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離婚把所有財產共證在一方的明子下有法律效力

2022-02-13 10:13:15 字數 1278 閱讀 2657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夫妻未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進行約定,則婚後所得(除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為夫妻共同財產。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

第十七條 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

(二)生產、經營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第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

(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第十九條 夫妻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十七條、第十八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三十九條 離婚時,夫妻的共同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照顧子女和女方權益的原則判決。

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等,應當依法予以保護。

第四十條 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第四十一條 離婚時,原為夫妻共同生活所負的債務,應當共同償還。共同財產不足清償的,或財產歸各自所有的,由雙方協議清償;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第四十二條 離婚時,如一方生活困難,另一方應從其住房等個人財產中給予適當幫助。具體辦法由雙方協議;協議不成時,由人民法院判決。

2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離婚,把所有財產公證在一方的名下要以雙方共同協議為基礎,經過合法的公證程式,具有法律效力。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證法》

第二條公證是公證機構根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申請,依照法定程式對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的真實性、合法性予以證明的活動。

第三十六條

經公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法律意義的事實和文書,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該項公證的除外。

第三十八條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未經公證的事項不具有法律效力的,依照其規定。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算夫妻共有財產嗎

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該怎麼證明?這是困擾很多離婚當事人的問題,今天在這裡就給大家列舉一些婚後一方父母出資買房的證明 只要符合 民事訴訟法 要求的證據都可以作為父母出資購房的證明,例如 1 夫妻雙方的認可陳述 2夫妻雙方與父母簽署的買房宣告 3 房屋買賣認購合同 4 房屋銷售人員的證人證言 5 錄音錄...

結婚一年有結婚證!沒有孩子沒有財產糾紛!就因為不退彩禮!男方不同意離婚!一次起訴法院能判決離婚嗎

這個好像婚姻法上有說,因為有些女方是會因為以結婚為目的而騙彩禮。但是你們都結婚一年了,男方不應該因為這樣而不同意婚吧。這也說明她太愛財,也太小氣了。意思是媳婦又不是貨物買來給錢退貨還要賠錢,那你可以跟他算算,這一年你的青春損失費精神賠償費。為他免費做保姆,做家務的費用。建議還是先好好協商實在不行,就...

在沒有離婚的情況下夫妻做財產公證歸一方所有,法律上生效嗎

如果不是故意規避債權債務的公證,發生法律效力。國法律規定了兩種離婚方式,一是登記離婚,二是訴訟離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每對夫妻或多或少都有共同財產。離婚後,夫妻身份關係消失,夫妻共同財產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礎,必須進行分割。夫妻共同財產一般在離婚時分割,但離婚時未分割或雖進行了分割而後反悔或發生可以再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