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制執行法院手續都已辦完,法官讓回家等財務打款一般需要幾天能

2022-02-13 06:44:24 字數 4419 閱讀 3295

1樓:

1、法律對這個時間沒有規定,由各法院自行決定,建議及時與執行法官聯絡;

2、法律對從立案之日起執結完畢的時間有相關的規定;

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辦理執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規定》第一條:被執行人有財產可供執行的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6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一般應當在立案之日起3個月內執結。

有特殊情況須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報請本院院長或副院長批准。

申請延長執行期限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5日內提出。

擴充套件資料:

各類案件的審理、執行期限

(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嚴格執行案件審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規定)

第一條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刑事公訴案件、被告人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和第二審刑事公訴、刑事自訴案件的期限為一個月,至遲不得超過一個半月;附帶民事訴訟案件的審理期限,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兩個月。

有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二十六條規定情形之一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高階人民法院批准或者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訴、刑事抗訴案件,經最高人民法院決定,審理期限可以再延長一個月。

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被告人未被羈押的第一審刑事自訴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刑事案件,審理期限為二十日。

第二條適用普通程式審理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期限為六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還需延長的,報請上一級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長三個月。

適用簡易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個月。

適用特別程式審理的民事案件,期限為三十日;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十日,但審理選民資格案件必須在選舉日前審結。

審理第一審船舶碰撞、共同海損案件的期限為一年;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六個月。

審理對民事判決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審理對民事裁定的上訴案件,審理期限為三十日。

對罰款、拘留民事決定不服申請複議的,審理期限為五日。

審理涉外民事案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條的規定,不受上述案件審理期限的限制。

審理涉港、澳、臺的民事案件的期限,參照涉外審理民事案件的規定辦理。

第三條審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高階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審理行政上訴案件的期限為兩個月;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階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兩個月。高階人民法院審理的第二審案件需要延長期限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長兩個月。

第四條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理的刑事案件的期限為三個月;需要延長期限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裁定再審的民事、行政案件,根據再審適用的不同程式,分別執行第一審或第二審審理期限的規定。

第五條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執結,非訴執行案件應當在立案之日起三個月內執結;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本院院長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還需延長的,層報高階人民法院備案。

委託執行的案件,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後一個月內辦理完委託執行手續,受委託的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委託函件後三十日內執行完畢。未執行完畢,應當在期限屆滿後十五日內將執**況函告委託人民法院。

刑事案件沒收財產刑應當即時執行。

刑事案件罰金刑,應當在判決、裁定發生法律效力後三個月內執行完畢,至遲不超過六個月。

立案、結案時間及審理期限的計算

第六條第一審人民法院收到起訴書(狀)或者執行申請書後,經審查認為符合受理條件的應當在七日內立案;收到自訴人自訴狀或者口頭告訴的,經審查認為符合自訴案件受理條件的應當在十五日內立案。

改變管轄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應當在收到案卷材料後的三日內立案。

第二審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第一審人民法院移送的上(抗)訴材料及案卷材料後的五日內立案。

發回重審或指令再審的案件,應當在收到發回重審或指令再審裁定及案卷材料後的次日內立案。

按照審判監督程式重新審判的案件,應當在作出提審、再審裁定(決定)的次日立案。

2樓:會計學堂

一般:有受理申請後執行,法院依法發出執行通知債務人10天內,要求債務人履行規定的期限內作出裁決確定了執行通知義務的書,如果債務人於指定時間執行通知仍不滿足:法院開始強制措施,但執行必須完成多久,法律沒有明確的規定執行。

在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錢已經到法院賬戶,請問我多久可以拿到錢,謝謝!

3樓:專揀米粒

在法院執行中,執行款已經

到法院賬戶後,申請人就可以到法院要求取款,手續辦完就可以取得執行款的。

領取執行款所需資料:

1、發放執行款時,執行人員應當填寫執行款發放審批表執行款發放審批表中應當註明執行案件案號、當事人姓名或名稱、交款人姓名或名稱、交款金額、交款時間、交款方式、收款人姓名或名稱、收款人賬號、發款金額和方式等情況。

報經執行局局長或主管院領導批准後,交由財務部門辦理支付手續。

2、委託他人代為辦理領取執行款手續的

應當附特別授權委託書、委託**人的身份證影印件。委託**人是律師的,應當附所在律師事務所出具的公函及律師執照影印件。

4樓:月光下的星期

您好,您屬於幸運的。應該及早與法院聯絡,他們會按照指定時間發放,不能等,現在是您應該主動追問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在法院行政強制施行後大約半個月左右前可以拿到手。

6樓:甜蜜又可愛的花

執行人錢己到法院賬戶請問我們能在幾個工作日到賬

7樓:塞納時光

我的已辦完手續20幾天了,還沒收到款

法院財務轉賬執行款多久到賬?

8樓:華榮華榮

執行賬戶款額夠執行的,到賬時間很快,如果執行賬戶沒錢,時間就無法確定。

9樓:匿名使用者

最高人民法院印發《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的通知

第十條 執行人員應當在收到財務部門執行款到賬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完成執行款的核算、執行費用的結算、通知申請執行人領取和執行款發放等工作。

這種情況應該找法官核實。

10樓:圖粵後

回答1-3天。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第八條規定:交款人採用轉賬匯款方式交付和人民法院採用扣劃方式收取執行款的,財務部門應當在款項到賬後三日內通知執行人員領取收款憑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第十一條規定:人民法院發放執行款,一般應當採取轉賬方式。

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所幫助,祝你生活愉快!

提問如果超過這個時間怎麼辦

回答親。如果超過時間最好確認一下是不是有什麼手續沒有處理好!

注意事項:

1、申請執行人申請執行立案須在法定期限內提出申請。申請執行的期限為二年,從法律文書規定履行期限的最後一日開始計算。

2、遞交執行申請書,由一審法院受理並實施強制執行。

3、交納執行申請費,執行金額或者價額不超過1萬元的,每件交納50元;超過1萬元的,按比例分段累計交納。

4、提供被執行人財產線索,有利於判決順利執行。

更多9條

執行了錢已打到法院,我多長時間能拿到錢

11樓:匿名使用者

大約需要一個月以上,由於劃扣的執行款是從被執行人開戶銀行直接劃扣到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的,而通常情況下基層人民法院法院是每月1號與當地財政局對公賬號進行對賬。

雙方對賬完畢之後需要到下個月的一號之後才可以將執行款匯至執行申請人的銀行賬戶。

這是最好的情況了,有的法院時間需要法官和執行申請人進行確認款項和其他的參與分配人的確認,所以會導致時間更加延長。

建議多跟執行法官溝通,他會快點幫你走法院內部的放款手續。

12樓:蝸牛手記

欠債不還,法院強制執行會執行多久?是否可以執行一輩子?

13樓:鄱陽湖野老泉

1、你可立即到法院辦理領錢手續。

2、法院會按照所辦理的手續,經過層層審批,將錢打到你的賬戶。

3、從你辦理領錢手續之日起,一般在一週內就會收到。

強制執行款已到法院,請問多久才能到我個人賬戶?

14樓:愛喝粥

如果強制執行款已經轉到法院賬上,法院應當在5日內通知申請人到法院領取。

《關於執行款物管理工作的規定(試行)》:

第八條 執行款到賬次日。財務部門應當將到賬情況告知執行機構,執行機構應當在五日內將收款時間和數額等有關情況告知案件當事人。

第九條執行款到賬後,執行法院應當在一個月核心算執行費用和執行款,並及時通知申請執行人辦理取款手續。需要延期劃付的,應當在期限屆滿前書面說明原因並報主管院領導審查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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