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岳父岳母一起買了一套房子但是購房合同只寫了岳父人的名字怎麼辦

2021-07-02 02:29:44 字數 5680 閱讀 8269

1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可加補充協議,追加名字,補辦房產證。

2樓:藍色大海的那片天空

你如果很在意,就提出來,把你名字加上去,加上去也挺好的,如果不加,你岳父那邊就你媳婦一個孩子還好點,有別的孩子,將來也不好弄,而且。岳父將來不在了。還得辦繼承,好像要上稅的,有你的名字,將來也少囉嗦

3樓:英子妮

沒事的,只要把你付的補房款的票據留起來就行。離婚了你可以拿這個票據峰哥房子

4樓:凹賽

既然人家留了私心,你也要漲點心眼。保留好你的付款證據,萬一打官司一定會退給你墊付的那一部分。

5樓:匿名使用者

你和你岳父岳母你們一起買了一套房子,但是買房子的合同上只有寫了你岳父他一個人的名字,你現在不知道怎麼辦才好,其實你可以直接跟你岳父岳母兩個人說,你們三個人可以籤個協議,買房子每個人各拿出多少錢,房子產權有你們三個人共同擁有,這樣不管到什麼時候都不能一個人擁有權,只有這樣你才會高枕無憂。

6樓:當愛已成往事浪

沒辦法,你只能和岳父商量把自己的名字也加上去,如果岳父不同意,你只要出示你購房的證據,走法律途徑,不過這樣你會把岳父得罪了,所以還是儘可能的和岳父好好溝通

7樓:月光一族於

這是你給老丈人買的房產,當然寫老丈人一個人名字,這就是房產所有權 是你的老丈人 ,如果你覺得吃虧了,也無法更改的,除非老丈人同意更改你的名字才行的,兩個人共同買房寫一個人名字很常見,不必那麼吝嗇的。

是不是必須和岳父岳母住在一起才叫上門女婿?上門女婿是不是女方出錢買房?做上門女婿是不是很丟人?

8樓:洛陽石材

上門女婿是舊社會的一種說法,古代或者近代交通什麼不方便的情況下,做上門女婿就是直接到女方,跟女方父母一塊住,平常也回不了自己的老家,在女方這邊安家,甚至孩子跟女方姓

現在基本上在城市的話就不太存在上門女婿之分,住那個城市看生活或者工作,是不是方便,即便是女方獨生子女的話跟女方父母親一塊住,也是很正常的。不存在丟不丟人,關鍵是看你們兩個人感情好不好,女方父母是否體諒。再一個基本上城市結婚了也都不跟父母在一塊住,不在一塊住就不存在這個問題。

現在交通,通訊都很方便,想去那都很容易,想回去看父母也就分分鐘就回去啦。

要是在農村的話,還是存在這個問題的,所以要慎重一點選擇,可能一些地方偏見比較重,如果確定要做上門女婿的話,最好要打聽了解清楚女方的家庭狀況,女方父母以及家庭成員的為人,女孩子的性格等,防止以後因為家庭糾紛造成生活上的困惱,甚至產生家庭悲劇。這種事情在農村很多。

9樓:愛不再迷茫

上門女婿按傳統說法是要入贅女方家,由女方提供住房,小孩跟女方姓,為女方父母養老,但不一定要和老人同居一室。當上門女婿只是尊重女方的要求,並不是丟人的事兒。

10樓:6個男生的宿舍

不是的,上門女婿是因為男方家沒錢娶媳婦,才到女方家落戶,這叫上門女婿,更多的是兄弟幾個,娶不起媳婦,當幾個上門女婿。上門女婿其實和女人嫁人是一樣的,這叫男人嫁人,大部分的東西是女方操辦的。這沒啥丟人的,都是結婚,誰手裡有錢誰多拿點,畢竟是男方到女方加落戶,所以女方肯定要拿錢。

這在農村還是很丟人的。

11樓:匿名使用者

上門女婿在城市也很丟人,你會活得很壓抑,最好別做。除非你岳父是個市長省長之類的,呵呵

我與我老婆共同買了房現在妻子車禍身亡老丈人丈母孃有權爭奪房產嗎?

12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十分了解法律 ,但是從感情上我覺得既然妻子已經不在了,如果條件允許能給妻子的家人一些資助是正常的,如果在金錢方面確實出不了什麼,那就善待家人吧。

13樓:匿名使用者

必須直接告訴你的是:他們二老有這個權利。

你們夫妻共有的房子是夫妻共有財產,妻子死專後,她的份額成屬了遺產,按法定順序繼承,其中第一順序繼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所以,這套房子確實有其父母的份額。假如你們兩夫妻有一個孩子,這套房子的六分之一是岳父母應該繼承的。

14樓:兔兔學習化學

您好!為您解答如下

1.老丈人丈母孃有繼承權,這是繼承法規定的。

2.你妻子和你專買了房

子,屬妻子生前有1/2的房產。你也有1/2房產3.當你的妻子車禍身亡後,她的房產由其父母、丈夫、孩子繼承。

因為我國繼承法規定:已死亡的公民 如果未寫遺囑,則從第一繼承人開始繼承,一般是平均分配財產。

4.老丈人丈母孃是妻子的父母,她們有繼承權,可以繼承女兒的個人財產。若你沒有孩子,你老丈人丈母孃可以繼承1/2*1/2=1/4的房產。

你應該有1/2 +1/2*1/2=3/4的房產。

根據以上分析,你和妻子買的這套房子,有1/4的房產是你老丈人丈母孃的,所以他們有權爭奪房產並受我國的繼承法保護。至此,你明白了嗎

15樓:玉自寒

既然是夫妻共同購買,

那就是共同財產,

您妻子有一半份額。

她死後,屬於她那份成為遺產,

由配偶,父母,子女共同繼承,

所以您岳父母是有繼承份額的。

16樓:匿名使用者

不是爭奪房產!本身她父母可以繼承你妻子的50%份額和你一起共同受益。畢竟他們是你妻子的父母,他們就是不要,你也應該給他們養老的錢,不能說人家爭奪已故女兒的財產。

17樓:匿名使用者

既然是你們夫來妻買的房子那源麼這個產權就是你們夫妻共有的那麼你妻子死

18樓:北京老周

按照bai法律規定,你擁有該房屋50%的產du權zhi,剩餘的產權你岳父母dao(算一個繼承人),你的所

回有孩子(含養子、前婚姻子女答)和你一起平均分配。比如你和妻子有兩個孩子,那麼你應分得50%+12.5%,兩個孩子和岳父母各有12.

5%。如果岳父母全部離世則由你和孩子共同分配50%的財產。

但是,從人情上講,一般岳父母都會放棄這部分遺產。

無論你岳父母是否要繼承這份遺產,在房屋過戶時都必須到公證處進行公證(岳父母放棄繼承或者你何時支付多少錢進行補償)。這種事情千萬不能拖著,等岳父母離世後就成了羅圈賬,你妻子的兄弟姐妹會來繼承你岳父母留下的12.5%遺產,會給你帶來許多麻煩。

19樓:斑馬拉姆

當然沒有權利了。夫妻共同財產和別人沒有關係關

20樓:匿名使用者

有,因為夫妻共同財產,妻子亡,你可繼承一半,另一半的一半由子女繼承,四分之由妻子父母,你的父母繼承。

21樓:匿名使用者

和你妻子共同買的房子,你妻子車禍身亡,你丈人和丈母孃沒有權力爭奪房產。

22樓:匿名使用者

你妻子和你共同擁有的房子有她一半,他的一半有你的和你們孩子的,有你丈母孃的很小一部分。

2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共同買了房的不關鍵的,關鍵是,房產證上面寫的誰的名字的,這個才關鍵的,畢竟現在講究有依據,這個才算是依據的。如果上面寫你的名字,就房子就是你的。你老婆也沒份。

24樓:匿名使用者

我認為是有權利。爭奪房產因為你老婆已經車禍身亡了。老丈人跟老丈母孃沒人照顧了。

25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買房行為bai發生在du婚前,當事人有明確約定zhi為婚後夫妻

dao共同財產的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內,容

買房行為發生在婚後則夫妻婚後共同購房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不論房產證上是誰的名字都是夫妻共同財產。根據《繼承法》第十條規定,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以上人員,就是法定繼承人,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

如果您妻子沒有立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人順序,您是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房子的所有權歸配偶,他人無權繼承。

26樓:匿名使用者

就是如果要是房貸是你們一起還的話,或是你的孩子,你的妻子就是這個財產是有那個,嗯,他自己出資的一部分而且就是說嗯,他的妻子嗯,到現在還沒跟你有共同的兒女的話。丈母他的父母是有權爭奪房產。

27樓:匿名使用者

應該是有權爭奪部分房產的,應該子女有贍養老人的義務。

28樓:匿名使用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規定,你岳父岳母作為你亡妻第一序合法繼承人,有合法繼承你亡妻遺產的法定權利。而不是爭奪。

延伸資訊

第十條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

因為弟弟上學來到我們家長住,老公和我有隔閡了,我該怎麼辦?

29樓:小虎有話說

影響夫妻生活。

如果是中學,那麼確實是男的太小心眼,如果是大學,那就是弟弟和女的不懂事了,大學生不住宿舍是很容易脫離班級群體的,同樣大學宿舍是不管你住不住,錢是必須要收的。這個家庭肯定有孩子,自始自終沒提自己孩子,本來就成立家庭不久,自己孩子需要照顧或即將生育孩子,再分心自己弟弟,老公為自己孩子想雖說自私但也沒有錯!另外該女士為人善良還是應該值得每個人學習,不過結婚後以自己家為重,父母既然生下小舅子一定就能安排他生活學習,不應過多涉足孃家,可以提供弟弟緊急關頭錢財,適當為學習加油打氣!

我感覺不是錢的事,我這個人有自己的生活節奏,如果是逼不得已沒有地方住,長住是一點問題沒有,但是學校有安排有地方住的,跑到我家裡來而且時間按年計算的話我估計我也吃不消,畢竟每個人的生活習慣不一樣。

說下我的實際情況,我買二室房子後,裝修入住不到四個月吧,傢俱都沒錢買齊,次臥的床都是從單位集體宿舍搬來的,然後岳父岳母說跟我們一起住,更喜劇的是,岳父母讓其二兒子把房子買在我家附近,又在春節時,決定把大兒子的孩子帶到我這邊上學(事前都沒有告訴我),但是,我依然同意了,畢竟都是家人,不能因為我一個人不同意而讓大家都不高興,但是,我跟老婆說好,如果我確實與他們合不來,由她出面告訴父母,我們分開住,一年後,我小孩出生了,我家裡最多的時候,會有四個小孩,而我是個愛安靜的人,而岳父母喜歡熱鬧,我有時都快瘋了,但因為我上班很忙,早出晚歸,在家時間少,還好。

現在二十多年過去了,我們還是住在一起,成了真正一家人,與老婆的兄弟家相處也很好。因為我是單身一人來到這個千里之外的城市工作,父母兄弟都在老家,這裡也沒有多少親戚,而父母也不願意不習慣來跟我住(言語不通,他們也不會說普通話),多年來,我也幫助了老家兄弟姊妹很多,對老婆家的兄弟也是一樣,老婆在這方面做得很好。家和萬事興,對雙方親人要好,但是有原則,救急不救窮,同時小家不能受大影響,小家穩定為優先,小家都散了,還能幫什麼大家庭?

夫妻多商量,別憋著,說出來再解決。雙方對各自的親屬要主動約束,不能讓對方來當壞人。

就是弟弟來家住之後姐姐對待弟弟的態度問題。如果說平時姐姐就比較寵弟弟,弟弟來家住之後姐姐的眼裡只有弟弟事事都可著弟弟先來(比如平時老公喜歡吃的菜讓給弟弟吃,在比如平時在家收拾屋子做飯的就是老公來做現在不光伺候姐姐還要伺候弟弟)時間久了肯定是要有隔閡的。

30樓:閆小六說娛樂

最好的方式就是和老公在一起溝通一下,而且讓自己的弟弟在家裡乖一點,不要給老光添麻煩,基本上就可以解決的。

31樓:淡淡的日子

趁弟弟上學,不在家時候,泡杯茶或者做一頓飯,和老公敞開心懷的談一次,並且告訴他,弟弟只是來讀書借住,並不會影響你們之間的生活,而且弟弟以後有出息了,也會一直念著姐姐和姐夫的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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