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補繳養老保險,造成勞動者損失怎麼賠

2022-01-02 00:09:12 字數 4909 閱讀 9795

1樓:資深職業師小曾

回答對於因用人單位沒有為勞動者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勞動者不能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的,則屬於典型的社保爭議糾紛,人民法院應依法受理。

提問無法補辦社保,不能享受養老保險待遇損失的證據是什麼

回答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責令其補繳。

但實踐中,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又不能補繳社會保險費,會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對此,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社會保險待遇損失,應具備三個前提條件:

一是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並繳納社保費;二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繳養老保險;三是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產生損失。

對於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損失,包括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費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一般來說,未繳納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費而遭受的損失多為即時損失,以發生為準,而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損失則是延遲損失。對於即時損失,引發爭議後,損失標準確定起來相對比較容易,但是對於無法補辦養老保險而造成的損失,如何確定標準卻是司法實踐面臨的難題。

筆者認為,對於無法補辦養老保險而給勞動者造成的損失,如果地方法規已經作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如果地方法規未作規定的,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不同情況裁定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第一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已滿15年。這種情況下,不補繳養老保險費也不影響勞動者領取退休金,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第三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政策不允許繼續繳納至滿15年。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已經滿15年且用人單位未依法參保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養老金至勞動者死亡;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5年且用人單位未依法參保的,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應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第四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政策允許繼續繳納至滿15年但勞動者不選擇繼續繳納。對於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

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提問法院已認定社保無法補辦,我也依據地方法規算出無法補辦的損失,但法院要這個損失的證據,這個證據是什麼,該怎樣收集舉證

回答社保補繳方式: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由導致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如果單位無做申請(無給開戶)的只能補繳養老;交納一段時間後,中斷想補繳地能夠找**公司給補繳。交費單位(不含個體、自由職業者)漏繳工人養老保險費的,應帶以下手續到各社保經辦組織解決基本養老保險費個案補繳:

工人檔案和養老保險手冊;《補繳基本養老保險費申請表》;勞動合同、薪水發放明細表等;其他相關手續。為彌補因公司遲繳工人養老保險費,導致工人個人賬戶金額損失,補繳養老保險費按照濟勞險字7號檔案執行。計量方法如下:

補繳金額補繳時上年度社會平均薪水(應補年度交費薪水基數%應補年度社會平均薪水)交費比例補繳係數。

更多10條

2樓:我愛保險網

無論是勞動者還是用人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是法定義務。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徵收機構可以責令其補繳。

但實踐中,在一些特殊情況下,用人單位未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的,又不能補繳社會保險費,會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相應的社會保險待遇。對此,最高人民法院 《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1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根據上述規定,勞動者要求用人單位賠償社會保險待遇損失,應具備三個前提條件:

一是用人單位未為勞動者辦理社保手續並繳納社保費;二是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繳養老保險;三是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而產生損失。

對於勞動者的社會保險待遇損失,包括未繳納養老、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費而遭受的實際損失。一般來說,未繳納醫療、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費而遭受的損失多為即時損失,以發生為準,而未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損失則是延遲損失。對於即時損失,引發爭議後,損失標準確定起來相對比較容易,但是對於無法補辦養老保險而造成的損失,如何確定標準卻是司法實踐面臨的難題。

筆者認為,對於無法補辦養老保險而給勞動者造成的損失,如果地方法規已經作出規定的,按規定執行;如果地方法規未作規定的,仲裁機構或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不同情況裁定用人單位進行賠償:第一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已滿15年。這種情況下,不補繳養老保險費也不影響勞動者領取退休金,因此,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第三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且政策不允許繼續繳納至滿15年。這種情況下,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已經滿15年且用人單位未依法參保的,應當由用人單位按月向勞動者支付養老金至勞動者死亡;如果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不滿15年且用人單位未依法參保的,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應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第四種情況是,勞動者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繳費年限不滿15年,政策允許繼續繳納至滿15年但勞動者不選擇繼續繳納。對於這種情況,用人單位應當將未繳納養老保險費期間的企業繳納部分支付給職工,同時加付未繳納至退休期間的銀行同期利息作為賠償。

事業單位不給交養老保險,要自己補交之前的,以後才給交

3樓:匿名使用者

用人單位不交社會保險的法律責任

隨著《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一系列法律的頒佈實施,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成為落實職工社會保障的重要措施。然而,雖然法律一再規定用人單位強制參加社會保險,但是,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現象依然普遍存在。

用人單位不繳社會保險的行為嚴重侵害了職工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的應為其違法行為承擔法律後果。

第一、用人單位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違法。

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四條、第五十八條《勞動法》第三條、第七十條、第七十二條、第七十三條;《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七條;《工傷保險條例》第二條等法律法規定規定,用人單位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也就是說用人單位必須參加社會保險,不參加社會保險的行為是違法的。

第二、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的應當承擔行政責任。根據《社會保險法》第八十四條規定,用人單位不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對用人單位處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罰款。

根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六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依照本條例規定應當參加工傷保險而未參加的,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限期參加,補繳應當繳納的工傷保險費,並自欠繳之日起,按日加收萬分之五的滯納金;逾期仍不繳納的,處欠繳數額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罰款。

根據《社會保險費徵繳暫行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繳費單位未按照規定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變更登記或者登出登記,或者未按照規定申報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數額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用人單位拒不參加社會保險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用人單位參加社會保險是其強制義務,由於用人單位不參加社會保險導致勞動者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給予補繳。

如果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無法補繳的,勞動者就無法獲得社會保險待遇。那麼,單位的違法行為就給勞動者造成了實際的損失,單位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勞動爭議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三)》第一條規定,勞動者以用人單位未為其辦理社會保險手續,且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不能補辦導致其無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為由,要求用人單位賠償損失而發生爭議的,人民法院應予受理。

因此,單位不交社會保險又無法補繳給勞動者造成損失的勞動者可以依法提起訴訟要求用人單位賠償。

4樓:開心保網專家

您好,如果您之前有單位給您交過,那麼到了新的單位,中間間斷過的,當然需要您自己補交後單位才能給您繼續交。

但如果您之前沒有交過保險,這個單位是第一次給您交,就不存在這個問題了。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到您!

5樓:捌酒不理食

沒有合適與不合適的區別,你的養老金就是根據你的繳費年限和繳費金額(基數)計算的,你現在繳的多,你的養老金就高一些,你現在繳的少,你的養老金就少一些。

單位沒有買社會養老保險不能補交如何要求賠償?

6樓:韓飛律師

根據《勞動法》第三條勞動者有享受社會保險的權力。可以要求單位補繳,如果單位不給繳納,可以申請勞動仲裁。解除勞動關係用人單位還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

根據《勞動合同法》 用人單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第三十八條 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四十七條 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基本養老保險斷檔如何進行補繳,養老保險斷檔如何補交?

北京補繳養老保險有兩種方式 一是個體補繳 由於個人原因造成的欠繳 如失業期間或兩個單位調轉等 由個人到戶口所在區的養老保險公司個體處進行補繳。補繳標準以當年社會平均工資為繳費基數,比例為18 二是單位補繳 由於單位原因造成的遲繳或漏繳,需由單位進行補繳。按照當年的社會平均工資和比例為標準。養老保險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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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過退休年齡可以補繳養老保險嗎,養老保險,過了退休年齡還能一次性補繳麼?

這個要看當地有沒有這樣的政策了 建議直接去當地的社保局前臺諮詢為準 估計可以補繳也是要回戶口所在地去補,有的地方可以補,不過費用卻不少,因此,好多人都不願意補繳了。1 到了法定退休年齡就不可以再繳納養老保險了。2 如果到法定退休年齡累計繳費不足15年的,如果你是城鎮戶籍居民,參保地是你的戶籍地,你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