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律的進

2021-05-02 19:24:32 字數 3375 閱讀 5634

1樓:翼輕寒

其實,這主要涉及關於正當防衛的構成問題,正當防衛的構成一般涉及五個要件:一是不法侵害現實存在;二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三是具有防衛意識;四是針對侵害人實施;五是沒有明顯超過必要限度。

從這五點來看,第一點和第

三、四點是基本吻合,所有爭議的無疑是不法侵害正在進行以及防衛限度的問題。從lz的表述來看,在歹徒a威脅的情況下開槍自衛,只是此時要涉及歹徒的威脅涉及生命麼?還只是要求拿錢,否則談不上正當防衛,這一點是需要主人自己證明,如已有刀傷之類的明顯威脅生命安全的情形;歹徒b沒有逃跑也***,此時基本屬於防衛過當了,但如果當時b也是a的**也威脅主人的安全,那麼也算部分正當防衛;至於逃跑的c,已經基本失去了對主人的威脅,即使還在商店裡,此時不算正當防衛。

所以,綜合abc來看,主人是犯故意傷害罪(對c)和故意殺人罪(可能對b,但需最終認定是否如此,而且考慮正當防衛的因素,可以減輕處罰)。

ps,主人私藏槍支,觸犯了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罪,是和故意傷害罪和可能的故意殺人罪並罰,希望解答了你的疑問。

2樓:大山中的男孩

1、定什麼罪、判多少年都是非常微妙的問題,你描述的不夠清楚,不能一概而論。

2、你描述的不輕,歹徒和罪犯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會同時出現? 但是總體來看,屬於脅從犯,也要定故意殺人罪,但應當從輕減輕處罰。

3、如果沒有合法持槍證明,私藏、持有槍支是肯定要定罪的。

3樓:不止是我微博

我覺得看具體情況,如果確實自衛殺人那就屬於正當防衛。按照案例上的說法,至少在打死第二個犯罪分子和打傷第三個犯罪分子時應當不屬於正當防衛。根據店主的主觀故意,有可能構成故意傷害或者故意殺人。

且店主可能構成非法持有槍支罪。

量刑如下

故意傷害罪

故意傷害他人身體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殺人罪

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因為可能有正當防衛故

我國刑法第二十條規定: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採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

正當防衛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損害的,應當負刑事責任,但是應當減輕或者免除處罰。

非法持有槍支罪

根據刑法第一百二十八條第一款 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4樓:匿名使用者

1、《刑法》第128條1款規定,「違反槍支管理規定,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這個有具體的量刑起點標準。

2、《刑法》第20條3款規定,「對正在進行**、殺人、搶劫、**、綁架以及其它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的,屬於正當防衛,不負刑事責任」。但正當防衛在認定時有著嚴格的標準,這是因為即使是犯罪分子,他們的生命健康權也有一定的保障,不容隨意地侵害或剝奪。店主對前2個犯罪分子做出的行為尚可認定為正當防衛,但第3個犯罪分子雖然沒出店,但其行為表明其已經放棄犯罪了,也就是說其實施的不法侵害結束了。

店主這時仍開**傷之,則不在認定正當防衛範疇內了,應認定為故意傷害。故意傷害成罪的,《刑法》234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本法另有規定的,依照規定。」

5樓:天空的波浪

很可能是防衛過當加故意傷害(第三人)加非法持有槍械

6樓:

私藏槍支3-7年自衛過當,貌似沒嘛事,如果家裡有人,花點錢,估計有個四五年就能出來了,坐牢是鐵定的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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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樓:農村建房子

如果老人沒說錢是給這個媳婦的,那按照《繼承法》的規定,所有第一順位繼承人享有同等的繼承權,可以分配。

8樓:一千年以後邂逅

掌握這筆

錢的媳婦應不應該把錢拿出來分,由這筆錢的性質所決定。如果這筆錢是媽媽單獨給其中一個兒媳婦的,也就是說贈予這個兒媳婦的,那這筆錢屬於這個兒媳婦自己的,不應該拿出來給她人分。如果這筆錢是媽媽讓其中一個兒媳婦幫她保管,這筆錢屬於這位媽媽的遺產,對於這筆遺產的處分,有遺囑或遺贈協議的話,按遺囑或遺贈協議來處分。

如果沒有,按法定繼承來處分,這筆錢應該拿來分給這位媽媽財產的法定繼承人。需要強調的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兒媳婦一般不是婆婆財產的法定繼承人,除非是對婆婆盡到主要贍養義務的可以成為第一順位繼承人。

9樓:最愛只是當時

去世後?

錢是誰的,誰給媳婦的?

遺產有遺囑按遺囑,沒有遺囑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繼承,盡了主要贍養義務的喪偶媳婦視為第一順序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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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樓:luobo活寶

1,如果公安機關移送檢察院了,說明公安機關已經當作刑事案件立案了,並且移送到檢察上提請批捕了;

2、檢察院審查逮捕階段的強制措施沒有批准逮捕,強制措施是取保候審。3.檢察院讓你們取保的原因有很多:

比如事實不清,比如認為罪行較輕取保後不會影響後面的訴訟和社會治安,還比如認為不構成犯罪。但又移交法院了,說明應該是認為罪行較輕,而不是事實不清或不構成犯罪。

4,公安機關移送時是什麼罪名?尋釁滋事還是故意毀壞財物?你沒寫明,個人認為可能是尋釁滋事,因為故意毀壞財物的話2500塊不到刑事立案標準哇。

5,棕上述情況,檢察院給取保的,法院基本上百分之九十九會判緩刑。但取保期間你必須遵守相關取保的規定,就是公安機關跟你們講的話,保證隨叫隨到,不然可能會被重新批捕判實刑。

6,綜上所述,安心在家等著審判,別幹壞事,肯定判緩刑,無須再託人找關係。

11樓:楚水

沒這麼簡單,以你所說案子到檢察院,檢察院又交到法院了,那說明檢察機關提起公訴了,其行為應是尋釁滋事罪,理應由法院判決,此種罪也就在三年以下吧。那叫取保候審,不是保釋。找人不找人,自已看著辦。

找了肯定好點,不找也不代表就壞點。

12樓:阿倫

一般有民不告官不究的說法,及法院判一般也是免於追究刑事責任。

13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也不需要著急,既然司機不打算追究了 ,案子到了法院也就不再會判刑了,可以判不追究刑事責任,或是讓司機寫個諒解書,現在輕微的刑事案子也可以調解的,不用擔心的~

各位懂法律的進,工傷賠償問題

首先宣告,我不是學法律的,只是出於好奇才進來的啊。1 屬於。2 把傷治好了,決不留下什麼後遺證,再要賠償金10萬,應該的,這點錢一點也不多。不好意思 我只知道這些了 不知道的都來亂說什麼啊.可以由勞動部門認定事實勞動關係存在,同時可以認定工傷,能評為工傷十級.首先你要要求單位申報工傷認定,如果單位不...

急!急!急!懂法律的進專家進!律師進!!記者進!!法官進!!法院的進!!交警進!學法律的進

如果貨車是停在路上,自行車車主就應該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如果雙方是同向行駛,貨車佔用了全部車道,自行車車主則應該承擔次要責任。應以交警部門出具的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以交警現場勘驗為準,你這樣說,無法憑空給你下個結論。急急急!律師或者懂法律的人請進。當時的 借條上 寫歸還時間了嗎?這個涉及 到 訴訟時...

這個協議有法律效益麼(懂法律的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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