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開荒土地後又丟荒多年,是否歸集體所有,有何法律依據

2021-03-10 02:44:47 字數 561 閱讀 8178

1樓:尋找周舟

《土地來管理法》第三十八條自規定:「國家鼓勵單位和個人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保護和改善生態環境、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荒漠化的前提下,開發未利用的土地;適宜開發為農用地的,應當優先開發成農用地。國家依法保護開發者的合法權益。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條同時規定:「開發未確定使用權的國有荒山、荒地、荒灘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的,經縣級以上人民**依法批准,可以確定給開發單位或者個人長期使用。」因此,任何單位和個人的開荒行為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在得到**批准之後才可以開始實施。

村民私自開荒,未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未經縣以上人民**批准的,當然不受法律保護,其產生的經濟損失理應由個人承擔。

你的問題在於你第一次開完荒之後有沒有去領證。如果有就表示你有使用權了,**的時候要給補償,沒有那還是集體或國家的。

2樓:天然綠水晶

農村的土地所有權全部屬於集體所有,與開荒、撂荒無關。

3樓:匿名使用者

看土地性質,我國土地性質有兩種:國有土地和集體土地,不是國有就是集體,就那麼簡單。

農村公用土地徵收補償分配,農村公用土地徵收補償分配成員的界定

失地農民的界定不應以暫時是否承包到土地為界定條件,新增人口也應界定為失地農民。被徵用土地的集體的所有成員都應界定為失地農民,不管他們是否承包到土地。1 戶口遷出和死亡人口不應全額補償,應按一定比例的補償。2 土地徵用前的新增人口雖未取得土地,但也應得到一定比例的補償 補償份額應遠大於戶口遷出和死亡人...

農村土地如何分配,現在農村土地如何分配?

農村土地承包法 規定 1 第五條 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有權依法承包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發包的農村土地。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剝奪和非法限制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承包土地的權利。2 第十五條 家庭承包的承包方是本集體經濟組織的農戶。3 第四十八條 發包方將農村土地發包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承包,應當...

農村土地糾紛

你好。首先,你需要到村裡進行核實,你所說的這塊地承包人到底是誰,如果村委處登記的承包人是你父母,在你父母僅是將土地交給你三叔進行代耕的情況下,在你母親去世的情況下,我認為你可以要求你三叔返還土地,但是要在這個耕種期結束,下個耕種期開始前 如果村委處登記的承包人是你三叔,那麼這種情況下,你首先要解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