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商業保險,社會保險 商業保險

2022-11-05 23:47:06 字數 5954 閱讀 9687

1樓:

退休養老、醫療、失業、生育等關係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問題越來越受到關注,來阿華接待室諮詢的讀者中有不少是詢問保險方面問題的。問題比較集中的是:用人單位給職工購買商業保險是否能替代社會保險?

答案是非常肯定的:不行!哪怕單位給你買的商業保險再多,也必須為你繳納社會保險。

如果瞭解了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那麼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對用人單位的上述違法行為說「不」!

商業保險是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對於合同約定的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一種合同行為。

其具有如下特徵:

1 、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 、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係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 、商業保險的物件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 、商業保險的經營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由勞動者、企業或社群、以及國家三方共同籌資,建立保險**,對勞動者因年老、工傷、疾病、生育、殘廢、失業、死亡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暫時失去工作時,給予勞動者本人或供養直系親屬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制度。

其具有如下特徵:

1 、保障性:指保障勞動者的基本生活。

2 、普遍性:社會保險覆蓋所有社會勞動者。

3 、互助性:利用參加保險者的合力,幫助某個遇到風險的人,互相互濟,滿足急需。

4 、強制性:由國家立法限定,強制用人單位和職工參加。

5 、福利性:社會保險是一種**行為,不以盈利為目的。

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

1 、性質不同:社會保險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商業保險具有經營性,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

2 、建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上,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自願投保,以合同契約形式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3 、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由**職能部門管理;商業保險由企業性質的保險公司經營管理。

4 、物件不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物件是勞動者,其範圍由法律規定,受資格條件的限制;商業保險的物件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願投保並願意履行合同條款即可。

5 、保障範圍不同:社會保險解決絕大多數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只解決一部分投保人的問題。

6 、資金**不同:社會保險的資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面分擔;商業保險的資金只有投保人保費的單一**。

7 、待遇計發不同:社會保險的待遇給付原則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保險待遇一般採取按月支付形式,並隨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每年調整;商業保險則按 " 多投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 " 的原則確定理賠標準。

8 、時間性不同:社會保險是穩定的、連續性的;商業保險是一次性、短期的。

9 、法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由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範,商業保險則由經濟法、商業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來規範。

2樓:一單身族

商業保險又稱金融保險,是相對於社會保險而言的。商業保險組織根據保險合同約定,向投保人收取保險費,建立保險**,對於合同約定的發生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責任;或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一種合同行為。

其具有如下特徵: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係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物件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社會保險與之相反。

3樓:風狐

社會保險,個人交的錢相對較少,但獲得保障較低,保而不包

商業保險,個人交的錢越多,獲得的保障越高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

4樓:對對保險網

商業保險和社保之間是相輔相成的關係,買了社會保險也有必要購買商業保險。更多詳細的解說請看《社保好還是商業保險好?社保和商業保險的區別?》

社保大家都知道是我們最基礎的保障,裡面的五險保障的內容囊括了我們生活的方方面面。以五險中的醫療險為例,哪怕你現在已經生病了,第二年也可以繼續投保,可以報銷相關的醫療費用,繳納夠十五年之後還可以享受到終身的醫保保障。但這並不是說有社保就夠了,它的保障還是不太夠的,需要用商保來補充,具體可以往下看。

就拿商業醫療保險和社會醫療保險來說,社保就遠遠不能替代商業醫保。

1、保險責任內容的不同

社會醫療保險的保障內容不如商業醫療保險豐富。對於服務專案類費用,如**費、院外會診費;診療裝置及醫用材料類費用,如安裝義眼、義肢;還有一些**專案類,如除腎臟、血管、骨、骨髓移植等之外的其他器官或組織移植的醫療費用,社會醫保都不保,但是都屬於商業醫療保險的保障內容。

如下圖所示社保能報銷的藥品種類也非常有限。例如,現在藥物學家已經研發出很多相對來說***比較小,且療效比較高的癌症特效藥,只不過這些藥的**都比較高。如**肺癌的可瑞達,月均花費需五萬元以上。

然而,這類進口特效藥卻通常不屬於社保範圍內,對於沒有配置商業醫保作為補充的癌症患者,此時只能選擇服用傳統抗癌藥了。

2、報銷的額度不同

社保的福利性,也使得它的報銷比例不可能像商業醫保那麼高。對於異地**,就算可以報銷,報銷的比例又得再次打折,而商業醫保的報銷比例通常不會因異地**而有所改變。所以,想要得到更高的保障,單靠社會保險是不足夠的。

如圖,有一半以上的醫療費用支出,社保的報銷比例不足50%。

如果想知道更多關於社保和商保的內容,可以再看看這篇文章《社保與商保的不同之處》

望採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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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樓:二姐聊保險

社會保險是單位給我們員工上的保險,為四險一金,包含養老、醫療、失業、工傷四類保險,女性還有生育保險,一金是公積金。社會保險原則:低保障,廣覆蓋,人人有份,保而不包。

商業保險是我們個人的規劃,在社會公共基礎的前提下,提高生活品質的必要選擇。

6樓:康波財經

:1、物件不同:社

會保險的物件是勞動者,商業保險是任何人;2、基本屬性不同:社保有社會保障性質,商業保險則以盈利為目的;3、保險費負擔主體不同:社保國家、企業和個人都負擔一部分,商業保險則是投保人繳納。

7樓:愛丫丫愛生活

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存在比較大的區別,僅就性質而言:社會保險由**發起實施並承擔兜底責任,具有保障性,不以盈利為目的;而商業保險具有經營性,以追求經濟效益為目的。除此之外,二者還存在如下區別:

1、建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建立在勞動關係基礎上,只要形成了勞動關係,用人單位就必須為職工辦理社會保險;商業保險自願投保,以合同契約形式確立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2、管理體制不同:社會保險由**職能部門管理;商業保險由企業性質的保險公司經營管理。

3、物件不同:參加社會保險的物件是勞動者,其範圍由法律規定,受資格條件的限制;商業保險的物件是自然人,投保人一般不受限制,只要自願投保並願意履行合同條款即可。

4、保障範圍不同:社會保險解決絕大多數勞動者的生活保障;商業保險只解決一部分投保人的問題。

5、資金**不同:社會保險的資金由國家、企業、個人三方面分擔;商業保險的資金只有投保人保費的單一**。

6、待遇計發不同:社會保險的待遇給付原則是保障勞動者基本生活,保險待遇一般採取按月支付形式,並隨社會平均工資增長每年調整;商業保險則按「多頭多保,少投少保,不投不保」的原則確定理賠標準。

7、時間性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穩定的、連續性的制度;商業保險是一次性、短期的企業行為。

8、法律基礎不同:社會保險由勞動法及其配套法規來立法,商業保險則由經濟法、商業保險法及其配套法規來立法。

8樓:匿名使用者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一步深入,人們對於保險這個詞語已經非常熟悉。過去常說的所謂「勞保」已經逐漸被時下的「社會保險」所代替。與此同時,「商業保險」這一名詞也很快在民眾中傳開。

但是,相當多的人不知道什麼是「社會保險」?什麼是「商業保險」?它們之間又有什麼關係和區別?

我們所說的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主要是指人身保險。他們之間的關係與區別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關係:社會保險和商業保險所承保的保險標的都是人身保險,商業保險是社會保險的補充保險,二者具有不少聯絡。

1、不管是社會保險,也不管是商業人身保險,都是被保險人遇到風險後能夠獲得一定的補償,因而都是為保險群體服務的,都力圖保障被保險人免受風險連累。

2、社會保險和商業人身保險,都是要求投保人事先繳納保險費,作為被保險人享受保險待遇的先決條件。眾所周知:商業人身保險實行「以收定支」,而社會保險實行「以支定收」的「支付確定」型養老保險,也要求被保險人獲益前先繳納保費。

3、建立一筆保險**並拿到市場上運營投放,構成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第三個聯絡,而且商業保險的這項活動十分鮮明。實行「個人賬戶」制的養老保險,此項措施也同樣鮮明。即使是計劃經濟體制下的社會保險,也要建立基本金並投放運營,儘管投放受到嚴格限制。

4、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既然同屬於抵禦風險的活動,所以二者**風險的方法和技術,要求工作人員具備的知識和技能結構,乃至專業術語也很近似。

5、社會保險與商業人身保險的活動和功能相輔相成,社會保險抵禦風險的功能是基本的,商業人身保險起到輔助的、補充的作用。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儘管有不少共同之處,但畢竟區別也很大——

1、行為主體不同。社會保險屬於**行為,保險人是國家權威機構。**不僅是社會保險的倡導者、組織者、執行者,也是它的堅強後盾,即一旦社會保險入不敷出,出現嚴重赤字,**一定想方設法預以彌補,以保障受保人的權益,維持社會安定。

商業人身保險純粹是企業行為,保險人是保險公司,它講究「多進少出高盈利」,與投保人保持商品買賣關係,無半點政治色彩可言。

2、追求目標不同。社會保險以國家的社會政策為出發點和歸宿,把保障全社會安定,實現長治久安作為追求的目標。商業人身保險追求的則是利潤最大化,時時處處以賺取最大利潤作為自己的經營目標。

3、實施手段不同。社會保險依法執行,帶有強制性,強制一切用人單位及其員工按時如數交納社會保險費,否則,輕的罰以滯納金,重的繩之以法,毫不含糊。商業人身保險則不同,它純屬商業活動,嚴格實行買賣自由、等價交換的原則,自願投保,其範圍相當廣泛,只要是符合保險公司的承保條件、具體保險費負擔能力的人員,都可以參加,無半點強制色彩。

4、可靠性不同。社會保險待遇支付最可靠,年保證及時足額發放,因為它是**行為;商業人身保險則不能這麼做。當然在我國《保險法》明確規定「經營有人壽保險的保險公司,不允許倒閉」,所以我國不可能出現人壽保險的保險公司倒閉的情況。

5、交換原則不同。社會保險實行的則是互助互濟原則,強調勞動者之間的互相幫助,即富裕地區幫助不富裕地區,高收入者幫助低收入者,在業者幫助失業者等等。而商業人身保險實行不投不保、少投少保、多投多保的商品等價。

6、保險費的計算和**的不同。社會保險的保險費的計算和**,在我國從2023年以後,社會保險的保險費即採取儲蓄方式,實施個人賬戶與社會統籌相結合的制度,由國家、企業、個人三者負擔,專戶儲存,統一管理,但仍帶有一定的隨意性、不穩定性的特點。而商業保險的保險費率,是以數理統計為依據,根據預定死亡率、預定利率、預訂營業費用計算得來的,由投保人負擔,具有科學、合理、可靠的特點。

7、保障程度不同。社會保險的保障程度通常根據社會經濟生活水平、國家福利政策、被保險人的貢獻、工齡、地位,由國家單方面決定的,而且只是滿足勞動者的基本生活需求,保障程度一般在社會貧困線和在職職工工資收入之間。而商業保險的保障程度則根據投保人或被保險人的保險需求和購買**而定。

8、權利和義務不同。社會保險是國家有關勞動立法中所規定的勞動者應享受盡到了為社會貢獻勞動和交納社會保險費這兩項義務,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均等的或相對平均的保險待遇。也就是說,勞動者貢獻的勞動量和所交保險費數額雖然困難有很大差異,但享受到的權利是相同的或相對平價的。

而商業保險則主要依據的是《保險法》、《企業法》和《合同法》,貫徹的是合同原則。

社會保險商業保險養老保險,養老保險買社保和商業養老保險哪個合適

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雖然都具有互助互濟 保障人民生活安定的功能,但是二者在性質上有著本質的不同,具體表現在以上幾個方面 1 保險性質不同 社會養老保險是國家依法強制實施的社會保險,屬於 行為,無論企業或個人願意不願意,只要是在法律規定的範圍內,必須參加社會保險。社會保險費或稅的徵收,給付待遇的規定都是...

什麼是私人保險和商業保險,商業保險與社會保險的區別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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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哪些區別,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有什麼區別與相互聯絡

社會保險是單位給我們員工上的保險,為四險一金,包含養老 醫療 失業 工傷四類保險,女性還有生育保險,一金是公積金。社會保險原則 低保障,廣覆蓋,人人有份,保而不包。商業保險是我們個人的規劃,在社會公共基礎的前提下,提高生活品質的必要選擇。社會保險與商業保險的主要區別有 1 實施目的不同。社會保險是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