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了工傷怎麼賠償,廠裡受了工傷怎麼賠償?

2022-05-27 08:41:29 字數 5549 閱讀 6588

1樓:山野柴胡

【工傷辦理程式】《工傷保險條例》規定:

1、【工傷認定】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用人單位未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可以直接向單位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2、【停工留薪期】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需要暫停工作接受醫療。工傷職工的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情況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鑑定】職工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進行勞動能力鑑定、護理依賴等級鑑定,並提供工傷認定決定和職工工傷醫療有關(病歷)資料。

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60日內,根據《職工工傷與職業病致殘程度鑑定》國家標準gb/t 16180—2006 作出勞動能力鑑定結論,勞動能力鑑定結論應當送達申請

鑑定的用人單位和工傷職工或者其直系親屬,並給職工頒發《職工傷殘證》。

4、【工傷待遇】按照傷殘等級到當地社會保險機構領取相應的工傷保險待遇。

2樓:小柴胡是賣油翁

你要先確定用人單位有沒有給買工傷保險。法律規定是必須得買的,不過很多私營企業都不給職工買,是違法行為,能有什麼辦法呢。有工傷保險的化,就可以到當地勞動保障有關部門填工傷認定申請表,這樣勞動保障部門會給予賠償。

如果,沒有工傷保險的化,理應由單位賠償。

3樓:貴陽傑律師

你好,就你描述的問題,律師答覆如下:

首先,申請工傷鑑定,確認傷殘等級後是確認賠償的基礎。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八條。

第二,主要理賠範圍包括享受工傷醫療待遇,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住院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醫療期內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生活護理費等。

第三,參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三十七條,第三十八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具體規定進行賠償。

第四,如果協商不成,帶好相關資料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或者直接到單位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提出勞動仲裁。祝福!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依據2023年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對一般傷情需支付:

1、醫療費: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

3、交通費:

4、食宿費:

5、**性**費

6、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

7、工資、福利:

8、 護理費:

其次,員工兩個手指受傷,要根據恢復情況確定,如**結束,經工傷鑑定部門鑑定為殘疾的,另需根據還需支付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再次,是否按工傷賠付,需看一下您單位是否經過工商部門註冊,如未註冊,則為僱傭關係,應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賠償。

廠裡受了工傷怎麼賠償?

5樓:華律網

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賠償的專案不盡相同,主要包括: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上述專案應當由誰賠償,應按照以下情況區分處理:

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的,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專案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當然如果公司繳納的社保基數低於勞動者工資標準導致存在差額的,則相應的差額部分應該由單位承擔;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但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在勞動者發生工傷後能及時補繳的,補繳後新發生的費用由社保部門和公司協商承擔,補繳之前發生的由單位承擔。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

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工傷保險的用人單位職工發生工傷的,由該用人單位按照本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和標準支付費用。用人單位參加工傷保險並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滯納金後,由工傷保險**和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的規定支付新發生的費用。

6樓:韓飛律師

2、如果經過**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申請勞動能力鑑定,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申請(一般設立在同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3、根據不同的傷殘等級,各省獲得的補償是不一樣的。主要的補償是:醫療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一次性就業補助金、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資、伙食補助費、護理費等。

4、如果你沒有勞動合同及其他證明存在勞動關係的證據,無法申請工傷認定,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確認你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關係。經過勞動仲裁確認存在勞動關係後,再申請工傷認定。

7樓:周律師說

依照《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工傷保險待遇專案有以下幾種情況:工傷造成一般傷害(未達到殘疾)的賠償專案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造成傷殘的賠償專案主要有醫療費、傷者住院期間的伙食補助費、生活護理費、工傷期間的工資、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造成死亡的賠償專案主要有喪葬補助金、一次性**補助金、供養親屬撫卹金。

因此,職工因工受傷,應當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鑑定,根據鑑定結果要求賠償。按照現行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勞動者從發生工傷到獲得工傷保險待遇,一般要經歷申請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索賠三個階段。

8樓:匿名使用者

賠償根據你鑑定結果出來的等級來算的。不是現在。在有就是你兩手指受傷的骨折還是截斷了?

9樓:紫霞宮仙子

這個要根據醫院的病例證明·····

10樓:中顧法律網大狀

首先,依據2023年實施的《工傷保險條例》,對一般傷情需支付:

1、醫療費:【29條3款】 【工傷保險**支付】

2、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29條4款】【本單位因公出差伙食補助的70%計算。】【單位支付】

3、交通費:【29條4款】【條件為醫療機構證明、經辦機構同意、統籌地區以外就醫】【因公出差標準計算】【單位支付】

4、食宿費:【29條4款】【同交通費條件一樣】【單位支付】

5、**性**費【29條6款】【**支付】

6、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輪椅費用:【30條】【國家規定標準】【**支付】

7、工資、福利:【31條1款】【停工接受工傷醫療期間】【原待遇不變、一般不超過12個月,最長2年】【單位支付】

8、 護理費:【31條3款】【生活不能自理、停工留薪期間】【單位支付】

其次,員工兩個手指受傷,要根據恢復情況確定,如**結束,經工傷鑑定部門鑑定為殘疾的,另需根據還需支付生活護理費 、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傷殘津貼。

再次,是否按工傷賠付,需看一下您單位是否經過工商部門註冊,如未註冊,則為僱傭關係,應按人身損害賠償標準賠償。

工傷應該怎麼賠償???

11樓:華律網

這個問題比較寬泛,涉及到賠償的範圍、程式、主體等方面。首先說一下賠償的範圍,主要包括:醫療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交通、食宿費、輔助器具費用、停工留薪期工資、停工留薪期護理費、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勞動關係解除的,涉及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發生工亡的,還包括被撫養親屬的撫卹金。

其次說一下賠償的程式,這相對來說比較漫長,發生工傷後,用人單位應該在一個月內向勞動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如果單位不申請的話工傷者一定要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向勞動部門提出申請。工傷認定後,在醫療終結或醫療期滿之後,由縣以上勞動鑑定委員會進行傷殘等級鑑定。

根據鑑定結果,計算賠償標準。最後再說一下賠償的主體,如果單位繳納過工傷保險,除停工留薪期的工資及一次性就業補助金需要公司支付外,其他專案一般都是由工傷保險支付的;如果單位未替勞動者辦理工傷保險開戶的,所涉及的所有賠償應全部由單位承擔;如果單位替勞動者辦理過工傷保險登記只是未繳納保險費用的,勞動者發生工傷後能及時補繳的,相關費用由社保和公司協商承擔。

上班受了工傷怎麼賠償?

12樓:簡簡單單

1、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對腳功能有影響的,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的。

2、工傷認定之後,可以要求用人單位承擔各項**的費用,住院伙食費、護理費、誤工工資等。

1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你要首先進行工傷認定,只有認定工傷,才是得到工傷補償的基礎

第二,**終結痊癒,再進行工傷鑑定,根據傷殘等級給予補償,你現在不鑑定,誰也不知道你應該補償多少;

14樓:芭芭拉的小魔女

申請工傷認定。如果對腳功能有影響的,可以申請傷殘鑑定的。

15樓:杜鵑鳴澗

按勞動合同約定待遇支付工資直至**終結或傷殘鑑定之日;

按傷殘等級請求支付相應待遇。

首先要向社保局申請工傷認定;工傷認定後,如有需要應做勞動能力鑑定;持工傷認定、鑑定結論向老闆申請相關待遇。老闆拒絕的,可以向當地勞動局申請勞動仲裁。

16樓:匿名使用者

一,上班受了工傷,首先應該向當地有勞動能力鑑定資質的部門申請工傷認定,傷殘等級以具體部門出具的鑑定報告為準,賠償按照傷殘等級不同而有所區別

二,工傷賠償的一般標準:(未夠傷殘等級也需要賠償,只是範圍的區別)1,補償範圍包括:醫療費、伙食補助費、食宿交通費、必要的營養費、停工留薪期間工資、護理費,導致殘疾的還要支付輔助器具費,以及因**護理、繼續**實際發生的必要的**費、護理費、後續**費;

2,如果合同期滿,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可以要求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17樓:匿名使用者

1.向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申請工傷認定,需提供材料:工傷認定申請表,存在勞動關係,醫療診斷說明。

2.傷情穩定後,構成傷殘的,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或者鑑定資質的醫療機構申請傷殘鑑定。

3.確定為工傷和具體的傷殘等級才能確定具體的賠償數額。

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第十八條 提出工傷認定申請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傷認定申請表;

(二)與用人單位存在勞動關係(包括事實勞動關係)的證明材料;

(三)醫療診斷證明或者職業病診斷證明書(或者職業病診斷鑑定書)。

第二十一條 職工發生工傷,經**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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