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發工資的問題,關於不發工資的一些問題

2022-07-01 14:11:37 字數 4848 閱讀 2491

1樓:香茗苦旅

首先對你的情況表示同情,我能給您的法律建議有:

1、最好不要搬東西,否則有可能惹上麻煩,儘量通過法律途徑。

2、可以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公司的拖欠工資、不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

3、你可以提起勞動爭議仲裁,要求公司支付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補償。

4、如果沒有為你交納保險的話,還可以要求公司補交

2樓:

1、不要搬東西。但是可以大家聯合起來,組織人員看護好財產。

2、立即報警處理,讓**出面。

3、立即報告基層勞動服務站處理。

4、如果以上不行,立即申請仲裁,並申請法院查封公司現有財產。

3樓:柏律師

北京博融律師事務所

原則上不行!

以上回答僅根據本人描述所做初步判斷,僅供參考。

4樓:

廣東胡律師:

不能搬東西,趕快去勞動局吧,由勞動局出面跟你們解決工資問題吧。

5樓:匿名使用者

不能搬 可以協商 申請仲裁 或提起訴訟

6樓:煞尾月

千萬不能搬他的東西,這樣你就違法了,你與他打官司的過程中就沒有了優勢,本來是老闆錯了,你這樣的行為就變成你錯了,侵佔他人的私人財產,你可以到勞動保障部門,去申請勞動爭議仲裁,通過合法的 法律的途徑維護自身的合法利益

7樓:我們已回不去了

不能搬東西 搬了就是你們的錯了 你們可以到勞動相關部門去投訴 會助理的

8樓:匿名使用者

去法院告他!!!

你不能搬東西,一班就沒有錢了!!

9樓:王路喜

先通過合法途徑解決啊,不行的話再說啊

10樓:十三點啟航

可到所在區的人民法院申請財產保全,同時遞交仲裁申請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訴。

關於不發工資的一些問題

11樓:智立人力資源管理

當時工資表是員工本人已簽名,名簽了在法角度來說,就是員工已經領了工資。問題可能是公司資金週轉困難,經員工雙方協商,員工同意工資掛賬,這時員工名簽了,必須財務部出一張工資欠條,加蓋財務專用章才有效。

形容不發工資的句子

12樓:南方飛虹

解答可以寫句子如下:

今天都到了發工資的日子,但是我的工資還沒發。

到了發工資的日子 不發工資怎麼辦

13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單位拖欠工資是

bai一du個常見的問題,你可zhi以通過下面dao的方法解決:

1.到勞動行政

專部門舉報(通常屬是勞動管理監察大隊)。

2.也可以直接申請仲裁(仲裁費用200-300元,如果你勝了全部由公司負擔)。

3.如果對仲裁結果不滿意可以在拿到仲裁書後15天之內到法院起訴。

14樓:匿名使用者

正常來說是不符合bsci的規範,不過小工廠管理沒有那麼嚴格,如果老闆已經說明緩幾天,那麼就等幾天吧,規定的時間內不發工資你們需要找老闆協調,的確不行勞動局

老闆不發工資,報警可以嗎???

1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老闆不發工資,勞動者是可以報警的,但多數情況下報警也沒什麼用。

1、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

2、依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相關法律法規:

《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應當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才會有用。

16樓:匿名使用者

1、報警沒用,最簡單的方法是**投訴到當地勞動執法監察大隊,他們會依據《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依法對用人單位進行監督檢查,並責令其支付拖欠的工資。2、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3、最有效的是直接到當地勞動行政部門申請勞動仲裁(不收費,不用律師),通過勞動仲裁下達的裁決書,向單位索賠,如果還不賠,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4、按上述途徑索取工資的同時,還可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的規定,要求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你加付賠償金。

17樓:六和尚

拖欠工資是勞動爭議案件,不是治安或刑事案件,不建議報警,建議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

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景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用人單位拖欠你的工資,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拖欠工資,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你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第26條)

18樓:頓忍出南蓉

1、根據《工資管理條例》

第七條工資必須在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約定的日期支付。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實行周、日、小時工資制的可按周、日、小時支付工資。

2、不發工資屬於勞動部門監管,可以提供勞動證據到公司所在地勞動局仲裁。

19樓:苟傅香餘卯

你好!老闆不發工資,你必須因此與他吵起來,從而引發了糾紛,此時你可報警,警察必受理。這樣的做法有利於你加快解決工資怠現問題。

若有疑問,請繼續向我提問。

20樓:頻信可癸

老闆不發

工資報警沒有作用,因為不發工資屬於民事糾紛,不在公安機關受理範圍內,老闆不發工資,違反我國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可以向勞動行政部門舉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規定

第五十條 工資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給勞動者本人。不得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的工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

第三十條 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用人單位拖欠或者未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的;

21樓:賓彪假行僧

你可以選擇報警,但是警察最多就是來給你協調一下。如果在警察的協調還是不付給你工作的話,你就只有去申請勞動仲裁

22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去勞動局申請仲裁

23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用的!到勞動局投訴!

24樓:家微紀心

一般情況應當先向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經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督促仍然不支付才構成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這樣報警才會有用。

所以你最好去投訴或者申請仲裁!

25樓:兄弟

我已經投訴了,不知道有沒有用

26樓:白登元

找勞動局舉報他,要是用法律手段沒用就只能用違法的行為了,法律都沒用就證明現在不是法制社會了

關於單位不發工資的問題 20

27樓:匿名使用者

其實你當時應該報警處理,讓警察幫你找東西,小偷估計就怕了,同時也證明你的清白

28樓:書生之見是我

用人單位存在剋扣、拖欠工資的行為,

建議到當地有管轄權的勞動監察大隊反映和投訴,催討被拖欠的工資。

拖欠工資可以選擇通過提起勞動仲裁維權。

勞動合同法 第八十五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支付勞動報酬、加班費或者經濟補償;勞動報酬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應當支付其差額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責令用人單位按應付金額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標準向勞動者加付賠償金: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或者國家規定及時足額支付勞動者勞動報酬(二)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費

(四)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未依照本法規定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不發工資的幽默段子

29樓:紙箱微世界

下班後男女同事幾人相約到飯店小聚,男同事要白酒,女同事要酸奶。

一會兒,小姐就把菜和白酒端了上來,男同事開始吃喝起來。

一男同事突然發現沒給女同事上酸奶,於是問小姐:「有奶嗎?」

小姐臉紅紅的囁嚅回答到:「有、不大。」

30樓:**僅此一個

你是猴子請來逗比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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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簽定勞動合同是這個問題的漏洞所在,但是法律角度,你可以證明自己為這個公司工作過,而公司沒有給你籤合同,該公司違反勞動法。如果通過仲裁,公司則補籤合同的結果,並沒有給予補償的要求,只是在員工被裁的時候,才有補償。如果正常辭職,沒有補償。2008年新勞動法有規定 試用期間,如果勞動提出辭職,書面形式...

不發工資打12333有用,不發工資打12333有用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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