贍養費的賠償。但其實女兒有死亡賠償金等賠償可由其法定繼承人享受,父母是第一順序的繼承人,所以能彌補其一定的經濟損失。

如果父母沒有勞動能力,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被撫養人的撫養費: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8條規定:「被扶養人生活費根據扶養人喪失勞動能力程度,按照受訴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和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標準計算。被扶養人為未成年人的,計算至十八週歲;被扶養人無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計算二十年。

但六十週歲以上的,年齡每增加一歲減少一年;七十五週歲以上的,按五年計算。被扶養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被扶養人還有其他扶養人的,賠償義務人只賠償受害人依法應當負擔的部分。

被扶養人有數人的,年賠償總額累計不超過上一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額或者農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費支出額。」

29樓:

廣東胡律師:

受害人的父母沒有勞動能力的話,可以要求對方賠償被撫養人的撫養費:

被撫養人在18-60週歲之間

農村居民被撫養人生活費賠償金額=(上一年農村居民的人均收入×20年)÷對被撫養人承擔扶養義務的人數

30樓:中顧網推薦律師

可以要求撫養費

而且如果能開到證明證明在城市打工兩年以上可以按照城鎮戶口支付賠償金

交通事故中的被撫養人是怎麼定義的?什麼是被撫養人?

31樓:高勇律師團

第一,這裡的扶養關係是廣義的概念,包括了我國婚姻法中的贍養、撫養、扶養三種法律關係,不能理解為僅指狹義上的夫妻之間的扶養關係。

第二,被扶養人包括以下兩類:

1、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依據我國《婚姻法》第21條、28條及29條的規定,此類被扶養人應該包括:未成年子女;有負擔能力的祖父 母、外祖父母對於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孫子女與未成年外孫子女;父母已經死亡或者父母無力撫養的未成年弟、妹。

2、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何謂近親屬,《解釋》雖未規定,但《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行〈民法通 則〉若干問題的意見》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名譽權案件若干問題的解答》都作了解釋。「近親屬」應包括:

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 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因此,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屬包括: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配偶;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父 母;不能獨立生活的子女;有負擔能力的孫子女、外孫子女對於子女已經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負擔能力的弟、妹對於缺乏勞動能力又沒有生活**的兄、 姐。

第三,賠償權利主體限於與受害人有法定扶養關係的人,不包括有事實上扶養關係的人。在人身損害賠償訴訟中,如何界定被扶養人,《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貫徹執 行〈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道路交通事故處理辦法》和《關於審理觸電人身損害賠償案件的若干問題的解釋》採取了「實際撫養人」的模式。將被扶養人 界定為「以死者生前或者殘者喪失勞動能力前實際撫養的,沒有其他生活**的人」,這種模式的缺陷是將導致那些在受害人死亡或者殘疾前享有法定被扶養權利的 人,因受害人沒有實際履行該義務而被排除在被扶養人的範圍之外,顯然不合理。

《解釋》採取了「法定撫養人」的模式,重新將被扶養人界定為「是指受害人依法應當承擔扶養義務的未成年人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又無其他生活**的成年近親 屬」。這樣,無論受害人在死亡或者殘疾前是否實際履行了扶養義務,都不影響那些依法享有被扶養權利的人獲得撫養費的權利。這種模式明顯符合公平原則,有利 於保護被扶養人的權益。

被繼承人父母先於被繼承人死亡,被繼承人的兄弟姐妹可以代位繼承嗎

1 不可以。因為 代位繼承,只能適用於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情況,而且也只能由先死亡者的 晚輩直系血親 來代位繼承,平輩 的兄弟姐妹沒有代位繼承權。2 附 繼承法 第十一條 被繼承人的 子女 先於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 晚輩直系血親 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

為什麼被繼承人的子女後於被繼承人死亡還有代位繼承的說法

被繼承人的子女後於被繼承人死亡的,不存在代位繼承。老人留下的遺產,根據 繼承法 第五條 第十條規定 有遺囑的,按照遺囑繼承或遺贈繼承 沒有遺囑的,有配偶 子女 父母繼承。子女一般大都後於父母死亡。繼承從老人去世時開始,即使子女不久後死亡,不影響法定繼承。所謂代位繼承,是指 被繼承人的子女先於被繼承人...

被繼承人死亡前放棄繼承是否有效嗎

一般來講,繼承人放棄繼承應該在繼承開始後,遺產分割前明確的表示,但是現實生活中,在繼承開始前,繼承人表示放棄繼承的意思表示還是較為常見的,往往有些人在表示放棄後,繼承開始時又想參與遺產分割,這就涉及繼承開始前的放棄遺產申明有無效力的問題了。針對這個問題,存在兩種不同的意見 第一種意見認為,依據我國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