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應該怎麼賠償

2022-02-02 00:35:54 字數 5439 閱讀 3108

1樓:感性與理性的衝突

正規公司產假期間有底薪,這種事情你可以跟你單位協商,如果有勞動合同,也可以申請勞動仲裁。

2樓:

勞動法規定產假時間照常開資,在地方單位很難執行,單位不發放,可以通過勞動仲裁裁決。以後你也就不能在這家公司上班了.。

3樓:昝曼珍

如果產假期間工資。不發工資你是應該告這個公司是通過法律解決他是有規定的你應該發多少工資國家是有這個法律規定的。

4樓:棍殳刀客

產假是女職工在懷孕待產或生產期間,停止工作,工資照發的一種帶薪假。我國《勞動法》第62條規定:「女職工生育的產假不能少於90天」,只對女職工產假的期限作出了最低限制,但並沒有上限的限制。

實踐中,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往往都會根據我國提倡晚婚晚育的計劃生育政策,對符合政策的女職工給予獎勵性的產假,女職工實際享有到的產假可能高於90天。

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的,享受以下生育保險待遇,其費用由生育保險**支付:

(一)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產假。產假期間本人原工資照發,生育保險**以生育津貼形式對企業予以補償。

(二)女職工懷孕後,在規定的醫療、保健機構就診,因生育或者流產所需符合規定專案和標準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普通病房住院費和醫藥費等生育醫療費。女職工在產假期間,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支付;產假之後的醫療費,由醫療保險**按照有關規定支付。超出規定的範圍和標準的費用(含自費藥品),由職工本人負擔。

(三)對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以及90天以上產假的女職工,發給一次性營養補助費,標準為不低於當地上一年職工年平均工資的1%。

如果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應該怎麼賠償

5樓:似遠汝婷

應當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貼而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資是勞動報酬,女職工產假期間不提供勞動,不享有工資,享受勞動保險待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和各地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支付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期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高於本人工資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

因此,女職工產假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無需支付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貼而不支付的,屬於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6樓:匿名使用者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七條 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應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可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第十三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第六條第二款、第七條、第九條第一款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處以罰款。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一條、第二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按照受侵害女職工每人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標準計算,並處以罰款。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附錄第三條、第四條規定的,由縣級以上人民**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限期治理,處5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止有關作業,或者提請有關人民**按照***規定的許可權責令關閉。

第十四條 用人單位違反本規定,侵害女職工合法權益的,女職工可以依法投訴、舉報、申訴,依法向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機構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可以仲裁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可以~~~

已經明確違法勞動法了~~~

那必須賠償99天【50+49】的雙倍工資。。。

就是扣除了每年已經算進工資的五

一、十一、春節的週六了。

那就再補最低3x10=30天的工資~【三年的分別不同月薪的1/3】

8樓:

可以的,你只要收集好相關的資料去當地的社保局,其實他自己知道產假不發工資是不對的,所以合同上沒有寫下來,關於加班費你有證據的話是可以的

在休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

9樓:匿名使用者

應當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貼而不支付的,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工資是勞動報酬,女職工產假期間不提供勞動,不享有工資,享受勞動保險待遇。根據***《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和各地規定,女職工產假期間,停發工資,改發生育津貼: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經濟支付按所在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支付。

生育津貼低於女職工生育期工資的,由所在單位補足差額;高於本人工資的,所在單位不得截留。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所在單位按產假前正常出勤工資標準支付。

因此,女職工產假期間,如果用人單位參加了生育保險的,無需支付生育津貼;沒有參加生育保險的,由公司支付生育津貼而不支付的,屬於勞動爭議,可以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專案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

10樓:兆信防偽技術****

可以。根據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第四十二條 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 、第四十一條 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員工休產假期間仍算出勤有工資,若公司不予發放,屬於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的(二)情形,應當根據第四十二條和第四十七條支付員工經濟補償金,不予發放的情況下員工可向當地勞動部門申訴。

產假期間公司不給發工資,一直推脫等生育津貼,怎麼辦?

11樓:微風

產假期間公司不給發工資,一直推脫等生育津貼,勞動者可以直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進行投訴,也可以到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

《勞動合同法》

第七十七條 勞動者合法權益受到侵害的,有權要求有關部門依法處理,或者依法申請仲裁、提起訴訟。

第七十八條 工會依法維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對用人單位履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情況進行監督。用人單位違反勞動法律、法規和勞動合同、集體合同的,工會有權提出意見或者要求糾正;勞動者申請仲裁、提起訴訟的,工會依法給予支援和幫助。

《工資支付暫行條例》

第十八條 各級勞動行政部門有權監察用人單位工資支付的情況。用人單位有下列侵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支付勞動者工資和經濟補償,並可責令其支付賠償金:

(一)剋扣或者無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

(二)拒不支付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工資的;

(三)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的。

經濟補償和賠償金的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因工資支付發生勞動爭議的,當事人可依法向勞動爭議仲裁機關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社會保險法》

第五十三條 職工應當參加生育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繳納生育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第五十四條 用人單位已經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其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職工未就業配偶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醫療費用待遇。所需資金從生育保險**中支付。

生育保險待遇包括生育醫療費用和生育津貼。

第五十五條 生育醫療費用包括下列各項:

(一)生育的醫療費用;

(二)計劃生育的醫療費用;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專案費用。

第五十六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國家規定享受生育津貼:

(一)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

(二)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

在休產假期間公司不發放工資可以申請勞動仲裁嗎?如可以需提供哪些材料

12樓:寒豆小姐

可以!法律法規依據見下:

一:符合仲裁範圍依據: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二條第五項明確規定,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可以依法向勞動仲裁機構申請裁定仲裁。

二:產假期間可以主張津貼或工資的法律依據

《女職工勞動特別保護規定》第八條: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標準,由生育保險**支付;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三:申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材料

(1)仲裁申請表(2)申訴書(3)申訴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4)被訴人工商註冊資訊資料(5)勞動關係證明材料,勞動合同或其它可證明勞動關係的證明(6)提交證據材料清單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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