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取工傷撫卹金的親屬死亡了還有其他補償金可以領嗎

2022-09-16 13:46:14 字數 6733 閱讀 2947

1樓:匿名使用者

有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

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2樓:壤駟縱

沒有二十個月的工資可以領取嗎

職工死亡後其親屬能領取多少工傷死亡賠償金

3樓:匿名使用者

1.工傷賠償的依據是《工傷保險條例》,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約50-60萬的賠償,父年滿60,母年滿55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其年滿18週歲。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追問或直接撥打12333諮詢一下你們當地勞動部門!

職工死亡後家屬怎樣領取工傷死亡賠償金

4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因工死亡,其直系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直系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

5樓:匿名使用者

1.首先要到當地勞動部門申請工傷認定,這個很關鍵,也是所有問題的前提,不申請工傷認定,一切都是白搭,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你就必須在死亡之日起一年內申請;

2.如受傷被認定為因工死亡,拿到有勞動部門出具的工傷認定決定書後,如單位正常繳納工傷保險,死亡賠償金由工傷保險**支付,如未給職工繳納工傷保險,該部分金額由單位支付;

3.正常的話手續是由單位代辦後再將賠償金支付給家屬,但單位不辦的話,家屬自己持工傷認定決定書可以去工傷保險經辦機構辦理;

4.如果有什麼不明白的,可以撥打12333諮詢一下當地勞動部門!

6樓:匿名使用者

工亡職工近親屬按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按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支付;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按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範圍規定》確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7樓:匿名使用者

由企業向勞動部門申報工傷認定、鑑定後,由社保進行賠付給企業,企業轉交**家屬。

職工工傷死亡一般由企業同**家屬代表談善後處理事宜,談妥後,簽訂協議,必須要有見證方,可以是當地派出所、企業上級主管部門、亡者所在地的管理部門等,在沒有見證方的情況下,可以通過公證的形式處理,避免將來涉及產生矛盾,公證費由企業承擔較為合理。

8樓:

有保險的找工傷保險處 沒保險的找單位

工亡後供養親屬撫卹金可以一次性領取嗎

9樓:金果

不能一次性領取。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

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內因工傷導致死亡的,其近親屬享受本條第一款規定的待遇。

一級至四級傷殘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後死亡的,其近親屬可以享受本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待遇。

擴充套件資料: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四十一條 職工因工外出期間發生事故或者在搶險救災中下落不明的,從事故發生當月起3個月內照發工資,從第4個月起停發工資,由工傷保險**向其供養親屬按月支付供養親屬撫卹金。

生活有困難的,可以預支一次性工亡補助金的50%。職工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九條職工因工死亡的規定處理。

第四十二條 工傷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傷保險待遇:

(一)喪失享受待遇條件的

(二)拒不接受勞動能力鑑定的

(三)拒絕**的。

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分立、合併、轉讓的,承繼單位應當承擔原用人單位的工傷保險責任;原用人單位已經參加工傷保險的,承繼單位應當到當地經辦機構辦理工傷保險變更登記。

用人單位實行承包經營的,工傷保險責任由職工勞動關係所在單位承擔。

職工被借調期間受到工傷事故傷害的,由原用人單位承擔工傷保險責任,但原用人單位與借調單位可以約定補償辦法。

企業破產的,在破產清算時依法撥付應當由單位支付的工傷保險待遇費用。

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

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10樓:遠業說法

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應該由誰領取,家屬之間又該如何分配呢?

11樓:匿名使用者

和單位協商同意後,可以一次性獲得撫卹金及其他補償。

1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申請一次性領取,一般為幾千元左右。

需要由直系親屬才可以辦理的。

同時,如果說還購買了養老保險,還可以申退一部分金額出來。

對於賠償依據,則按照當地的《工傷條例》計算。

13樓:匿名使用者

依法參加了工傷保險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按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規定,由社會保險機構按月發給,不能一次性領取。

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工亡職工供養親屬撫卹金,由用人單位支付,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一次性領取。出於對用人單位運營存在的不穩定性和風險性,為了保護無過錯方以及勞動者的合法權益,有的地區人民法院也會支援一次性領取。一次性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的,應當以締結協議之時的標準為基數計算。

14樓:昆重帥師

1.不是一次性領取,是按月領取

2.不能,喪失勞動能力的,未成年的,到法定退休年齡沒有養老金的,這三類直系親屬才能享受

3.工傷保險條例

職工工傷死亡後子女撫卹金領取

15樓:匿名使用者

1.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因工死亡的可以得到大約50-60萬的賠償,父年滿60,母年滿55且無生活**的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二老去世,有子女的也可按月領取供養親屬撫卹金,直至其年滿18週歲。

2.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九條 職工因工死亡,其近親屬按照下列規定從工傷保險**領取喪葬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和一次性工亡補助金:

(一)喪葬補助金為6個月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

(二)供養親屬撫卹金按照職工本人工資的一定比例發給由因工死亡職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無勞動能力的親屬。標準為:配偶每月40%,其他親屬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兒每人每月在上述標準的基礎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養親屬的撫卹金之和不應高於因工死亡職工生前的工資。供養親屬的具體範圍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規定;

(三)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職工非因工死亡撫卹金,那些供養親屬可以領?

16樓:楊老將

對於職工非因公死亡撫卹金,供養親屬的領取,首先是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兒女),如果沒有直系親屬,則可由旁系親屬(爺奶、叔伯,姑嫂……)代表出面為之代領。

基本特徵

撫卹金是國家在死者死亡後,發給死者親屬的費用。國家發放這種費用,是用以優撫、救濟死者家屬,特別是用來優撫那些依靠死者生活的未成年和喪失勞動能力的親屬,它體現了國家對勞動者的物質幫助。

撫卹金的基本特徵為,撫卹金不納稅、撫卹金不計個人收入、撫卹金不是殘疾軍人的生活費、撫卹金不能作為夫妻的財產進行分割、撫卹金可以作為遺產。

摺疊 編輯本段 發放標準

撫卹金是指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對死者家屬或傷殘 職工發給的費用。恤費等。

撫卹金髮放標準必須是法律、法規規定發放的;代表**發放撫卹金的是各級人民**民政部門,企事業單位發放的撫卹金的行為不屬於行政訴訟範圍;"沒有依法發給"是指拒絕發給或者沒有按照規定的物件、範圍、標準、數額、時限等發放。

享受撫卹金的人,必須符合兩個條件:一是死者的直系親屬,二是這些親屬主要依靠死者生前扶養。這兩個條件必須同時具備,缺一不可。

單位是依據有關法規、規章及政策發放的,如何分配,授予物件,這些相應規定的,主要由發放單位或其他相關部門負責。

摺疊 編輯本段 主要分類

我國撫卹金主要有兩種:

一為傷殘撫卹金,發放物件為革命傷殘軍人、因公致殘的職工等;工人、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力或死亡時止。

二為死亡撫卹金,發放物件是革命烈士、因公犧牲人的家屬。公民依法獲得**發給的撫卹金是公民的一項基本權利。工人、職員因工死亡時,按其供養的直系親屬人數,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卹費,至受供養人失去受供養的條件為止。

此外,我國還規定有革命傷殘軍人撫卹費,革命軍人犧牲、病故撫卹費,國家工作人員**、病故撫卹金等。

摺疊 編輯本段 法律規定

(一)自2023年8月1日起,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髮放標準調整為:烈士和因公犧牲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的,為上一年度全國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倍加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發放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仍按現行渠道解決。

(民發〔2011〕192號)

(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和計發辦法,按照民政部、人事部、財政部《關於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及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發放辦法的通知》(民發[2007]64號)的規定執行。

(三按照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部、民政部、財政部《關於事業單位民間非營利組織工作人員工傷有關問題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36號)的規定,參加統籌地區工傷保險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屬於因公死亡的,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按當地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四)已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事業單位的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屬於病故的,一次性撫卹待遇仍按當地規定執行。

(五)除上述情形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標準,從2023年10月1日起調整為:因公犧牲為本人生前4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病故為本人生前20個月基本工資或基本離退休費。烈士的撫卹待遇,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發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離退休人員死亡一次性撫卹金所需經費按原渠道解決。

1、因工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20個月基本工資;

2、因病死亡的一次性撫卹金本人10個月基本工資;

3、喪葬費標準:因病4000元;因工(公)5000元;

4、遺屬生活困難補助費標準:非農戶一人月補助210元;二人以上的每人月補助190元;農業戶口一人月170;二人以上的每人月150元。

5、對上述物件中,確定因工死亡的遺屬增發65元,抗日戰爭的增80元(不含配偶);紅軍的(不含配偶);增發100元遺屬系孤獨一人的可增發70元。

(六)駐外使領館工作

老人去世後撫卹金領取是否子女全部簽字

需要全部簽字。死亡撫卹金是死者所在單位等給 予死者近親屬和被扶養人的生活補助費。死亡撫卹金還含有一定精神撫慰的內容。死亡撫卹金髮生於死者死亡後,所以不屬於遺產。如果死者所在單位對撫卹金的給付物件有規定,則按規定處理 如果沒對給付物件作出規定,則應屬於近親屬共有。當事人要求對該撫卹金進行分割在法律上屬...

傷殘軍人領取撫卹金可以再領退休金嗎

可以。軍人 撫卹優抄待條例 對其有相應的規定 第二十七條 殘疾軍人的撫卹金標準應當參照全國職工平均工資水平確定。殘疾撫卹金的標準以及一級至十級殘疾軍人享受殘疾撫卹金的具體辦法,由 民政部門會同 財政部門規定。縣級以上地方人民 對依靠殘疾撫卹金生活仍有困難的殘疾軍人,可以增發殘疾撫卹金或者採取其他方式...

國家對領撫卹金物件死後是如何規定的

我國撫卹金主要有兩種 一 為傷殘撫卹金,發放物件為殘疾軍人 因公致殘的公務員 民兵 見義勇為等人員 工人 職員因工負傷被確定為殘廢時,完全喪失勞動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死亡時止。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退職後,飲食起居不需人扶助者,發給因工殘廢撫卹費,至恢復勞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