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的單位不退出勞動關係怎麼辦,離職了單位不出具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應該怎麼辦

2022-09-20 05:26:34 字數 4979 閱讀 8640

1樓:

估計你離職的時候沒有處理好,所以上家單位卡你呢.你再跟他們溝通下,看怎麼樣才能把這個勞動關係退出來.實在不行就請勞動局的勞動仲裁.

2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你可以找 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

3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先於新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然後向原單位要求賠償(新單位勞動合同規定的工資額)。不過,你要注意時間節點。書面通知單位辭職,從批准後15天,單位應該辦理辭職員工的退工手續。

4樓:合肥律師劉志漢

建議:申請勞動仲裁。

離職了單位不出具終止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應該怎麼辦

5樓:法律快車

如果公司拒不出具解除勞動合同可以到勞動部門投訴。主要依據如下:

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違犯規定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控告。

用人單位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社會保險法對此也進行了相應的規定,用人單位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拒不向職工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係證明,導致職工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法律條文:

《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第89條規定:「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6樓:喝點咖啡醒醒腦

用人單位不給出具終止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是違法的,因為法律明確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因此如果用人單位不給出具證明你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人事和社會保障局去解決,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仲裁申請。

7樓:王朝的末日

勞動監察舉報單位違法,單位有法定義務出證明。

8樓:甕元容

為什麼呢?你要離職證明幹什麼?

單位不同意解除勞動關係怎麼辦?

9樓:匿名使用者

1、您可以用郵政快遞的方式給原企業郵寄辭職信,儲存好回執(證明您的辭職時間,避免企業故意說沒收到)。超過30天后就可以離職。

2、超過時間後原企業沒有辦理勞動關係解除手續的,您可以到勞動機關申請仲裁,要求原企業立即辦理相關手續,且因原企業故意拖延時間中發生的生活費(中間拖延了幾個月,就要求幾個月的生活費)、社會保險費,都要由原企業支付。

3、如果原企業說您沒有繼續工作30天,給您的辭職製造麻煩的話,您可以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找到一些原企業不合法的證據,例如超時間加班、有毒有害、沒有按時發放勞動保護用品、被上級要求違規作業等等事件都可以,即可立即要求解除勞動關係,且不需要提前30天。

4、要求當地勞動機關對原企業的不合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並要求原企業書面道歉。

10樓:匿名使用者

申請勞動仲裁,要求按勞動合同法規定出具解除或終止勞動關係證明,並在15日內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縱橫法律網 侯健懷律師

11樓:

提前30天書面通知單位,即可解除勞動關係。特殊人才或高階人才勞動合同中有規定,是提前60天或90天通知單位。你的勞動合同解除條款,可以參見你入職簽署的勞動合同。

按照合同規定通知單位即可。如果單位不同意,可以撥打當地勞動監察部門**舉報。

12樓:枵羽

去勞動局找唄 勞動者可以自動離職的

自動離職後單位一直沒有解除勞動關係,現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證明怎麼辦?

13樓:欽世

可以向勞動監察大隊投訴、舉報。

14樓:晨光水仙

單位必須得開,這是義務.

15樓:蘇三雁南飛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第八十九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辭職2年以上原工作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怎麼辦

16樓:橘子不如橙子

和單位協商處理,用人單位會依法保留員工相關資料2年,辭職2年以上的,用人單位因資料缺失不開具離職證明是合理的。

根據《勞動合同法》

第五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勞動者應當按照雙方約定,辦理工作交接。用人單位依照本法有關規定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在辦結工作交接時支付。

用人單位對已經解除或者終止的勞動合同的文字,至少儲存二年備查。

17樓:匿名使用者

您好,可以找勞動局幫助解決該問題

員工離職不辦理離職手續,單位該怎麼辦

18樓:馬梓開博士

1.不辦理離職手續,單位可以按照制度處理,比如停發工資,釋出宣告等等;

2.如果涉及到對於企業經濟利益的損害,企業也可以採取其他措施的。

19樓:北京李建成律所

您好,如果該員工因違反單位規章制度而予以辭退的情況下,您可以強行與其辦理離職手續的!並予以公告!

20樓:趙彬律師

回答自動離職有工資的,否則就是單位違法。自動離職,單位拖欠工資的,可以去勞動局投訴。解除勞動合同當日是工資結算日;如果公司拖欠工資,勞動都可以到勞動監察大隊投訴,由勞動監察大隊責令用人單位期限發放工資,逾期不支付的,還要加付賠償金;協調不成當事人再申請勞動仲裁。

擅自離職給用人單位造成實際損失的,單位也可以依法要求勞動者賠償。

辭職即辭去職務,是勞動者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勞動關係的行為。辭職一般有兩種情形,一是依法立即解除勞動關係。如用人單位對職工有暴力或威脅行為強迫其勞動、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工資等,職工可以隨時向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要求;二是根據職工自己的選擇,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係。

1、在公司未領的工資就沒有了,公司有極大的可能不會發。

2、如果公司給自己交了保險,那公司也會把保險扣下來。如果檔案在該公司,那也會被扣下如果想要在同一個城市中找工作,新公司就沒法上保險。

3、有些比較正規的公司,要以前公司的離職證明才能入職,這個證明你是肯定沒有了,不過大部分公司還是沒有這道手續的。

4、失業金的問題:如果是辭職,就沒有失業金;如果是公司辭自己,就有失業金。差別就在於工作的公司是什麼性質。

如果在檔案裡填了這麼一條「由於無故曠工,並且不接受處罰,被公司辭退了」,那麼以後會很受影響。

5、不辦離職手續,不能讓單位完成相應的工作交接、有序進行工作任務的相應調整,可能會給單位造成相應的損失。

更多6條

21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以其曠工為由,辭退對方。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九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2樓:baby無知的螞蟻

1、員工自動離職,不辦理離職手續,單位需要將離職資訊或者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郵寄至員工住所,如無法送達到員工本人或無人簽收,可在報紙等公開平臺上公示此員工已離職的訊息。

2、關於員工離職,用人單位應當給予辦理離職手續,如果離職是由員工本人提出的,用人單位應當給其出具離職證明。離職證明與辦理離職手續不是一個概念,離職證明是為了證明員工與原用人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用於其第二次就業的時候,供新用人單位審查。有的員工離職,需要原用人單位出具離職證明,那麼用人單位有為其出具離職證明的義務。

3、如果員工不辭而別,用人單位應當按照曠工處理;對於超過規定的曠工時限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從以前單位沒有辭職就不幹了,勞動關係是否自己解除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辭職就不幹了,勞動關係是否解除並不取決於自己,而是取決單位。如果單位為你辦理了退工手續,那麼才可以確認勞動關係已經解除。

但是,以後的新單位會要求你出示退工證明,證明你與原單位沒有勞動關係。你的退工證明在原單位儲存,你還得去原單位拿。所以,不辭而別不是辭職的好辦法,你仍然要面對原單位。

建議與原單位聯絡一下,能不能拿到退工證明。

如果原單位不給開解除勞動關係證明怎麼辦

用人單位必須向你出具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規定的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該證明的內容應符合 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 第24條的規定。如果不給出具,按 勞動合同法 第89條規定辦。解除勞動合同時的工資支付時間詳見 工資支付暫行規定 第九條,經濟補償金支付時間詳見 勞動合同法 第50條。如果不按時支付,可以要求...

離職後原單位遲遲不給開具離職證明怎麼辦

單位不開離職證明可向勞動監察部門申訴 控告。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專 第五十條屬規定 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第八十九條規定 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向勞動者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書面證明,由勞動行...

公司不退押金,勞動局不管怎麼辦

不清楚你說的不管是什麼意思,以什麼理由不管,以及押金的性質。因為押金在一定條件下內只能通過申請仲容裁或者法院起訴才能要回。1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條,明確定性向員工收取押金或要求提供擔保是違法的並且可以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四條,勞動局有權予以處罰 2 並不是所有的押金擔保都可以通過勞動局 比如監察大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