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有一員工加班到晚上八點因為疲勞在回家的路上出了車禍,本人

2021-03-21 14:44:48 字數 6396 閱讀 5006

1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無責。

員工疲勞,可以採取其他方式回家。公司並沒有強行要求該人疲勞駕駛,因此屬於個人全責。

2樓:匿名使用者

沒關係,如果你受傷,算工傷。

工人晚上加班下班後,在路上出了車禍,公司負責任嗎?

3樓:樂觀的

如果職工下班回家,走在回家必經之路,發生車禍,並且非本人主要責任的,可以認定工傷,如果途中從事別的事情,發生交通事故,即使不是本人責任,也不能認定工傷,和單位沒有責任。另外被車撞傷了,根據責任定性,對方的車輛按照交通事故的認定賠付,部分車輛有第三方責任險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擴充套件資料:

工傷認定技巧:

一、迅速確定工傷發生單位名稱

單位沒有為員工購買工傷保險,用人單位承擔全部工傷賠償責任,基本上不可能主動為員工申請工傷認定,甚至百般逃避工傷賠償責任。即使購買了工傷保險,用人單位仍然需要承擔部分賠償責任,也存在不會積極主動的去申請工傷認定的可能性。

作為工傷員工,如果不知道用人單位的準確名稱,就無法確定追索的物件。因為實踐中不乏存在不知道自己單位名稱的職工,尤其是工程層層分包的情況。像包工頭自己招用的農民工,很難知道自己的用人單位是誰。

因此確定用人單位、確定工傷賠償責任主體是工傷認定最基本的條件。

二、收集、提供證明勞動關係、工傷發生事實的證據材料

工傷認定最基本、也是最核心的兩個條件是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那麼是否有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或工作證、上崗證等勞動關係證明?是否有現場目擊工傷發生的工友願意作證?

這些證明材料,是申請工傷認定必備材料。沒有這些材料,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甚至不會受理工傷認定申請。雖然工傷職工可能能夠收集到部分證明材料,但是更多情況下,工傷職工無力自己收集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如有必要,可以由專業工傷律師調查收集證明勞動關係和證明工傷發生事實,並通過律師尋求**和相關部門的幫助。

三、用人單位不申請工傷認定,自己必須申請

不管是否參加工傷保險,工傷認定都是處理工傷非常重要的一個環節。工傷認定首先是用人單位的義務,在用人單位不在規定期限內申請工傷認定的,工傷職工、近親屬等可以在一年內申請。

由於申請工傷認定有確定的期限,超過期限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將不予受理,追索工傷保險待遇也將得不到仲裁、法院的支援。

所以,不要輕信用人單位沒有虛假的或沒有誠意的承諾,以免錯過申請工傷認定的期限。

四、調解需瞭解傷殘級別和計算標準

協商解決多發生在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情形下。由於申報工傷有可能影響單位將來的工傷保險繳費比例或受到相關部門的處罰,用人單位往往不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鑑定,就直接要求協商賠償數額,工傷職工或其親屬為了使工傷賠償早日處理完畢,也多采取迎合的態度。

但此時沒有勞動能力鑑定的結論,傷殘級別及後期**費用無法確定,甚至不清楚工傷賠償的計算標準,所以,應多諮詢醫療專家、律師等,條件允許的,最好由律師出面談判工傷賠償事宜、簽訂賠償協議。

4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要確認你父親下班回家是否為平時上下班路線 如是,則屬於工傷。可主張工傷賠償及交通賠償(醫療費、護理、誤工只能計算一次。)

5樓:匿名使用者

是在回家的必經路上出現的非本人主要責任的車禍,公司是負責的。並可申報工傷。

6樓:韓全啟律師

要看交通事故認定書責任劃分,才能進一步確定是不是工傷。

7樓:啟用天下正義

公司應當視為與勞動關係有關的工傷補償責任!

8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屬於工傷了!可以找所在單位賠償,不行的話,可以訴訟至法律機關。

請問晚上加班下班在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肇事方和公司都不願意墊付醫院的費用該怎麼辦?謝謝!

9樓:

立即申請先予執行。

10樓:匿名使用者

公司是不負責的,工傷是指在公司內的。

這個你找肇事方,他不私了,不願意你就去公安局,

11樓:匿名使用者

最好是 立馬和對方聯絡 如果對方還不給與賠償的話

最好是越快越好 請求法律保護

在公司上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公司有責任嗎?有補償嗎?

12樓:羅律師上海

一、在公司上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發生了車禍,如果不是勞動者的主要責任,則屬於工傷,由單位承擔工傷賠償責任;

二、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2010修訂)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13樓:陳豔輝律師

傷者不承擔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的情況下,依法視同工傷,公司要承擔賠償責任,傷者可以依法取得兩份賠償

在公司加班24小時後因太困,睡在公司車上6小時後回家路上出了車禍,事故認定我無責任,算不算工傷? 5

14樓:匿名使用者

在公司加班24小時後太困,回家路上出車禍。

只要是上下班,

在路上出車禍。

都應該算,工傷。

15樓:匿名使用者

第十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

(一)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二)工作時間前後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三)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暴力等意外傷害的;

(四)患職業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間,由於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第十七條 職工發生事故傷害或者按照職業病防治法規定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所在單位應當自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30日內,向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遇有特殊情況,經報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同意,申請時限可以適當延長。

用人單位未按前款規定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的,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工會組織在事故傷害發生之日或者被診斷、鑑定為職業病之日起1年內,可以直接向用人單位所在地統籌地區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用人單位未在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時限內提交工傷認定申請,在此期間發生符合本條例規定的工傷待遇等有關費用由該用人單位負擔。

16樓:匿名使用者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第三章,第十四條,第(六)款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

17樓:匿名使用者

算的上下班正常交通路線上,發生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可以視作工傷,樓主可以提出工傷待遇要求。

18樓:法之道

應該算,

工傷保險條例

最高法審理工傷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

從立法目的和保護勞動者合法權利來看,都應認定為工傷。

採納謝謝

19樓:樂於助人

拋開時間,要求認定上下班途中事故。因為車禍有保險,找不到其他責任人才認定工傷。

20樓:裴蓁律師

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應該認定為工傷

21樓:55雨秋

職工在上下班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應該按照工傷對待。

一個人在公司加班到晚上三點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家的鑰匙還在公司,然後他返?

22樓:我**上飛

一個人在公司加班到晚上三點在回家的路上突然想到家的鑰匙還在公司,然後他返回公司拿鑰匙。

23樓:風生水起天地變

你好,半夜三點下班發現鑰匙落在公司,他會返回公司取回家的鑰匙的。

員工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出了車禍!對方已經賠償!那麼上班的店裡老闆要賠償嗎

在公司加班,後來下班了,公司組織吃飯,吃完飯後路上因為攙扶騎車摔倒的同事,發生車禍,算工傷嗎?

24樓:合肥模具阿爾文

不管是不是因為攙扶騎車摔倒的同事,還是其它,造成車禍可以算工傷,

因為是在下班的路上(必經之路)。

攙扶同事是好事,值得讚揚。

發生車禍是意外,依法依規處理。

25樓:

公司加班,後來組織吃飯,說明還在公司管理的範圍內,受傷的話是算工傷的,因為如果沒有加班,沒有組織吃飯,也就不會有同時受傷然後去救,所以屬於工傷。

26樓:匿名使用者

算不算工傷,全靠領導一句話,按你所敘情況,領導應該清楚,在公司加班,公司組織吃飯,全屬公司安排並非個人行為,而路上又是幫助同事而出車禍,於情於理,領導應該點頭。(車禍詳情不知,具體不好說了。)

27樓:繁花落盡丶陽

個人感覺在公司下班之後加班。公司組織吃飯,這就屬於下班後的業務時間,而且你個人發生的車禍,公司可以不需要負責的, 望採納

28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保險嗎抄?如果有醫療保險襲

,剩下的公司應該bai承擔,攙扶du

的騎車的人

zhi,也應該承擔一些,

dao這個算工傷,因為是公司集體活動,沒有保險就麻煩了,公司一定不願意承擔,那你得有證據證明確實是公司活動,回家路上,還得找律師。

29樓:細心學習

這也是有組織有安排的去吃飯。人身屬於在集體活動中受到的事故。長方有責任陪賞。

30樓:集思廣益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不管什麼原因都算工傷。

31樓:霸道敗小傲

吃飯可以理解成公司組織的活動 受傷了那是工傷 但是 飯後各回各家了 路上發生交通事故 這不算工傷了

32樓:期待公平

如果公司已經為職工上繳了工傷保險,申報工傷試試吧,現在的問題是下班後公司組織吃飯後發生交通事故受傷,是否算工傷很難說,如果就是在下班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那肯定安工傷處理。

33樓:匿名使用者

一般在上下班路上出事故,立即報警或者是報備廠里人事領導事故原因,讓廠裡知道你在下班途中出車禍讓廠裡調查清楚算不算工傷範圍,最好是報警報備到公安處,廠裡不算工傷讓公安處也給你廠裡追究責任

34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是給公司加班在下班回家的路上因為攙扶騎車摔倒的同事意外發生東禍。跟據勞動法有關工傷認定,工人在上下班的路發生事故應比照工傷處理的規定你是下班回家的路發生事故應該按工傷認定,比照工傷處理。

35樓:七臺河李陽平

這也屬於下班路上,如果是發生非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造成傷害的,可以申請工傷認定。

36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不算是工傷,工傷的認定是你在上班或者下班的途中發生意外的屬於工傷,你這是發生在下班以後吃完飯發生的車禍,這個是不認定為工傷的。

37樓:匿名使用者

上班和下班的路上都算工傷,公司組織的活動應該也算吧

38樓:藝海叢林

不算,因為下班了,下班後誰也保證不了哪位職工到哪去,不到哪去,幹什麼,下幹什麼,…

39樓:匿名使用者

這個應該是不算工傷的,因為是在下班路上已經出公司了,也不是為公司辦事所以不屬於工傷,你可以找責任方賠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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