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協議是個怎樣的存在,可以簽訂些什麼內容

2022-08-18 10:11:29 字數 5329 閱讀 5190

1樓:愛喝粥

範本如下:

婚前協議書

甲方: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

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姻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各自權益達成如下協議:

一、 總則

1、本協議以雙方自願組建家庭,並以婚後家庭和睦,生活幸福為最高準則。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方可生效。

3、本協議的修改程式:雙方任何一方可提出異議,雙方協商通過後進行修改,並報公正機構備案。

4、本協議的最終解釋權歸夫妻雙方。

二、權利

1、夫妻雙方享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賦予的基本權利。

2、夫妻雙方有了解對方工作生活和心理狀況的權利,有了解對方收入和花銷情況的權利,雙方應主動交流溝通,任何一方不得故意隱瞞和欺騙。

三、義務

1、夫妻雙方負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規定的基本義務。

2、夫妻雙方有義務關心、愛護對方。外出參加吃飯聚會等活動必須提前彙報,未爭得對方允許,不得夜不歸宿(因工作出差、調動等情況除外)。

3、夫妻雙方有義務尊重對方的老人,不得打罵老人,不得虐待老人,不得嫌棄老人。

4、婚後夫妻雙方有贍養各自父母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阻礙對方孝敬父母且有義務協助對方孝敬父母。

5、夫妻一方意外亡故,另一方有贍養對方老人的義務。

四、經濟

1、以夫妻雙方經濟獨立為基本原則。

2、雙方當事人必須勤儉持家,不得亂花錢,夫妻財產共同保管。

3、建立家庭開銷公共帳戶,夫妻雙方按照實際收入的70%比例按月交納公共開支,公共賬戶銀行卡由妻子保管,其密碼由雙方同時建立,各自記住一半(即,只有雙方同時輸入前後一半密碼時方能使用)。大筆開支需雙方商議決定。

4、除家庭開銷帳戶之外,雙方剩餘的收入各自保管支配,但不得用於賭博、包養情人等不合理行為,大筆開支需要向對方通報。

5、其它財產問題都嚴格遵守中國婚姻法。

五、夫妻住所

1、 立約人同意婚後之夫妻住所地為縣級以上地區(含縣級),根據目前情況結婚後最遲兩年內有固定住所,不得以任何理由無故拖延,否則家庭開銷公共帳戶財產由妻子自由支配決定居住地購買房產,丈夫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

2、 房產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故房產證須登記夫妻雙方名字,各方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

六、家庭關係

1、雙方自己的錢財可以借給或者贈予自己的親戚朋友,需要向對方通報,借款金額低於人民幣5000.00元以下對方不得干預,超過人民幣5000.00元則須經對方同意方可外借。

2、過年過節有義務參與應當參加對方父母、爺爺奶奶、外公外婆等直系親屬的生日宴會等必須的活動。

3、夫妻雙方承諾婚後互負貞操、忠誠義務,不得有婚外情婚外性等行為,如有一方違反者,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拾萬圓整)。

4、絕對不發生家庭暴力,如有一方違反,經濟處罰人民幣10000.00元/次,存入夫妻公共賬戶,有意造成對方刑罰規定輕傷以上時,應給付他方精神上損害人民幣100000.00元(大寫:

拾萬圓整)。情節嚴重交於當地公安機關刑法處理。

七、夫妻個人守則

1、夫妻間不得說謊(無論善意的還是故意的)。夫妻間不得有任何隱瞞,所講的必需是事實之部份或全部。

2、不得出入色情場所。(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色情場所)

3、不可沉迷賭博。(包括合法或非法之賭博)

4、不可經常性攝取過量酒精。

5、夫妻間不可作出傷害彼此的行為。包括心理上、生理上,傷害之定義以雙方的感覺為依據。

6、不可觸犯任何法律。(主要指國家和社會制度)

7、丈夫在任何時刻,均不能與妻子失去聯絡。

8、丈夫不可沉迷工作,忽略家庭生活,一切需以家庭為重

9、夫妻間不能企圖或意圖影響各自的觀點意見、以及對事物的看法。若夫妻間對事物持有不同意見,以共同協商的意見為最後依據。

10、夫妻間需互相關心愛護,夫妻間有責任瞭解雙方之喜好,並應盡其所能滿足要求。

11、夫妻間應彼此尊重,不可勉強對方做任何非自願去做的事。

12、不可在家發脾氣,更不能在老人和孩子面前發生爭執。

八、其他條款

雙方正式結婚前(以辦理登記手續為準)若因其中一方違反以下條約,另一方有權提出終止本協議。若有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異議,於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協議一式四份,未婚夫妻雙方、雙方父母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夫): 年 月 日

協議人簽字蓋章(未婚妻):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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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財產協議書範本(婚姻財產約定範本)

婚前財產協議書(婚姻財產約定範本)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 年 月 日履行了結婚登記手續,都願共築愛巢,白頭偕老。但為防止今後可能出現的婚前財產糾紛,現雙方理智地協商,就婚前財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婚前財產範圍:甲方的財產有,奧迪a6型轎車一部,木器加工廠一座(資產總價值50萬元),住房一套(**市**區**路***號**居民小區*號,面積130平方米),傢俱、日常生活用品一套,銀行存款30萬。乙方的財產有,銀行存款兩萬元,新大洲踏板摩托車一輛。

為建立家庭,雙方共出資購買了夏華牌40寸液晶彩電一臺,海爾立式冰箱一臺,lg**空調一套,雙人床一個,其他生活用品一套。

二、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甲方的轎車、工廠歸甲方個人所有,甲方在轎車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其自行承擔,工廠生產經營過程中產生的利潤、責任由甲方享有和承擔;住房歸甲方所有,甲方與乙方婚後共同使用,婚後增值或者價值下降等後果由甲方承擔;甲方的其他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乙方的摩托車歸乙方個人所有,使用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存款歸甲乙共同共有。

雙方為建立家庭共同出資購置的財產歸甲乙雙方共同共有。

三、婚後雙方各自收入歸個人所有和支配,對方不得干預。夫妻共同生活的日常開支由雙方分攤。

甲乙雙方無其他財產爭議。

協議經公證機關公證後生效

立協議人:

甲方:** 乙方:**

2樓:匿名使用者

1、當事人的姓名、性別、職業、住址等基本情況。

2、婚前財產的範圍(含債務)的名稱、數量、種類、價法、狀況等,將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詳細得列一張清單。

3、上述婚前財產的權利歸屬,男女雙方各自的婚前財產權利歸屬於哪一方,如何使用等。

4、婚前財產婚後的收益歸屬。

5、婚前財產婚後處分行為產生的收益歸屬。

6、婚前財產的使用、維修、處分的原則。

7、其他應約定的事項,如對婚前債務如何清償的約定等。

8、婚前財產協議生效的條件、時間等。

9、男女雙方簽字。

10、婚前財產簽訂時間

婚前協議的內容有哪些,簽訂婚前協議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3樓:

雙方基於真實有效的意思表達所簽訂婚前協議都是受法律保護的。《婚姻法》第19條:「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簽訂婚前財產協議應注意以下事項:1、形式上必須是書面的。

2、明確婚前財產的範圍。一般包括男女雙方婚前的存款,房產,車子,其他貴重物品等。婚前財產協議的約定不能過細,建議僅對重要財產作出約定即可。

3、明確婚前財產婚後共享的比例。在婚後可以與愛人共享的財產內容,以及共享的比例應該清楚。若只是表述為「婚前某項財產婚後共有」,法律上的理解應是每人一半。

4、財產描述要明確。5、設定清楚婚前財產生效的條件、時間。協議的生效若未作特別約定的話,一般是結婚登記後生效。

很多情況下,當事人為了增加婚前財產協議的公示力會增加經公證機關公證或律師見證後生效的限制。6、男女雙方必須簽字並且註明時間。7、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在結婚前簽訂也可以在結婚後簽訂。

婚前協議一般都有什麼內容?

4樓:吾本漁樵

1、在我國婚前協議只要內容合法在法律上是生效的。

2、婚前協議一般是對雙方的財產權利作出約定。

3、婚前協議沒有嚴格的格式要求,只要內容條款能夠表達雙方的真實意思就生效。

5樓:先鋒影像

協議就是合同,只要形式上符合「《合同法》

第十二條 【合同內容】合同的內容由當事人約定,一般包括以下條款:

(一)當事人的名稱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標的;

(三)數量;

(四)質量;

(五)價款或者報酬;

(六)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

(七)違約責任;

(八)解決爭議的方法。

當事人可以參照各類合同的示範文字訂立合同。」

規定,內容上合法,都能產生法律效力;

婚前協議的內容不限,由當事雙方共同協商;

採用書面形式由雙方簽定即生效;

最好到公正機關進行公正。

6樓:匿名使用者

1.有效,只要合法.

2.因人而異,一般是關於婚前財產和其他財產的.

3.只要符合一般合同的成立要件就有效.公證更好.

7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去公證處公證,呵呵哪些可以哪些不可以就一目瞭然了.

8樓:喬治清窪

主要是對婚前個人財產的約定。

9樓:鄞晟趙妙芙

你好:1、婚前協議只要是雙方自願,真實的意思表示,並且不違反《民法通則》和《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即可生效:

《民法通則》和《合同法》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無效合同:(1)訂立合同的民事主體不合格,即訂立合同的當事人不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或民事行為能力;(2)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3)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第三人利益;(4)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5)損害社會公共利益;(6)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2、婚前協議沒有固定的形式,也沒固定的內容。除了以上約束外,內容及形式可隨心所欲。公證並不是婚前協議的必備條件,它只是可以證明訂立婚前協議時雙方自願,並意思表示真實。

簽訂婚前協議書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10樓:

易軼律師易軼律師解答:您好,簽訂婚前協議,對男女雙方的合法權利有一定保障,同時也可避免日後的財產或其他糾紛。一般情況下,簽訂婚前協議,需要包括以下內容:

1、 婚前協議的內容必須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表示;2、 婚前財產婚後歸屬情況;3、 夫妻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或者責任規定;4、 雙方對於共同債權、債務的分擔情況約定;5、 住房問題的約定;6、 其他需要在協議中明確的事項;7、 雙方當事人簽名及簽名時間。簽訂婚前協議,有三大好處:(1)明確了婚前財產的範圍,特別是銀行存款等動產,以免日後對婚前財產的範圍發生爭執;(2)可以約定婚前財產在婚後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全部共同所有;(3)婚前財產協議可以對日後的家務勞動及各方親屬的應酬作出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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