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立案標準是什麼,紀委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2022-03-19 12:55:43 字數 5317 閱讀 5781

1樓:濟南王俊生律師

紀委立案的依據是《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黨員和黨組織存在違紀事實,是紀委立案的前提條件;需要對違紀者追究黨紀責任是紀委立案的法規條件。以上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決定立案與否的關鍵是看違紀事實是否存在,證據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望採納

紀委的立案標準是什麼?

2樓:濟南王俊生律師

紀委立案的依據是《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黨員和黨組織存在違紀事實,是紀委立案的前提條件;需要對違紀者追究黨紀責任是紀委立案的法規條件。以上兩個條件缺一不可。

決定立案與否的關鍵是看違紀事實是否存在,證據是否充分可靠,需不需要追究黨紀責任望採納

紀委立案必須要給予紀律處分嗎

3樓:匿名使用者

紀委立案一定要給予紀律處分,但不一定要追究黨紀責任。

如果違法又違反黨紀,需要給與相應的紀律處分,輕微違紀可以不追究黨紀責任。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四條;

(一)反映問題失實的,應向被反映人所在單位黨組織說明情況,必要時還應向被反映人說明情況或在一定範圍內予以澄清;

(二)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應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

擴充套件資料:

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第十六條:

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第十七條:

對黨員的違紀問題,實行分級立案。

(一)黨的**委員會委員、**紀律檢查委員會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紀委報請**批准立案。

(二)黨的**以下各級委員會、紀律檢查委員會常務委員(基層黨委、紀委為書記、副書記)違犯黨紀的問題,與黨委常務

委員同職級的黨委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委決定立案,上一級紀委在決定立案前,應徵求同級黨委的意見。其他委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同級紀委報請同級黨委批准立案。

(三)其他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問題,均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由相應的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決定立案,在決定立案前應徵求同級黨委或黨工委、黨組的意見。未設立紀委或紀工委、紀檢組的,由相應的黨委或黨工委、黨組決定立案。

(四)不是幹部的黨員違犯黨紀的問題,由基層紀委決定立案。未設立紀委的,由基層黨委決定立案。

第十八條:

黨的關係在地方、幹部任免許可權在主管部門的黨員幹部違犯黨紀的問題,除另有規定的外,一般由地方紀檢機關決定立案。

若地方紀檢機關認為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更為適宜的,經協商可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根據規定應由部門紀檢機關立案的違紀問題,經協商也可由地方紀檢機關立案。

第十九條:

對於黨組織嚴重違犯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檢機關報請同級黨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級紀委在徵求同級黨委意見後也可直接決定立案。

第二十條:

屬於下級紀檢機關立案範圍的重大違紀問題,必要時上級紀檢機關可直接決定立案。

第二十一條:

上級紀檢機關發現應由下級紀檢機關立案的違紀問題,可責成下級紀檢機關予以立案。

第二十二條:

凡需立案的,應寫出立案呈批報告,並附檢舉材料和初步核實情況報告,按立案批准許可權呈報審批。

立案審批時限不得超過一個月。

經批准立案的案件,紀檢機關應通報同級黨委組織部門。

4樓:石小希

不一定。紀委立案,是指根據已經掌握的證據和違紀達到立案標準。立案後,在調查中一般均能進一步確認違紀證據,會給予紀律處罰。

但是,也有很少見的情況:在立案調查中,原來的證據被證明不足,免於處分。

根據《刑法》第三百九十條規定,「被追訴前」的時間以起訴書送達人民法院為「被追訴前」的時間界定標準,包括了偵查階段和起訴階段;

凡在該階段偵查機關審查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時,主動交代了偵查機關沒有掌握的行賄行為的,或者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但尚未開展訊問之前,主動交代了行賄行為的,按照「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認定。

5樓:乙小甲

如果違法又違反黨紀,需要給與相應的紀律處分,輕微違紀可以不追究黨紀責任。

根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

(一)反映問題失實的,應向被反映人所在單位黨組織說明情況,必要時還應向被反映人說明情況或在一定範圍內予以澄清;

(二)有違紀事實,但情節輕微,不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應建議有關黨組織作出恰當處理;

第十六條 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第十九條 對於黨組織嚴重違犯黨紀的問題,由上一級紀檢機關報請同級黨委批准立案,再上一級紀委在徵求同級黨委意見後也可直接決定立案。

第二十條 屬於下級紀檢機關立案範圍的重大違紀問題,必要時上級紀檢機關可直接決定立案。

擴充套件資料

對違法犯罪黨員給予紀律處分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關於紀律條規的適用。應根據司法機關判決、裁定、決定的生效時間來確定,而不是根據被處分人違法犯罪行為的發生時間確定。具體到適用條款,根據司法機關的生效判決、裁定、決定的結果,可分為兩種情況。

一是黨員犯罪不被起訴,免予刑事處罰,或被單處罰金的情況。根據202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應當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黨組織在處理時,可直接引用該條款,根據司法機關生效判決認定的事實、性質和情節,研究提出具體的黨紀處分意見。

需要注意的是,根據《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第十七條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公務員以及行政機關任命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被判處單處罰金等刑罰的,應給予開除處分。實踐中,上述人員中具有黨員身份的,應一併給予開除黨籍、行政開除處分。

二是黨員犯罪被判處主刑,或被單處或者附加剝奪政治權利的情況。根據202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條或202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之規定,應當給予開除黨籍處分(因過失犯罪被判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被判處管制、拘役的,一般應當開除黨籍)。

黨組織在處理時,可直接引用該條款作出開除黨籍的處分決定。結合本案,考慮司法機關的判決書生效時間為2023年以後,張某因故意犯罪被人民法院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可直接依據2023年《黨紀處分條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之規定,給予其開除黨籍處分。

6樓:匿名使用者

紀委立案,是指根據已經掌握的證據和違紀達到立案標準。立案後,在調查中一般均能進一步確認違紀證據,會給予紀律處罰。但是,也有在立案調查中,原來的證據被證明不足,免於處分。

但是這畢竟是很少的情況。

7樓:勵君豪

紀委量必須要給紀律處分,首先最大的一點就是限制他的工作,還有就是對她的一些生活開始要關注

黨紀立案應同時具備幾個條件?

8樓:躬耕皖江

需同時具備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兩個條件。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四條規定確有違紀事實,需要追究黨紀責任的,應予以立案。

同時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規定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9樓:專家張總

經初核,違紀事實基本清楚,應當給予黨紀處分的,予以立案。

10樓:

1.是違紀主體必須是中國共產黨黨員火黨的一級組織。

2.是違紀主體必須實施了違犯黨紀的行為。

3.是違紀主體的行為夠得上給予黨紀處分。如果不同具備這三個條件,就不應立案。

黨紀立案;中國共產黨紀律檢查機關案件檢查工作條例第十六條 對檢舉、控告以及發現的黨員或黨組織的違紀問題,經初步核實,確有違紀事實,並需追究黨紀責任的,按照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辦理立案手續。

凡是紀委立案調查的一定要給予處分嗎

11樓:匿名使用者

不一定,看情況做判定。紀委立案,是指根據已經掌握的證據和違紀達到立案標準。立案後,在調查中一般均能進一步確認違紀證據,會給予紀律處罰。

但是,也有在立案調查中,原來的證據被證明不足,免於處分。但是這畢竟是很少的情況。

《刑法》第三百九十條:

「被追訴前」的時間以起訴書送達人民法院為「被追訴前」的時間界定標準,包括了偵查階段和起訴階段;

凡在該階段偵查機關審查犯罪嫌疑人犯罪行為時,主動交代了偵查機關沒有掌握的行賄行為的,或者偵查機關已經掌握但尚未開展訊問之前,主動交代了行賄行為的,按照「行賄人在被追訴前主動交代行賄行為」認定。

拓展資料

黨政紀案件立案以後,要根據事實和情節情況給予被調查人相應的處理結論,不是必須給予紀律處分。如果符合紀律處分條例規定的免予處分的規定,也可以免予處分。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對於黨員違犯黨紀應當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

本條例第二十一條規定的情形之一或者本條例分則中另有規定的,可以給予批評教育或者組織處理,免予黨紀處分。對違紀黨員免予處分,應當作出書面結論。

12樓:0o柳小兔

立案表明事實基本摸清,預計

罪名可成立。

是紀委在綜合檢查所有的報案證據等訴訟材料之後,初步判定違法犯罪行為真實存在才會採取的行動。

經過查證之後,如果確實有違法亂紀行為,就一定會處分。

擴充套件資料

是指公安、司法機關及其它行政執法機關對於報案、控告、舉報、自首以及自訴人起訴等材料,按照各自的管轄範圍進行審查後,認為有犯罪事實發生並需要追究刑事責任時,決定將其作為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或者審判的一種訴訟活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規定,立案必須具備兩個條件:

1.有犯罪事實存在。

2.該犯罪事實依法需追究刑事責任。如果有犯罪事實,但法律規定不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的,不能立案。

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責任,不能立案;已經追究的,應當撤銷案件,或者不起訴,或者宣告無罪。

①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不認為是犯罪的。

②犯罪已過追訴時效期限的。

③經特赦令免除刑罰的。

④依刑法告訴乃論的犯罪,沒有告訴或者撤回告訴的。

⑤被告人已經死亡的。

⑥其他法律、法規規定免予追究刑事責任的。

侮辱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侮辱罪的立案標準是什麼,如何區分合法行為和侮辱行為

侮辱罪是指行為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情節嚴重的行為。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貶低他人人格 毀壞他人名譽的行為,包括以暴力手段,扒光衣服 向身上潑灑汙物 強迫做有辱人格的動作等對他人進行侮辱 以汙穢 惡毒的語言對他人進行辱罵 以文字 視聽資料等侮辱 貶損他人等形式。侮辱他人必須是公然進行的...

投放危險物質罪的立案標準是怎樣的

投放危險物質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 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會 公眾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財產安全。本罪行為人務必實施了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 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 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 三 的規定,故意投放毒害性 放射性 沾染病...

電信詐騙罪立案標準,電信詐騙罪有什麼量刑標準

電信詐騙罪的立案標準是3000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詐騙刑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2011年4月8日起施行 的規定 詐騙公私財物價值三千元至一萬元以上和三萬元至十萬元以上 五十萬元以上的,應當分別認定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條規定的 數額較大 與 數額巨大 數額特別巨大 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