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言文中 “非所以示天下後世。”的意思

2021-05-08 09:52:57 字數 6129 閱讀 2265

1樓:文以立仁

“非所以示天下後世。”

釋義:以:用來;所,與以結合,將“用來”的動詞性質名詞化;所以,即“所用來……的”。非所以:不能用來……的。

示:顯示、展現,這裡含有示範的意思。

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前面列舉的那些事)不能用它來作為啟示天下後人的慣例。

文言文中“非第”的意思?????

2樓:超級朱永瑞

在文言文中“非第”就是“榜上無名”的意思。中國歷史上科舉考試應試中選,榜上題名有"甲乙次第",及第是榜上有名考中了,非第是榜上無名,最後一名都不是。

3樓:匿名使用者

“非第”即“非但”,也就是“不僅”的意思

原文: 古今英才貴位,其所生往往出自卑賤非第,無損於其子之賢,而愈形其母之貴。 (金埴《不下 帶編》卷三)

標點者把“非第”與“卑賤”並列連讀,顯然是理解為名詞成分,意為“不是高貴的門第”;其實, “非第”是兩個副詞連用,“非第”即“非但”,也就是“不僅”的意思,與下句“而愈”相呼應,

因此 應標點為:往往出自卑賤,非第無損於其子之賢,而愈形其母之貴。

4樓:一個白日夢

樓上的太厲害了.......佩服!!!!!

劉魁,字煥吾文言文翻譯

5樓:文化傳承的源與流

明史列傳第九十七劉魁傳

【原文】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之門。

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

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務巨集侈,程工峻急。

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

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

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

時御史楊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誦不輟。系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同系。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許家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

又三年,與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恤如制。

【譯文】

劉魁,字煥吾,是泰和人。正德年間由州縣薦舉考中進士。在王守仁門下接受學業教育。

嘉靖初年,到吏部應選,得任寶慶府通判。歷任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之處潔身自好仁愛對人,扶植淳樸民風教化。

入京做工部員外郎,上疏陳說十件排除禍患,使天下安定之事,皇帝很是讚賞都接納了。嘉靖二十一年秋天,皇帝採納方士陶仲文的諫言,在太液池西邊建造祐國康民雷殿。主管**迎合皇帝的心意,追求巨集大奢侈,督察工役特別嚴厲。

劉魁想上諫,(但是)考慮到必定會得到大禍,(於是)先令家人買好棺材等著。然後上書皇帝說:“最近以來泰享殿、大高玄殿幾項工程尚未結束。

國庫裡的錢財還剩多少?每年收入又是多少?一項差役之花費動輒達到億萬。

工程建築鋪張浪費,工匠也被分賜朱紫臣衣,道士所居之所和宮廷建築一樣(奢華)。國用已經耗盡,民力已經用盡,而又做這種荒誕不經無益國家百姓之事,這不是用來稾示天下後世的做法啊。”皇帝大怒,當廷杖責他,把他關到詔獄裡。

當時御史楊爵已經先被逮捕,既而給事中周怡也被逮捕,這三人屢次瀕臨死境,(但是他們)講授誦讀不停。被關押四年後得到釋放,不久又重新逮捕了他們。劉魁還未到家,錦衣衛校尉已經先至他家,逮捕了他弟弟走了。

劉魁在路上聽說此事,趕快回到獄中,又與楊爵、周怡一起**。當時皇帝的怒氣不可預知,牢獄的官吏害怕受責,(他們的情況)窘迫更加嚴重,(甚至)到了不許家人送飲食(的地步)。而(這)三人處之泰然,沒有一點兒怨言。

又過了三年,與楊爵、周怡一同釋放,不久去世。隆慶初年,(對他的)贈賞和恩恤都按照相關的制度(下達了)。

文言文:劉魁,字煥吾,泰和人。

6樓:

《明史 列傳第九十七》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之門。

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

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務巨集侈,程工峻急。

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

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

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

時御史楊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誦不輟。系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同系。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許家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

又三年,與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恤如制。

7樓:文化傳承的源與流

明史列傳第九十七劉魁傳

【原文】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之門。

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

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務巨集侈,程工峻急。

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

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

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

時御史楊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誦不輟。系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同系。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許家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

又三年,與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恤如制。

【譯文】

劉魁,字煥吾,是泰和人。正德年間由州縣薦舉考中進士。在王守仁門下接受學業教育。

嘉靖初年,到吏部應選,得任寶慶府通判。歷任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之處潔身自好仁愛對人,扶植淳樸民風教化。

入京做工部員外郎,上疏陳說十件排除禍患,使天下安定之事,皇帝很是讚賞都接納了。嘉靖二十一年秋天,皇帝採納方士陶仲文的諫言,在太液池西邊建造祐國康民雷殿。主管**迎合皇帝的心意,追求巨集大奢侈,督察工役特別嚴厲。

劉魁想上諫,(但是)考慮到必定會得到大禍,(於是)先令家人買好棺材等著。然後上書皇帝說:“最近以來泰享殿、大高玄殿幾項工程尚未結束。

國庫裡的錢財還剩多少?每年收入又是多少?一項差役之花費動輒達到億萬。

工程建築鋪張浪費,工匠也被分賜朱紫臣衣,道士所居之所和宮廷建築一樣(奢華)。國用已經耗盡,民力已經用盡,而又做這種荒誕不經無益國家百姓之事,這不是用來稾示天下後世的做法啊。”皇帝大怒,當廷杖責他,把他關到詔獄裡。

當時御史楊爵已經先被逮捕,既而給事中周怡也被逮捕,這三人屢次瀕臨死境,(但是他們)講授誦讀不停。被關押四年後得到釋放,不久又重新逮捕了他們。劉魁還未到家,錦衣衛校尉已經先至他家,逮捕了他弟弟走了。

劉魁在路上聽說此事,趕快回到獄中,又與楊爵、周怡一起**。當時皇帝的怒氣不可預知,牢獄的官吏害怕受責,(他們的情況)窘迫更加嚴重,(甚至)到了不許家人送飲食(的地步)。而(這)三人處之泰然,沒有一點兒怨言。

又過了三年,與楊爵、周怡一同釋放,不久去世。隆慶初年,(對他的)贈賞和恩恤都按照相關的制度(下達了)。

8樓:匿名使用者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門。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

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世宗嘉納。

嘉靖二十一年(1542)九月,世宗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務求巨集侈。劉魁知諫爭必得重禍,先命家人置買棺材一具,冒死上章。其疏說:

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

一役之費動至億萬。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

世宗震怒,於九月十六日杖劉魁於廷,錮之詔獄。與御史楊爵,給事中周怡屢瀕死,講誦不輟。繫獄四年始釋,復追逮就獄,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與楊爵、周怡同釋,為編民,尋卒。

隆慶初贈恤如制。

譯文:劉魁,字煥吾,江西泰和縣人。正德年間鄉試中式,在王守仁門下學習。

嘉靖初年,通過吏部應選,獲得寶慶府通判職務。後來歷任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任職之處潔身自律、愛護百姓,扶持發展風俗教化。

入京擔任工部員外郎,上疏陳述排除禍患,使天下安定的十件事,明世宗(朱厚熜,嘉靖皇帝)讚許並採納。嘉靖二十一年(公元2023年)九月,明世宗採納方士陶仲文的意見,在太液池西面修建祐國康民雷殿,一味追求巨集大奢侈。劉魁知道直言規勸必定會遭遇重大災禍,於是先讓家裡人置買了一副棺材,然後冒死遞上奏章。

他的上疏說:頃泰享殿、大高玄殿幾項工程尚未完工。國庫積蓄有多少?

每年國家收入有多少?一個工程開支動輒要億萬錢。建築工人穿著華美的衣服,工匠等級和高階**平齊,道士之輩所居住的近似於皇宮大內。

國家經費已經被消耗,人民的人力物力財力都已枯竭,但是卻又來做這種不合常法、沒有好處的事,這不是應當可以用來展示給天下以及後世人看的。”明世宗震怒,於九月十六日在朝廷上杖打劉魁,把他囚禁在關押欽犯的牢獄。與御史楊爵,給事中周怡好幾次接近死亡,仍然不停止講授誦讀經典。

他被關押在監獄裡四年才獲釋,卻又被追捕入獄。嘉靖二十六年十一月,才和楊爵、周怡同時被釋放,成為編入戶籍的平民。不久之後就去世了。

隆慶年初國家才按照禮制對他的家屬贈送財物加以撫卹。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文言文翻譯求救

9樓:文化傳承的源與流

明史列傳第九十七劉魁傳

【原文】

劉魁,字煥吾,泰和人。正德中登鄉薦。受業王守仁之門。

嘉靖初,謁選,得寶慶府通判。歷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潔己愛人,扶植風教。

入為工部員外郎,疏陳安攘十事,帝嘉納。二十一年秋,帝用方士陶仲文言,建祐國康民雷殿於太液池西。所司希帝意,務巨集侈,程工峻急。

魁欲諫,度必得重禍,先命家人鬻棺以待。遂上帝曰:“頃泰享殿、大高玄殿諸工尚未告竣。

內帑所積幾何?歲入幾何?一役之費動至億萬。

土木衣文繡,匠作班朱紫,道流所居擬於宮禁。國用已耗,民力已竭,而復為此不經無益之事,非所以示天下後世。”帝震怒,杖於廷,錮之詔獄。

時御史楊爵先已逮繫,既而給事中周怡繼至,三人屢瀕死,講誦不輟。系四年得釋,未幾復追逮之。魁未抵家,緹騎已先至,系其弟以行。

魁在道聞之,趣就獄,復與爵、怡同系。時帝怒不測,獄吏懼罪,窘迫之愈甚,至不許家人通飲食。而三人處之如前,無幾微尤怨。

又三年,與爵、怡同釋,尋卒。隆慶初,贈恤如制。

【譯文】

劉魁,字煥吾,是泰和人。正德年間由州縣薦舉考中進士。在王守仁門下接受學業教育。

嘉靖初年,到吏部應選,得任寶慶府通判。歷任鈞州知州,潮州府同知。所至之處潔身自好仁愛對人,扶植淳樸民風教化。

入京做工部員外郎,上疏陳說十件排除禍患,使天下安定之事,皇帝很是讚賞都接納了。嘉靖二十一年秋天,皇帝採納方士陶仲文的諫言,在太液池西邊建造祐國康民雷殿。主管**迎合皇帝的心意,追求巨集大奢侈,督察工役特別嚴厲。

劉魁想上諫,(但是)考慮到必定會得到大禍,(於是)先令家人買好棺材等著。然後上書皇帝說:“最近以來泰享殿、大高玄殿幾項工程尚未結束。

國庫裡的錢財還剩多少?每年收入又是多少?一項差役之花費動輒達到億萬。

工程建築鋪張浪費,工匠也被分賜朱紫臣衣,道士所居之所和宮廷建築一樣(奢華)。國用已經耗盡,民力已經用盡,而又做這種荒誕不經無益國家百姓之事,這不是用來稾示天下後世的做法啊。”皇帝大怒,當廷杖責他,把他關到詔獄裡。

當時御史楊爵已經先被逮捕,既而給事中周怡也被逮捕,這三人屢次瀕臨死境,(但是他們)講授誦讀不停。被關押四年後得到釋放,不久又重新逮捕了他們。劉魁還未到家,錦衣衛校尉已經先至他家,逮捕了他弟弟走了。

劉魁在路上聽說此事,趕快回到獄中,又與楊爵、周怡一起**。當時皇帝的怒氣不可預知,牢獄的官吏害怕受責,(他們的情況)窘迫更加嚴重,(甚至)到了不許家人送飲食(的地步)。而(這)三人處之泰然,沒有一點兒怨言。

又過了三年,與楊爵、周怡一同釋放,不久去世。隆慶初年,(對他的)贈賞和恩恤都按照相關的制度(下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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