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新勞動法中,工人下班後肇事和老闆有關係嗎

2022-03-28 00:09:37 字數 3614 閱讀 6924

1樓:哈哈親愛的

在工人出事故發生的時間是發生在工人正常上班時,到達公司的必要時間內,那就是已經構成了工傷,老闆必須要按照工傷的賠償比例對工人進行賠償,下班的情況下,不在上班期間,這種情況和老闆沒有關係的。

工傷保險條例(***令第375號,簡稱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2樓:匿名使用者

一、先看一個故事,幾個學生在放學後酗酒鬥毆,結果校長給了處分。

二、你的工人下班後騎摩托車在回家的路上將人撞傷,你首先應該做的,就是先以老闆的身份協同工人一起去看望受難者,責任問題靠後,這是起碼的道德要求。

三、不知道你與工人是一種什麼合作關係,是公司還是個體,有沒有正式的法律手續。

四、老闆?含義很廣,與工人是僱傭與被僱傭的關係,你的工人是不是在下班後(規定時間)撞的人,有沒有加班,有沒有合同約定,比如,下班後出現一切交通事故的責任分擔問題等等。

五、如果一切都是按照國家有關法律的程式進行,而且雙方提前簽訂了正式的協議,也許「老闆」會沒有責任。

總之,先禮後賓,有好處,遇到事情千萬別慌,實在沒辦法可以通過法律的途徑進行解決,最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最後也祝你身體健康!

3樓:上海龍兒

工人下班回家路上,騎摩托車將人撞傷,這和工人的老闆沒有任何法律關係。

您不要急,我判斷您可能將下列的法條混在一起了:

「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您就認為是與公司(老闆)有關係了。

這個法條是在《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認定是工傷的情形中的第六種情況。具體來說,如果是您的工人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的,你的工人將被認定工傷。注:

是你的工人受到傷害,並且是受到的是機動車的傷害。

顯然,你的工人騎摩托車撞傷別人,與這條沒關係,不存在工傷問題。

因此,你的工人與受傷者,與公司(老闆)沒有任何法律關係。是你工人與受傷者的關係,將由交警部門按責處理,即按責任大小進行處理。

您問到,老闆應該做些什麼?

我這樣建議:老闆不存在法律關係,僅僅是你手下的工人的關係,出於人道主義或對工人的關心,你可或你委派你手下的其他人員,協助你的出事工人處理這件事,提供援助,如果要墊錢治病而你的工人一時拿不出錢,你可借錢或送錢給他。注:

老闆沒有這個一定要借錢或送錢的義務,是你出於對你工人的關心而為之。當然,借錢或送錢,要辦什麼借錢手續,以後怎麼還錢,這老闆要考慮好,但與本案無關,我先提醒一下。

4樓:正氣長春

如果是你的工人在下班後騎摩托車將人撞傷,和你的工作安排無關,你沒有過錯。因此,作為老闆和你無關。

作為老闆,你應該協助你的員工處理好事故,以此凝聚人心。

5樓:匿名使用者

1、沒有什麼新勞動法,勞動合同法是勞動法的子法,具體規定勞動合同的問題

2、如果該工人今天下班後騎摩托車僅僅是回家,沒有但是去辦理任何單位委託的事務,此事與單位無關

3、老闆又應該做些什麼呢

這個道義問題而不是法律問題了,呵呵

6樓:世點財富傳承

你問的問題其實不是勞動法或者勞動合同法中所調整的。工人下班後由於工人自己的個人行為造成的第三人傷害,由工人自己承擔責任。

在實踐中,上下班時間方面的規定主要在工人在上下班途中發生機動車傷害是否認定為工傷的情況。你說的情況不屬於工傷認定範圍,而是工人自己侵權責任問題。單位與此無關。

除非這個工人是按公司的要求外出執行工作或者與工作有關的事情,單位才會有責任。

7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是否交代他任務或者指示他做些事情

如果沒有,一般下班的情況下,不歸職務範疇,老闆無需負責

員工下班後發生交通事故,是否還與老闆有關係

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義務,是道義上的。你可以他**,墊付後員工,可以向三馬車方主張賠償。

9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不需要負責賠償的,但出於良心的考慮你可以先幫員工墊付醫藥費,就你所說的情況責任應該是在肇事車輛,員工可以找肇事車輛索賠。

10樓:匿名使用者

在工傷保險條例沒有修改之前,老闆是要付責任的,職工在上下班途中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屬於工傷的賠償範圍。

11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職工在上下班途中因機動車受傷害的,視為工傷。而本案中致其傷害的是馬車,而且不一定是在下班途中,所以不算工傷。

12樓:匿名使用者

1、在交強險之前,工傷條例將其列為工傷;

2、有交強險後,不再作為工傷;

3、立法精神,保護員工權益的指導思想沒變。

按最新《勞動法》規定,工人在下班後回家路上發生意外,是否屬於工傷?

13樓:匿名使用者

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新勞動法工人上下班發生車禍屬於工傷嗎

14樓:匿名使用者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15樓:丁志忠律師

上下班發生車禍屬於工傷

第十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同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崗位,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的;

(二)在搶險救災等維護國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動中受到傷害的;

(三)職工原在軍隊服役,因戰、因公負傷致殘,已取得革命傷殘軍人證,到用人單位後舊傷**的。

職工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工傷保險待遇;職工有前款第(三)項情形的,按照本條例的有關規定享受除一次性傷殘補助金以外的工傷保險待遇。

第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因犯罪或者違反治安管理**的;

(二)醉酒導致**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16樓:修車小新人

上下班期間所受的傷害屬於工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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