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是在合同簽訂的地方還是在對方所在地方

2021-03-10 22:02:49 字數 4545 閱讀 9016

1樓:勞博網律師

你好:bai

「合同上面簽訂的地方是

du在我們的城市」zhi,根據你的意思:dao

1、如果是內說約定發生爭容議在我們的城市起訴,則該市的基層法院有管轄權。

2、如果是說合同簽訂地在我們的城市,則如果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有管轄權,則不能起訴。

法院管轄有很多情況,有些與合同性質有關,有些與約定有關。

比如是承攬加工合同的,原告所在地法院有管轄權。買賣合同,則一般被告所在地。

合同履行地也是確認法院管轄權的方面,合同法61 62條作了規定,可以對照適用。

建議拿著合同諮詢當地律師,會給你一個解答。

2樓:叮咚的星空

如果合來同有約定的話就按合同的約源定,也就是在你們城市,也就是原告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合同糾紛中有效的協議管轄優先於法定管轄。所以你可以帶著合同及相關證據材料去你們當地法院起訴。

答案供參考,希望能對你有所幫助。

3樓:匿名使用者

第一,看合同裡有沒有約定由哪個法院管轄;

第二,沒有約定的話,在對方所在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第三,如果合同沒履行的話,那麼就在對方所在地。

4樓:匿名使用者

合同中是bai否有約定

管轄?如果有du約定管轄,按zhi約定的行使訴dao權,未約定的,依照:

《民專事訴訟法》屬第二十四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就是被告住所地或者你們合同的履行地

被告的住所地指被告的主要營業機構所在地

5樓:飲水思源

這是對訴訟管轄的約定,這個約定有效,所以你可以在你們所在地的法院管轄。

什麼情況下合同糾紛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對方?

6樓:

合同糾紛中,原告法院管轄的情況有以下兩種:

第一,雙方明確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第二,合同履行地在原告所在地。

《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7樓:石油大大的故事

合同糾紛中,可以在原告所在地起訴對方有兩種情況:

首先,雙方明確約定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其次,合同履行地在原告所在地。

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8樓:enjoy慕蓉曉楓

具體如下:

1、《民事訴訟法》第二十三條規定: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按照上述規定合同糾紛案件是應該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管轄

2、但是第三十四條還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3、因此合同糾紛在約定管轄和被告下落不明的情況下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轄。

起訴地法律上有規定嗎?

9樓:匿名使用者

1、合同對於糾紛法律選擇是可以約定的,有五個地方的法院可以選擇,原告所在地法院、被告所在地法院、合同簽訂地法院、合同履行地法院、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這五個地方是可以選擇的,但是也不得違反級別管轄與專屬管轄的規定,如本來在基層法院的,你們選擇了中級法院的話,那麼選擇是無效的。

2、如果沒有約定的話,那麼就只有合同履行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了,如果選擇合同履行地的話必須合同履行了,如果沒有實際履行的話,那麼只有在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訴了。

3、在本案中,你們在北京,對方在南京,且合同沒有約定糾紛解決的法院,那麼只有合同履行地與被告住所地法院了,如果你們這個合同有履行,如交貨地在北京,那麼你們可以在北京起訴,如果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在南京交貨的話,那麼你們只有去南京起訴了。

10樓:戚廣利

兩個地方都可以選擇:一是合同簽訂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二是被告所在地。

如果你們公司起訴對方,應當到南京法院起訴。

11樓:你在哪

1、如有約定,從約定

2、沒有約定,合同簽訂地、履行地都可以

3、被告住所地也可以

4、這個你們事後也可以協商由**的法院裁決5、現在合同法對於地域管轄的規定很寬鬆,雙方約定及與合同有關聯的地方法院都可管轄

12樓:覺王

法律上有規定的 合同雙方可以在合同中約定一方所在地、簽約地、標的物所在地的法院管轄,如果沒有約定,則一般根據被告所在地法院和簽約地管轄。

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那就是根據以上的法條來確定管轄法院。

13樓:不過如此

起訴地有幾種情況,一是約定起訴地,即雙方在簽約時即約好處理糾紛的起訴地。二,如果沒有約定,法律提供了幾個原則,可供原告選擇即:簽約定、合同履行地、被告所在地、侵權發生地等,這幾個地方,原告可任選一地作為起訴地,法院一般都會受理。

14樓:游龍♂驚夢

不一定,如果合同中約定了管轄法院就從合同約定,沒有約定的,被告住所地、合同簽訂地、合同履行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上述有管轄權的法院你們可以選擇對訴訟最為有利的任何一個進行起訴。

合同中約定,雙方均有權在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訴,這樣約定是否有效

15樓:just享受

,雙方均有權在各自所在地法院起訴,這樣約定有效。法律依據如下:

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規定如下:

1、第三十四條 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2、第三十五條 兩個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訴訟,原告可以向其中一個人民法院起訴;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轄。

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如下:

第五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擴充套件資料

民事訴訟法中關於民事訴訟管轄的其他規定如下:

1、第二十一條 對公民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被告住所地與經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經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轄。

對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起的民事訴訟,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同一訴訟的幾個被告住所地、經常居住地在兩個以上人民法院轄區的,各該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

2、第二十三條 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3、第二十四條 因保險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4、第三十三條 下列案件,由本條規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

(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二)因港口作業中發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中國人大網—《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16樓:經濟糾紛律師團

您好,約定管轄必須注意:1、合同約定管轄的法院必須明確且唯一,如果約內

定了2個法院的,容該約定無效;2、協議管轄只能對一審合同糾紛案件進行約定,不得對二審法院的管轄進行選擇;3、協議管轄必須以書面形式,口頭協議無效;4、當事人選擇的管轄法院必須和發生爭議的合同具有一定的聯絡,即必須在法律規定的可以選擇的範圍內進行選擇,否則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協議選擇的法院只能是: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這五處法院其中的一個,而不能選擇其他與合同沒有任何關係的法院管轄;5、不得違反級別管轄的規定。

法律依據:

《民事訴訟法》第25條 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

17樓:霸氣小狼

你好,這抄

樣的約定是有效的。

因為合同的管轄地是尊重意思自治的。只要跟合同有關係的地方都是可以約定了,比如合同履行地、原告、被告所在地都是可以自由約定的。(只要不違反專屬管轄就行了:

類似不動產訴訟就只能在不動產所在地之類的)

如果兩個法院都有管轄權的話,那先立案的法院就具有管轄權。

希望我的回答能幫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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