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2022-03-17 03:59:18 字數 4994 閱讀 5230

1樓:葉丹花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車輛和駕駛人

第一節 機動車

第二節 機動車駕駛人

第三章 道路通行條件

第四章 道路通行規定

第一節 一般規定

第二節 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三節 非機動車通行規定

第四節 行人和乘車人通行規定

第五節 高速公路的特別規定

第五章 交通事故處理

第六章 執法監督

第七章 法律責任

第八章 附 則

2樓:匿名使用者

1、將第91條修改為: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2、將第96條第一款修改為: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駕駛證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五日以下拘留,並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使用其他車輛的機動車登記證書、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予以收繳,扣留該機動車,處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

原第96條第二款作為第四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訂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3樓:匿名使用者

2013新交通規則記分項由38項增加至52項。具體扣分細節如下:

一、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2分:

1 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

2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

3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 造成交通事故後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5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或者故意遮擋、汙損、不按規定安裝機動車號牌的。

6 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駕駛證、校車標牌或者使用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7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倒車、逆行、穿越**分隔帶掉頭的。

8 駕駛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9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或者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以及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50%以上的。

10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1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二、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6分:

1 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

2 駕駛機動車違反道路交通訊號燈通行的。

3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或者駕駛其他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20%以上的。

4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5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校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20%以上未達到50%的。

6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30%以上或者違反規定載客的。

7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機動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8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違法佔用應急車道行駛的。

9 低能見度氣象條件下,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規定行駛的。

10 駕駛機動車運載超限的不可解體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明顯標誌的。

11 駕駛機動車載運**物品、易燃易爆化學物品以及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未按指定的時間、路線、速度行駛或者未懸掛警示標誌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的。

12 以隱瞞、欺騙手段補領機動車駕駛證的。

13 連續駕駛中型以上載客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以外的機動車超過4小時未停車休息或者停車休息時間少於20分鐘的。

14 駕駛機動車不按照規定避讓校車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3分:

1 駕駛營運客車(不包括公共汽車)、校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載人超過核定人數未達20%的。

2 駕駛中型以上載客載貨汽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駛或者駕駛其他機動車行駛超過規定時速未達20%的。

3 駕駛貨車載物超過核定載質量未達30%的。

4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行駛低於規定最低時速的。

5 駕駛禁止駛入高速公路的機動車駛入高速公路的。

6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

7 駕駛機動車行經人行橫道,不按規定減速、停車、避讓行人的。

8 駕駛機動車違反禁令標誌、禁止 標線指示的。

9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超車、讓行的,或者逆向行駛的。

10 駕駛機動車違反規定牽引掛車的。

11 在道路上車輛發生故障、事故停車後,不按規定使用燈光和設定警告標誌的。

12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按規定定期進行安全技術檢驗的。

四、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2分:

1 駕駛機動車行經交叉路口不按規定行車或者停車的。

2 駕駛機動車有撥打、接聽手持**等妨礙安全駕駛的行為的。

3 駕駛二輪摩托車,不戴安全頭盔的。

4 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駛時,駕駛人未按規定系安全帶的。

5 駕駛機動車遇前方機動車停車排隊或者緩慢行駛時,借道超車或者佔用對面車道、穿插等候車輛的。

6 不按照規定為校車配備安全裝置,或者不按照規定對校車進行安全維護的。

7 駕駛校車運載學生,不按照規定放置校車標牌、開啟校車標誌燈,或者不按照經稽核確定的線路行駛的。

8 校車上下學生,不按照規定在校車停靠站點停靠的。

9 校車未運載學生上道路行駛,使用校車標牌、校車標誌燈和停車指示標誌的。

10駕駛校車上道路行駛前,未對校車車況是否符合安全技術要求進行檢查,或者駕駛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車上道路行駛的。

11在校車載有學生時給車輛加油,或者在校車發動機引擎熄滅前離開駕駛座位的。

五、機動車駕駛人有下列違法行為之一,一次記1分:

1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使用燈光的。

2 駕駛機動車不按規定會車的。

3 駕駛機動車載貨長度、寬度、高度超過規定的。

4 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放置檢驗合格標誌、保險標誌,未隨車攜帶行駛證、機動車駕駛證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內容有哪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條內容

4樓:東哥法律援助

回答你好,正在查詢相關資料,一會回來!

2023年4月22日,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修改的決定》,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5樓:來自龍津風雨橋幹練的義大利狼

第九十條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關於道路通行規定的,處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

[釋義] 本法是關於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通行規定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的概括規定。這一規定,需要配套法規根據具體的違法行為種類以及各地的實際情況作出具體規定。

機動車違反道路通行規定的情況非常複雜,在實踐中比較突出的違法行為有酒後駕駛機動車、疲勞駕駛機動車、超速行駛、逆向行駛、違章超車、違章會車、違章轉彎、違章裝載、違章停車、違章掉頭、違章滑行、違章變更車道、不按照規定讓行、違章佔道行駛、違章使用燈光、縱向間距不夠、人工直接供油、準駕車型不符、違章操作、違反交通訊號、違反標誌標線、駕駛的車輛機件不符合安全要求、在禁行的時間或者道路上行駛、不按照規定保持安全車距、不按照規定使用安全帶等。

對於二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的罰款,交通警察可以進行現場處罰,超過五十元以上的罰款,應當適用一般程式進行處罰。根據《交通違章處罰程式》的規定,適用一般程式予以處罰的,應當按照下列程式實施:(一)通知當事人按照規定的時間到指定地點接受處罰;(二)由兩名交通民警以上(含)進行調查。

調查時應當詢問當事人、證人,並製作筆錄。被詢問人拒絕接受詢問、簽名或者蓋章的,在詢問筆錄上註明情況;(三)書面告知;(四)當事人陳述和申辯的,進行復核。複核應當製作文書,由當事人和交通民警簽名或者蓋章。

當事人拒絕簽名或者蓋章的,在文書上註明情況;(五)作出處罰決定的,製作《公安行政處罰決定書》,並在宣告後當場交付當事人。當事人不在場的,應當在七日內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定,將處罰決定書送達當事人。(六)作出罰款處罰決定的,告知當事人在規定期限內到代收機構繳納罰款;當場收繳罰款的,填寫罰款收據,交付當事人;(七)作出吊扣、吊銷機動車駕駛證決定的,收留機動車駕駛證。

本條最後規定「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處罰」。這是因為,本條的規定只是對機動車駕駛人一般違章行為的概括性規定,對於一些比較嚴重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道路交通安全法》通過設定專門的條款,規定了更加嚴厲的處罰措施。也可以這樣說,本條的意義主要是對機動車駕駛人一般違章行為進行處罰規定一個處罰種類和罰款幅度的要求,以便於行政法規或者地方性法規根據這一規定對機動車駕駛人違章行為規定新的處罰;同時,本條還有限制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對機動車駕駛入的一般違法行為設定過高處罰的作用

看條例是合理的。

下次注意些。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38條 應當按照交通訊號使用 在交警現場指揮的情況下,應當按照交警的指揮 在沒有交通訊號的道路上,應予以保證。通過安全和順暢的原則。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89條 如果行人,乘員或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應當給予警告或者罰款。不低於5元但不超過...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立法目的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的立法目的是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合法權益,提高通行效率。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條為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保護人身安全,保護公民 法人和其他組織的財產安全及其他...

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6條規定該罰多少

將處以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罰款。參考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56條和第90條。1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六條 機動車應當在規定地點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機動車 但是,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條規定施劃的停 車泊位除外。在道路上臨時停車的,不得妨礙其他車輛和行人通行。2 中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