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荒地是什麼土地性質

2022-01-05 13:58:08 字數 6171 閱讀 9489

1樓:1987蔡仁彬

所謂「四荒地」,是指不宜採取家庭承包方式承包的荒山、荒坡、荒溝、荒灘等農村土地。對「四荒地」的承包,法律有一些特別的規定。

1、首先,承包期限、方式和承包費的確定方式不同。根據《土地承包法》第45條規定,以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的,應當簽訂承包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承包期限等,由雙方協商確定。

以招標、拍賣方式承包的,承包費通過公開競標、競價確定:以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承包費由雙方議定。

2、其次,承包人不受身份的限制。「四荒地」承包方不受區域、戶籍、單位和個人的限制。在同等條件下,當地農民可以優先承包。

3、最後,承包「四荒地」後,承包方必須進行治理。承包方在承包後,必須在3年內進行開發治理,超過3年未進行開發治理的,由發包方收回,另行發包,並給予原承包方適當補償。另外,在開發治理時應當遵守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防止水土流失,保護生態環境。

擴充套件資料:

四荒地相關政策

開墾荒地、營造林地、治沙改土等從事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

——2023年11月5日中共**、***《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承包、租賃、拍賣「四荒」使用權,最長不超過50年。

——2023年6月1日***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由於「四荒」治理開發投資**期長,風險大,必須有長期穩定的政策。

允許「四荒」使用權一定50年或更長的時間不變。

——2023年11月7日***《關於印發《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的通知》

「四荒」使用權承包、租賃或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2023年12月21日***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

實施退耕還林後,必須確保退耕農戶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種植的林木所有權,並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由縣級以上人民**發放權屬所有證明。

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實行「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農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後,承包期一律延長到50年,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到期後可按有關法律和法規繼續承包。

採取多種形《推進退耕還林。有條件的地區可本著協商、自願的原則,由農村造林專業戶、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租賃、承包退耕還林,其利益分配等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鼓勵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集中連片造林,鼓勵個人興辦家庭林場,實行多種經營。

——2023年4月11日***《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

2樓:大肚子浩

農村四荒地是指屬於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其流轉方式包括招標、拍賣和公開協商。

「四荒地」是農村較豐富的土地資源,包括依法歸我國農民集體使用的「四荒地」和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所有的「四荒地」,具體為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未利用的土地,屬於現行經濟環境中未得到充分、合理、有效利用的土地,但它們屬於寶貴資源的一種。

「四荒地」既可以採取家庭聯產承包的方式進行承包,也可以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進行承包;既可以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也可以承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人。

資料擴充套件:開墾荒地、營造林地、治沙改土等從事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

——2023年11月5日中共**、***《關於當前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

承包、租賃、拍賣「四荒」使用權,最長不超過50年。

——2023年6月1日***辦公廳《關於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進一步加強水土保持工作的通知》

由於「四荒」治理開發投資**期長,風險大,必須有長期穩定的政策。

允許「四荒」使用權一定50年或更長的時間不變。

——2023年11月7日***《關於印發《全國生態環境建設規劃》的通知》

「四荒」使用權承包、租賃或拍賣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50年。

——2023年12月21日***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做好治理開發農村「四荒」資源工作的通知》

實施退耕還林後,必須確保退耕農戶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種植的林木所有權,並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由縣級以上人民**發放權屬所有證明。

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實行「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農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後,承包期一律延長到50年,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到期後可按有關法律和法規繼續承包。

採取多種形《推進退耕還林。有條件的地區可本著協商、自願的原則,由農村造林專業戶、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等租賃、承包退耕還林,其利益分配等問題由雙方協商解決。鼓勵在有條件的地區實行集中連片造林,鼓勵個人興辦家庭林場,實行多種經營。

——2023年4月11日***《關於進一步完善退耕還林政策措施的若干意見》

3樓:土流集團

農村的荒地除了國家規定屬於國有性質(如河道及其灘塗)的以外,一般性質屬於集體土地,「集體」是指村民委員會,而集體土地具體管理一般都由村民小組進行管理,也可以是村民委員會直接管理。

4樓:慶巧鑲

我想請問嗯,請問嗯,大片兒土地是七三年開墾潛力的戰隊。嗯,沒有任何風險的情況下,我們一直做到現在哎。現在呀,因為他屬於哪一種?該性質的。

土地性質分為哪幾類

5樓:法妞問答律師**諮詢

我國的土地性質有兩種:

一種是國有入地,另一種是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

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國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取得方式有劃撥、出讓、出租、入股等,有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出資、抵押和繼承。

農民集體土地使用權則是指農民集體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入地並取得收益的權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

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

在我國,土地使用權的主體廣泛,國家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民集體和公民個人,以及三資企業,凡具備法定條件者,依照法定程式都可以取得土地使用權,成為土地使用權的主體。

6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土地性質分五類:

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其他用地、各類用地的最高年限為:

居住用地70年;

工業用地50年;

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

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

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7樓:匿名使用者

我國的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

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包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性用地,比如農村的廣場等)

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四荒地。(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

8樓:just享受

一、土地性質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三類。其中:

1、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

2、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包括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性用地,比如農村的廣場等);

3、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比如荒山、荒溝、荒丘、荒灘等。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如下:

第四條 國家實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國家編制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規定土地用途,將土地分為農用地、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地。嚴格限制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控制建設用地總量,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

前款所稱農用地是指直接用於農業生產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農田水利用地、養殖水面等;建設用地是指建造建築物、構築物的土地,包括城鄉住宅和公共設施用地、工礦用地、交通水利設施用地、旅遊用地、軍事設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農用地和建設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擴充套件資料

土地的其他分類標準:

1、根據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gb50137-2011),城鄉用地分為2大類、9中類、14小類,而常用的用地性質實際上是指其中一小類——h11城市建設用地的性質分類。

2、城市建設用地分為9大類:居住用地r、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設施用地a、商業服務業設施用地b、行政辦公用地c、工業用地m、物流倉儲用地w、道路與交通設施用地s、公用設施用地u、綠地與廣場用地g。

3、用地性質一般分五類:商業用地、綜合用地、住宅用地、工業用地和其他用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各類用地出讓的最高年限為:

居住用地70年;工業用地50年;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用地50年;商業、旅遊、娛樂用地40年;綜合或其他用地50年。

9樓:美好星空萬里

中國的土地性質目前大致有三種:

1.按土地的自然屬性分類:地貌、植被、土壤等進行分類。

2. 按土地的經濟屬性分類,如按土地的生產水平、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等進行分類。

3.按土地的自然和經濟屬性以 及其他因素進行的綜合分類,如土地利用現狀分類 。

商業土地性質一般分五種:

1、商業用地。2、綜合用地。3、住宅用地。4、工業用地。5、其他用地。

根據年限性質分類:

住宅用地是住宅建築基底佔地及其四周合理間距內的用地含宅間綠地和宅間小路等的總稱,使用年限為70年.商業用地是用於開展商業、旅遊、娛樂活動所佔用的場所,使用年限為40年工業用地是指獨立設定的工廠、車間、手工業作坊、建築安裝的生產場地、排渣(灰)場地等用地,使用期限50年。

綜合用地同一宗地包含兩種或兩種以上不同用途的土地,使用年限50年其他用地是指規劃範圍內除居住區用地以外的各種用地,包括非直接為本區居民配建的道路用地、其他單位用地、保留的自然村或不可建設用地等,使用期限50年。

地質學土地性質分類:

土地是包含地球特定地域表面及其以上和以下的大氣、土壤與基礎地質、水文與植物以及動物,還包含這一地域範圍內過去和現在人類活動的種種結果,就人類目前和未來利用土地所施加的重要影響。中國地理學家普遍贊成土地是一個綜合的自然地理概念。認為土地「是地表某一地段包括地質、地貌、氣候、水文、土壤、植被等多種自然要素在內的自然綜合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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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土地管理法》、《土地登記辦法》的相關規定,土地使用型別只有土地劃撥和土地出讓兩種形式。

1、劃撥土地使用權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或者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由此可見,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種基本形式。

(1)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後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

(2)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後,土地使用者無償取得的土地使用權。這種劃撥土地使用權也有兩個顯著特徵:一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必須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二是土地使用者取得土地使用權是無償的,也就是說無須繳納任何費用、支付任何經濟上的代價。

2、出讓土地使用權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

與土地使用者。 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藉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地經濟效益,表現為一定年期內的地租,一般以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一定數額的貨幣為表現形式。

(2)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期限的。 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使用權的期限以出讓年限為限。出讓年限由出讓合同約定,但不得超過法律限定的最高年限。

(3)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物權。土地使用權出讓是以土地所有權與土地使用權分離為基礎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後,在出讓期限內受讓人實際享有對土地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其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依法轉讓、出租、抵押或者用於其他經濟活動,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土地使用權出讓的形式有三種,即協議出讓、招標出讓和拍賣出讓。

土地徵收是指國家為了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據法律規定的程式和批准許可權,並依法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農民補償後,將農民集體所有土地變為國有土地的行為。土地徵收指國家依據公共利益的理由,強制取得民事主體土地所有權的行為。我國土地徵收的前提是為公共利益。

土地性質是什麼意思,土地性質為出讓或劃撥是什麼意思?

出讓是指土地的所有權不變,所有者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以合約的形勢出讓給另一方經營管理,合約期限屆滿,受讓方應當將土地的經營管理權歸還所有權者。劃撥是指將土地的所有權劃撥給另一方所有,這就意味著原土地所有者將土地劃撥給另一方後,已經永久失去土地的所有權。土地性質為出讓是指土地 使用權 是花錢買來的 劃撥...

繼承的國有土地是什麼性質,繼承的國有土地是什麼性質

出讓土地使用權是指國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將國有土地使用權在一定年限內讓與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的後取得的土地使用權。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有以下幾個特徵 1 取得的土地使用權是有償的。土地使用者取得一定年限內的土地使用權應向國家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憑藉土地所有權取得的土...

天荒地老的近義詞是什麼,天荒地老的近義詞

天荒地老的近義詞是 地老天荒,千秋萬代 海枯石爛。其反義詞是 彈指之間,為期不遠,俯仰之間。成語 天荒地老 讀音 ti n hu ng d l o 釋義 天荒穢,地衰老。指經歷的時間極久。出處 唐 李賀 致酒行 吾聞馬周昔作新豐客,天荒地老無人識。示例 郭沫若 瓶 你教我等到將來,是不是要等到天荒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