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房產問題,關於房產問題!

2021-03-11 15:12:46 字數 5301 閱讀 9005

1樓:清水齋

1如果有房產證抄,那麼房產證是您的,誰也掙不去,如果是婆婆的,這房子你只能繼承你丈夫的一份,也就是說遺產你小姑子和你各一半,與戶口無關,因為繼承的是房產,不是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不能繼承。

2、如果沒有土地證和房產證的話,這個房產就屬於遺產,執行遺產分配程式,你丈夫和你小姑子各一半,顯然,小姑子出力與享有房屋權利沒有直接關係的。從法律上講,一定有一份,但是,這裡還有一個問題,就是,你可以以小姑子沒有完全盡到贍養義務為由,減少遺產的分配,

3、拆遷協議上的簽字,是最關鍵的,你應該抓住機會,但是顯然小姑子已經與村委通氣了,這個房產,你就以你婆婆的歸你丈夫使用的約定為解決的出發點,這個使用事實上是所有權的遺囑,但是,也是有爭議的。

總之,你要抓住所有有力的方面,盡力辦吧,不過一點不給小姑子不太行的,很複雜的,你丈夫在的話,一定好辦了,這樣就好像不是一家人了的感覺,不要讓人欺負著,要用法律**。還有一定有人在其中點步,你也要處理村委的關係.

家和萬事興,至少你是一半,我覺得你小姑子三分之一最合適,再多了,**對你小姑子不好,太少,也不好的。祝你好運。

2樓:匿名使用者

現在太多的家人因為拆遷款而對付公堂,正常。都是為了錢,就看你們怎麼想了,給點的話就自己定個比例,不給不合適。

關於房產問題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關於買賣房產中口頭協議的法律效力,遵從兩個原則,一個是雙方承認,另一個是既定事實,如果對方承認,那麼只能由賣房者自己承擔風險。所謂既定事實是指對方同意付款,並且已經付款部分,看是否能證明50萬買房三年付清這一事實已經發生。對方已經付款,說明對事實的認可,如果有收條一類的,可以作為輔證。

第二,關於增值部分的約定,如果是口頭的,對方不承認,只能不了了之,前者是存在買賣的事實,但增值部分評分只是作為附加條件,由於沒有證據,所以損失只能自己承擔。

4樓:匿名使用者

房屋產權是指房產的所有者按照國家法律規定所享有的權利,也就是房屋各 項權益的總和,即房屋所有者對該房屋財產的佔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房屋產權有房屋所有權和土地使用權兩部分組成,房屋所有權的期限為永久,而土地使用權根據有關法規為40、50年或70年不等,屆滿自動續期,續費按當時的1%-10%來增收(即土地使用權出讓金),補的費用最多不會超過5位數。

按房屋所有權分類

按房屋所有權的歸屬進行的分類。在現階段,我國住宅類房屋按產權可劃分為:

(l)國家所有住宅;

(2)勞動群眾集體所有住宅;

(3)公民私人所有住宅;

(4)其他經濟組織(如中外合資企業等)所有住宅。非住宅類房屋主要是全民所有制(國家房產)和集體所有制的房產,其他經濟組織所有房產只是少量的。

5樓:匿名使用者

你這個問題很複雜也很簡單。

簡單點就是直接通過法律來解決,法律認定的證據,你和你姐姐沒有合同約定,那麼產權還是你的。複雜點的就是你不想和你姐姐把關係搞僵,那麼你只能是通過和你姐姐協商了。如果她死活不幹的話,那麼我只能推薦你走法律途徑了。

其實你說的你們感情很好,那麼我相信你姐姐會理解你的,你就直接給她說,一是讓她把剩餘款項給你,二是拆遷後的房款叫她稍微分你一點。如果你是男人的話,我希望你能大量一點,畢竟房屋你已經賣給你姐姐了,那麼就算房子升值再多,也不關你的事了。

6樓:仲才左丘武

告訴你,買賣時稅費最低的,贈與,遺囑,稅費比買賣要高個1到2個百分點!

7樓:圭帆召胤

到房產交易局去辦個過戶手續就可以了,很方便、費用相對少!

8樓:扈鋒戲凡波

見證人,是對某種事實,如房屋買賣,贈予財產,承諾某些事情,等等,給予證實的人。一旦有了糾紛,這見證人,可以對事實予以證實。見證人必須神智清醒,有見證能力。

對於見證人的資格法律並沒有特別的限制,因為只是起到了證明事實的作用。但為了避免麻煩,最好和雙方都沒有利害關係,雙方認可。

9樓:鈔秀楊柔

不需要直接去去辦過戶就行了。

10樓:魚央邸千山

根據面積不同

地區不同

一般是1%--4%

可到當地房管部門諮詢一下

關於房產問題。

11樓:舞林高手二世

你說的房產轉讓證明指的是房屋所有權證嗎?如果有,那麼你現在只要補辦土地證就可以。

1、因為原土地證登記的是鄰家的名字,那麼遺失補辦必須由鄰家去辦理,先去當地的國土資源局調檔,查詢辦理土地證的原始憑證,然後提出補辦申請,到當地的報社刊登遺失啟示,憑報刊小樣和調檔資料補辦新土地證,名字仍然是鄰家的。

2、由於最初是父親想鄰家購買的房屋,按理土地證要先過戶到父親名下,但由於父親已經病故,憑死亡證明、造墓證和遺囑繼承書可直接過戶到你哥名下。

3、最後由你哥過戶到你的名下就可以了。

12樓:龍吉公主

朋友別急。根據我國物權法規定。房屋等不動產必須有產權部門頒發的產權證明。即:房產證

如果是宅基地(農村)必須有大隊開的相關土地證明。

你既然已經對該土地進行過轉讓和變賣。相關部門有記錄可以查詢。你可以到你所在的土地管理部門和當時過戶的部門辦理查詢。

希望能幫到你。

關於房產問題

13樓:天堂你的歌

你敘述的有些凌亂,個別地方我看了三遍也沒完全搞清楚。。。

首先,我國不動產所有權以房產證為準,房子本是奶奶的,現在(房產證上的名字是姑姑的),那麼現在這房子就是姑姑的了!明白我的意思不?如果如你所述,目前奶奶也無權處分該房產,因為所有權人已經變更。

其次,老人對自己房產有自由處分權,他人無權干涉,而且這也不同於遺產分配,你們都沒有絕對的份額,另外,承諾與兌現畢竟是兩碼事,畢竟你們之前沒有簽訂相關書面協議,所以從法律層面上來講,你現在無權要求取得該處房產。而且老人的心思也不好琢磨,別人在耳邊吹吹風,主意立馬就變了,這個你應該有所心理準備,不要太抱怨了。

再次,你現在能做的,我看有三點:

1,變索求房產為放棄房產,也就是說,你跟老人說,你以前答應把房子給我,現在你外孫子要結婚,這房子將來就給他們做婚房了,讓姑姑補償一部分現金。這樣既通情達理又有所補償,不傷和氣對你也有利。

2.看好你的丈夫,你丈夫比奶奶對你的重要性更大,你奶奶最多就能送你們一套房子,你老公能給你一個世界。

3,沒有交房的那套房子是什麼原因,開發商遲延交房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你要及時的運用法律維護自身權益。

14樓:有關部分磚家

1、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和義務

2、自己掙錢自己花,不要盼著別人碗裡的剩飯,管他是自己吃還是給乞丐

15樓:蒂凡尼的春天

那也沒辦法的啊,只能怪你的公公和你的老公沒有把奶奶的思想工作做好,導致奶奶把房子給了你老公的姑姑,說明你老公的姑姑很厲害啊,有心計,現在也沒什麼辦法了啊,名字都寫你老公姑姑的了,你也就不要參與了,畢竟你也是外人啊,要不就讓你的公公去說說看吧,其他也沒什麼辦法,或者讓你的老公在去拍拍奶奶的馬屁,哎反正這件事是比較複雜啦

關於房產問題?

16樓:匿名使用者

對於婚姻登記,國際上普遍最公認的原則是 婚姻締結地的原則就是說:你在**結婚 就受**的法律管轄

在婚姻締結地原則之後是 屬人管理 要求至少有一方是本國公民就是說:只保護本國人和本國人的 本國人和外國人的婚姻我們國家對於結婚是採取了 屬地管理的原則,也就是婚姻締結地法律的原則這見於《民法通則》中規定,中國公民和外國公民結婚的 適用於婚姻締結地法律

《婚姻登記條例》規定 中國公民和外國人結婚的 出具相應的證明檔案就可以結婚.

公民(華僑除外)在國外結婚, 原則上應在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居住國不承認的除外)。 如該國和我國無外交關係或該國不承認我駐外使、領館辦理結婚登記 ,當事人在該國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只要不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的基本原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其婚姻關係在中國境內有效。凡在外國締結的婚姻關係被上述各條認定為有效的,不必在中國境內辦理結婚登記或承認手續。

依照婚姻締結地法律結婚的婚姻證件在中國境內使用,應在婚姻締結地辦理公證和該國***或***授權的機關認證,並經中國駐該國使、領館認證。

17樓:匿名使用者

找個律師諮詢下,不就一切都清楚了

18樓:匿名使用者

每個地方都不不相同的

19樓:匿名使用者

有新的法律規定,房產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了,也就是說房本上寫的是誰的就屬於誰的。

20樓:匿名使用者

佛羅倫薩普拉多法院判決分居是離婚嗎?假如是離婚,客戶回國在國內購有幾處房產,為客戶一人所有。

關於房產問題! 10

21樓:風吹一臉

怎麼個放棄法?已經進行過房產登記的,有交易記錄的。就算是交易過戶的,都不算首套房的。

你現在的婚房,按新婚姻法解釋,是屬於你個人財產呢。萬一離婚不分割的。別傻了。

22樓:匿名使用者

看來你老公是想享受首套房房貸首付及貸款利率優惠政策,如果在你名下有房產的話(採取貸款方式買的話),根據規定屬於家庭擁有一套房屋了,在貸款購買屬於二套房,首付及貸款利率相應一套房高。另外:如果你的婚房是以貸款方式買的,即便賣出去以後再購買房屋,也視為「二套房」。

婚後取得的房屋房產證寫誰的都是共同財產,你不放心的話房產所有權證上寫你老公的,共有人上寫你的,會發給你個房屋共有權證的。

附:二套房的認定標準:

1.以家庭庭為單位位定,在人行徵信系統有記錄、貸款結清再貸仍視為第二套。

2、公積金貸款也一樣,只要貸過公積金和商業組合貸款,徵信系統中留有記錄,即便結清再貸仍視為第二套。

3、對於純公積金貸款以及如何認定「首套住房面積低於當地人均住房面積」,操作起來存在難度」

差別化信貸購房政策:《***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的通知》第二條(三)規定:「實行更為嚴格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

對購買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50%,貸款利率不得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 《關於規範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第 二條規定:「保持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

使用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含)以下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20%;套型建築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上的,貸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於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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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影響,房主是老夫妻隨意他們有權利買賣,和你無關,過完戶就可以了 關於房產問題 第一,關於買賣房產中口頭協議的法律效力,遵從兩個原則,一個是雙方承認,另一個是既定事實,如果對方承認,那麼只能由賣房者自己承擔風險。所謂既定事實是指對方同意付款,並且已經付款部分,看是否能證明50萬買房三年付清這一事實...

關於房產問題,關於房產問題

你老婆提出的條件其實不受法律保護,也沒有辦法公證,退一萬步說,就算公證了,房子屬於個人財產,如果你能提供證明是你婚前全額付款購買的房子,就算現在寫上她的名字,也不會分給她,一人一半都不可能。當然,你對她還有感情的話,以上都不要提,太傷感情。房產權歸屬,是夫妻雙方共同財產,你記住,和誰的名字沒有關係。...

關於房產繼承的問題,關於房產繼承問題

有繼承權!按照繼承法規定,在老人無遺囑指定繼承人情況下,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父母,三方平均分配繼承死者遺產!老人有遺囑指定一套住房歸這位孩子繼承,沒有指定繼承人繼承其他房產,那麼 就要按照繼承法規定第一序列繼承人來平均分配繼承其他房產!所以 這位得到一套住房的孩子,還可以作為第一序列繼承人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