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工廠里加班工資的問題,誰來回答

2022-06-22 11:11:27 字數 6307 閱讀 1064

1樓:

每天八小時,你工作十一小時,也就是說你每天正常加班是三個小時是1.5倍工資,

如果是上五休二的話,星期六星期天全天都算加班,都是兩倍工資,你覺得你應該休息八天那就是上五休二

你的加班費應該是底薪來計算,但是很多地方都是本地最低工資標準來算加班費的,所以會出現加班竟然沒有正常班工資高的現象。

你幹了26天,休息4天,上五休二,等於22天正常班,這個工資是你底薪,每天加班三小時,1.5倍,22x3=66小時(正常加班)星期六加班四天,2倍工資,如果也是11小時的話,那就是11x4=44小時,

所以你的工資為:底薪 + 66x1.5a+44x2a,a為你每小時多少錢,為底薪÷21.5÷8=a,當然前面也說了,也可能是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來除以21.5再除以8

2樓:

一天12小時,一個月工作30天,工資到手2000-2200rmb左右,個人加以你不要去,,因為噴絲有毒,如果你是量測員工資再1200-1800之間,如果加班的話按蘇州最低標準算,也就是平時加班1.5倍, 週末時2倍,,希望我的回答對樓主有用!

3樓:瓜籽吖

平日加班為1.5倍工資,週六週日加班如果不調休,應該支付雙倍工資,法定節日加班必須支付三倍工資,且不允許調休,每天的加班費計算方法如下: 基礎工資÷21.

75×1.5(或×2)(或×3)

4樓:匿名使用者

一天八小時,超點按一點五信給。週六,曰按二倍給。節日按三倍給

5樓:易劍捜魂

你的理解沒錯。你可以先固定你的上班記錄的證據。然後到勞動部門投訴或者申請勞動仲裁就行

6樓:要睡著了麼

正規工廠平時加班一點五倍,週末雙倍,節假日三倍

7樓:

平常日加班1.5倍,週六日是2倍。

8樓:

平常曰加班1.5倍,星期六,日2倍!

9樓:

黃生借書說空空蕩蕩雞年大吉色即是空生快生快手機宕機都覺得介紹介紹介紹

關於加班時間與加班費的問題,懂勞動法的來!!!

10樓:

每天的正常上班時間時間是8個小時,超過8小時,每天都是要按照加班工資算的,比如說週一到週五,你每加班一個小時可以在4-8元/小時。如果是週末,就是平時的兩倍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平時加班費:要看你和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是不定時工作制還是屬於正常的定時工作制即五天八小時。若屬於不定時工作制那麼你平時超出8小時的加班,公司可以不給你加班費(前提你的工資不得低於法定工資)。

若屬於定時工作制,則公司需支付加班費。

第二週末加班費:這要看公司是不是已經調整時間和你換休,若有調休則換休的正常8小時不計加班費,超出則需支付雙倍加班費。若沒有換休則公司需無條件支付全額雙倍加班費。

12樓:胡啟日

各老闆有各老闆的做法

廠裡不按規定算加班費,可以告他嗎?

13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的應當支付加班工資,可以起訴的。

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4樓:

你好~樓主~

首先與廠方先協商吧,只能說是工資加班費太低,另外加班費沒按照勞動法相關的規定支付,告廠方對於你本人來講可能獲利也不大,個人建議那麼低的加班費還不如辭職。謝謝!!!

15樓:飛過太平洋

申請勞動仲裁吧,加班費的標準,勞動法有明文規定。每週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時。除此之外都是加班。平時按小時工資1.5倍算,休息日2倍,法定節假日3倍。

找好證據,勞動仲裁去吧,辭職沒什麼大不了

16樓:好心情站

你可以向當地勞動部門反映,或者申請仲裁。

17樓:匿名使用者

違反勞動法,可以找工會或者法院仲裁,不過得有證據

急求救:加班工資的計算問題(需要專業人士回答,有一定的難度)

18樓:卻英發

1.少發的加班工資可以要求補發。至於25%的經濟補償金,是由勞動部94年《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規定,在《勞動合同法》生效之後,通常按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五條執行,金額提高到50%-100%,但前提是先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支付。

2.加班工資的基數通常應當包括崗位工資,職務津貼等,因此可以得到支援。

3.同1.

4.根據《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工作滿1年以上,可享受帶薪休假。08年你工作未滿1年,除非你和公司另有約定,否則不能享受。

5.儘管你們公司在支付加班工資等方面存在一定問題,但尚不屬於拖欠工資,以此為由提出離職並要求經濟補償,恐怕難以得到支援。

19樓:匿名使用者

你的勞動合同約定是每個月多少工資 每天多少個工作小時如果你們公司使用的普通的綜合工時制 每日不超過8小時 每個星期上限就是44個鐘頭 其餘都算加班了

加班按照平時加班算150% 節假日200% 法定節假日300% 除了法定節假日 其餘兩個如果可以調休 不算加班的

至於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 工作年限一年算一個月 你到現在2年 以未及時足額支付報酬的理由離職 用人單位也就是給你2個月的經濟補償金

工廠強制加班問題

20樓:華律網

工廠強制性加班是不合法的。根據《勞動法》以及 《***關於職工工作時間的規定》,國家實行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小時的工時制度。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週至少休息一日。

對用人單位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需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要求延長工作時間。(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一條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十二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長工作時間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條規定的限制:

(一)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二)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三)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21樓:匿名使用者

這屬於延長工作時間和取消休假的行為,法定假日是必須休息的。

《勞動法》第四十條中有說明,法定假日必須放假。

取消普通休假,如果之前有協議,並經過相關部門的批准是不違反法律的,但是這是屬於延長工作時間的狀況,應該支付高於正常工作時間的報酬。

法定節假日是必須休息的,如果沒有休息,要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如果放假休息,用人單位也要保證勞動者在法定休假日的工資。

有些企業根據運營特點,執行單休或是換休。但企業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特點,如果做不到雙休日一定要讓員工休息,也不是違法的,但是必須做到的是:必須保證員工一週休息一日;如果實行的是標準工時制,則要保證每天不超過8小時,每週不超過40小時。

超過了就算加班,要支付加班費;如果實行的是綜合工時制和不定時工時制,則要另當別論了。

22樓:範曉霞律師

回答你好

不合法,我國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時間的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所以,對於強制加班的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三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四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按照下列標準支付高於勞動者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工資報酬: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提問員工不想加班可以麼

回答可以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第四十三條 用人單位不得違反本法規定延長勞動者的工作時間。

更多4條

23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的公司沒幾個不加班的。還想幹的話,就聽話好了。1、增加收入;2、即使再換工作說不定比這裡的條件還差。總之,你自己考慮清楚。

24樓:samsung鈾

法律要真是替你著想就不會是隻打雷不下雨淪為一紙空文

25樓:戊尋巧

當然不考慮 加班是以協商自願為原則

當然 你要真去告 稍微配你點錢 工作也就沒了

26樓:

首先 你籤勞動合同的時候應該註明:

加班需要給加班費 又或者 合同條款裡說明 在什麼情況下需要加班如果天天加班 那很明顯 你們廠已經違反了勞動合同 屬於違法了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 給當地**打** 以匿名的方式揭露他們當然 這樣做很極端 但是也最有效果

現在金融危機 很多企業的日子都不好過

該怎麼辦?被工廠要求義務加班,勞動法有這項嗎?法律到底保護誰的

27樓:禪心

加班應支付加班工資。單位違法了,交涉無果,可去投訴仲裁。

28樓:匿名使用者

勞動法規定假節日加班會付出3倍工資

29樓:learner過

沒有 加班有更高工資的

關於加班費問題

30樓:匿名使用者

加班費的官方計算方法

加班費的基數計算

平時晚上的加班費是本人工資的150%,雙休日是200%,國定假日是300%。但這只是國家規定的比例,加班費發放額的關鍵是工資基數。

職工加班費的基數可以由企業和職工協商來確定,否則企業應按照勞動者本人正常勞動應得的工資確定。企業計算加班工資的工資基數,首先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如果勞動合同、集體合同沒有約定的,職工代表可與用人單位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用人單位經批准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的,則不執行上述規定)。

如果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日工資計算是以基數除以每月平均制度工作天數20.92天。

補休還是付加班費

《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於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加班後,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於工資200%的加班費。

換句話說,雙休日加班後,是安排補休還是支付加班費,決定權在企業,職工沒有選擇權。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只有平時晚上的加班和國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單位必須支付加班工資。國慶總共休息7天,但從目前國家的規定看,只有10月1日、2日、3日是國定假日,其餘4天是把前後的雙休日調換來的。

所以1~3日的加班是國定節假日的加班,必須支付加班費(按300%計算),其它4天,是雙休日加班,由企業決定安排補休還是給加班費。

四種不能拒絕的加班

在一般情況下,加班是要得到勞動者的同意的,但是法律也規定以下四種情況的加班是必須的,不要徵求勞動者的意見。

●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因其它原因,使人民的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遭到嚴重威脅,需要緊急處理的;

●生產裝置、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眾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必須利用法定節日或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裝置檢修、保養的;

●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或者完成上級在國家計劃外安排的其它緊急生產任務,以及商業、供銷企業在旺季...

請教關於加班的問題

雖然 勞動法 bai第四du十一條明確規定 用zhi人單位由於生產經dao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回者協商後答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 得超過一小時 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但很多企業仍然我行我素,藉口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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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廠的管理問題,十幾人的小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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