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私自同意樓上改水管位置,樓下戶主能不能追究樓上和物業的責

2021-04-19 19:28:40 字數 1179 閱讀 8088

1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物業公司和樓上業主因改水管而對你造成侵權的話,你可以要求物業公司和樓上業主承擔侵權責任。

2樓:z懸浮天宮

業主你解決沒有,我也是遇到這個問題,雖然現在還沒漏水,我們都讓步同意籤協議,樓上的還不同意。

物業私自同意戶主更改管道,開發商有沒有權利追究物業責任

3樓:匿名使用者

開發商對已經**的房產,沒有追究責任的權利。

換句話說,房子已經賣出去了,開發商該幹啥就幹啥去,這個房子和你沒關係了。

4樓:摩羯齊子

沒有,出現問題業主和物業跟據情況各自擔責。

一樓私自改下水管道會不會承擔法律責任

5樓:皮蛋粯子粥

一般來說,不會有法律責任,但是因更改下水管而對他人造成損失的,對該損失負完全責任(賠償,恢復原狀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規定:

第九十一條 不動產權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築物、鋪設管線以及安裝裝置等,不得危及相鄰不動產的安全。

第九十二條 不動產權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鋪設管線等利用相鄰不動產的,應當儘量避免對相鄰的不動產權利人造成損害;造成損害的,應當給予賠償。

另外根據《關於審理建築物區分所有權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五條,業主或者其他行為人違反法律、法規、國家相關強制性標準、管理規約,或者違反業主大會、業主委員會依法作出的決定,實施下列行為的,可以認定為《物權法》第八十三條第二款所稱的其他「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行為」。

(一)損害房屋承重結構,損害或者違章使用電力、燃氣、消防設施,在建築物內放置危險、放射性物品等危及建築物安全或者妨礙建築物正常使用;

(二)違反規定破壞、改變建築物外牆面的形狀、顏色等損害建築物外觀;

(三)違反規定進**屋裝飾裝修;

(四)違章加建、改建,侵佔、挖掘公共通道、道路、場地或者其他共有部分。居民私改下水管道屬於違章改造的情形,其他居民均可按照法律規定要求行為停止侵害、消除危險、排出妨礙、賠償損失。

6樓:快樂到家嗎

這個小區物業管理該管。有必要上法院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如果造成了別人損失,並且兩者具有直接的關係的話,那麼會承擔責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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