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發展演變的原因是什麼

2021-03-07 08:11:36 字數 5245 閱讀 1503

1樓:加菲

選官制度是中國古代重要的典章制度之一,是**集權制度的一個重要內容.其主要包括奴隸社會的王位世襲制、兩漢的察舉制、魏晉南北朝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的科舉制.

1. 王位世襲制

從禹的兒子啟開始,禪讓制的慣例被破壞,從此王位世襲制代替了禪讓制.王位世襲制的確立,是一次重大的歷史變革,它標誌著原始社會的「天下為公」為奴隸社會的「家天下」所取代.從歷史發展的角度看,它是歷史的進步,其根源在於生產力的發展.

2. 察舉制

秦朝以後,封建的選官制度有了發展.漢武帝時建立和發展了一整套選官制度用來選拔人才,其內容包括地方察舉和皇帝徵召等,其中自下而上推選人才為官的制度是兩漢選官的最主要途徑之一.各方面人才的湧現是漢武帝時期出現鼎盛局面的重要原因.

東漢時期繼續實行察舉制,但前後有所變化.初期主要依據人才在地方上的聲望,稱為「鄉舉裡選」.中期以後,豪強地主勢力開始惡性膨脹,門第族望成為選舉的主要依據.

在選官制度日趨腐朽的情況下,出現了一批世代為官、把持**或地方政權的豪門大族,累世公卿的世家地主因此形成並發展起來.後期,宦官把持用人大權,選官制度更加腐朽,出現「舉秀才,不知書;察孝廉,父別居」的腐朽居面.

3. 九品中正制

九品中正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的重要選官制度.三國時開始實行,隋唐時被廢除.東漢末年的軍閥混戰打破了原有的統治秩序,使漢代的察舉制度無法繼續實行下去.

曹操為發展自己的勢力,採用「唯才是舉」的用人政策,曹丕當政時創立了九品中正制.具體做法是:**選擇「賢有識鑑」的**兼任本州的中正官,察訪士人,評列九品,作為官吏除授的依據;中正評定士人,家世、才能並重.

曹魏後期,尤其到了晉朝,九品中正制發生了變化,不再是選拔人才的途徑.由於中正官一職為世家大族所壟斷,選官任人唯看門第家世,出現了「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等級森嚴的局面.九品中正制是東漢以來世家大族發展到一定程度的產物,它加速了魏晉以來士族制度的形成和發展.

4. 科舉制

第一,隋唐科舉制的創立和完善.隋朝興起:隋文帝廢除九品中正制,開始使用分科考試的方法選拔官吏;隋煬帝時開始設立進誓愫悶,科舉制形成.

唐朝完善:唐太宗時,增加了考試科目,以進士、明經兩科為主;武則天時,大量增加科舉取士人數,還首創了武舉和殿試;唐玄宗時任用**主持考試,提高了科舉考試的地位.

科舉制與九品中正制的明顯區別是選拔官吏不再以家族名望而是以考試成績為依據,選官的權力不在地方而是收歸**.科舉制的創立是封建選官制的一大進步:它抑制了門閥世族勢力,擴大了官吏**,實質上反映了隋唐時期階級關係的變化;提高了**的文化素質,有利於政治的清明;大大加強了**集權,有利於政局的穩定.

需要指出的是,科舉制雖然擴大了官吏的**,但它仍然是地主階級的選官制度,是為地主階級服務的.

第二,宋朝科舉制的發展.宋代科舉制比唐代有了進一步發展,而且具有自己的特色,這主要表現在殿試成為定製和「糊名法」的實行,採取的名額也比唐朝大大增加了.科舉制的發展為地主階級各階層進入仕途開闢了道路,也進一步擴大了北宋的統治基礎,還起到了加強**集權的作用.

第三,明清時期科舉制度的變化.明清時期實行八股取士,以四書五經的文句命題,解釋以朱熹的集註為依據,文章格式為八股文,不能隨意發揮.八股取士的實質是一種文化**制度,它禁錮了人們的思想,嚴重地阻礙了文化科學的發展,是造成近代中國科學技術落後於西方的重要原因.

清末戊戌變法曾改革科舉制,廢八股,改試策論.科舉制在中國古代選官史上存在了近一千三百年,直到2023年才被廢除.

在官僚系統中,地方**,無論是臨民之官,還是封疆大吏,如何選用,事關統治根基的穩固與否,受到歷代統治者重視.縱觀中國古代政治制度史之演進,地方官的選用,大致經歷了兩個階段.

第一個階段,從秦漢至隋唐以前,地方官選任以察舉和薦舉為主,以「賢能」為標準,地方權力較大.從選拔上看:在先秦時,實行鄉里舉薦的制度,在血緣與地緣政治相結合的情況下,基層舉薦實際上跳不出「薦人唯親」的框框.

漢代實行察舉制度,規定由地方主要長官每年推薦一定數量的人為官,推選的標準以德行、經學、鄉閭清議為主.察舉實行薦舉者與被薦舉者連坐的制度,制度之初還是比較嚴慎的,但由於察舉的標準籠統,主觀評價的成分多,容易出現請託舞弊,弄虛作假的現象,被舉薦者多為「門生故吏」,無真才實學,隨著吏治的敗壞,到東漢末年此制也敗壞不堪了.魏晉以後實行九品中正制,選拔推薦的權力不再交由地方官,而是由朝廷統一任命「中正」官,專門負責舉士選才.

這些中正官擔任本籍州郡的大小「中正」,由他們把地方人才劃分為九個等級,上報給**,由**任用.中正官評價人才的標準包括了察舉制度所規定的內容,還增加了「家世」和「才實」等條目,注重品德與能力相結合,比漢代較為完善,一時間「儒雅並進」,起到一定積極的效果.但此制度也存在缺陷:

一是選官的人,即「中正」官,多為本地的豪族大家所把持;二是選拔標準多以家世出身為重,造成「上品無寒門,下品無世族」的選才結果,阻塞了寒素人才入仕.

從任用上看:從秦代起地方上長史一級的**就要由**任命,以後歷代一直延續,秦漢地方層級分郡、縣兩級制,地方主官,都由**下派,郡守如此,縣令也如此.但同時也規定,地方長官有自闢僚屬的權力,郡守、縣令都可以在自己所管轄的區域內選擇任用**.

第二階段從隋唐至明清,選任方式以科舉為主,以「考試」為標準,用人權完全收歸**.從選拔上看:隋唐實行開科取士,隋煬帝以科舉制取代了九品中正制,成為選拔各級**的主要方式.

全國各地的士子不用通過薦舉,直接報名考試,經過公開的逐級考試,由官府擇優錄取.士子在通過逐級**和**的筆試之後,要由吏部再進行面試,內容是考察「身、言、書、判」即身體容貌、言語應對、書法筆跡和判詞書寫.科舉考試的內容以儒學為主,兼及見識才能.

大致說來,科舉考試由禮部考才學,吏部考能力.明朝中期出現八股文,這是一種嚴格的排偶分股的應考文體,考生易於掌握格式,評卷標準也較為客觀.科舉制度在發展的過程中,也有過立廢之爭,朱元璋就曾一度下詔停止科舉,但始終未能找到一種超過科舉的有效選官方式,所以,不得不在停科舉九年後再次恢復.

科舉制度以相對公正、公平、公開的形式選拔和收攬人才,為整個政治機體輸送新鮮血液,在政治發展中起到了巨大的作用.

從任用上看:地方主官仍然由**統一任用,這一點一直未變.變化的是,取消了地方主官自闢僚屬的權力,地方官不能再自行任命屬下**,所有進入流品的地方**都由****任用,《文獻通考》中記載,隋朝時「海內一命之官並出於朝廷,州郡無復辟署之事」.

從隋朝起,地方主官的用人權被**收回.

古代地方**選任制度對政治的影響

地方官的選任,不僅僅是一項文官管理制度,它關涉到整個政治的興亡存廢.從秦始皇廢除封建,建立郡縣後,中國的政治問題,從結構上說,就是**與地方的關係問題,其中地方官的選任事關政治結構穩定與否的大問題.用好的用人方法用好人,則政治穩定,國家強盛;反之,則陷入**與爭戰,這是被漫長的歷史發展無數次證明了的,可以說,地方官的選任制度是政治發展的生命線.

首先,大一統既是傳統治理的前提也是目的,地方主官由**選任,是實現大一統國家的客觀要求.

從秦到清兩千多年的吏治發展中,地方**的選任制度不斷演變,但有一點始終未變,那就是地方主官一律由**任免.秦始皇結束封建割據的局面,海內一統,地方設定為郡、縣兩級,郡、縣主印官郡守和縣令都由**任免,成為定製,以後歷代儘管行政區劃不斷調整,地方官權力也時有伸縮,但地方主官一直由**任命.之所以有這樣的制度安排,主要有以下幾點原因:

其一,大一統政權的建立必須有一個穩固的**,有一套由**統一安排的人事組織體系.中國的特點是民族眾多,地域遼闊,區域間的差別較大,給大一統的實現帶來挑戰;但如果不實現大一統,四方割據,各自為政,就會使整個國家陷入殺伐爭奪、混亂黑暗的災難之中.要想保證大一統的政治體制穩定,關鍵問題,是要有一個穩固的**政權體系,在用人上,要由**統籌安排,特別是作為執政根基的地方政權,其人事任免要由**掌握.

其二,大一統的維護,要由**的權威巨集觀調控,避免陷入地方性.從漢代起就有地方**任職迴避的限制,就是說本郡縣的人不能在本地為官,一方面是防止本族本親的地方勢力坐大,利用國家政權合法施暴;另一方面也為了避免各地方之間相互隔絕,不能很好的融合,陷入狹隘的地方性.為了增強不同區域間的融合、交流和發展,保證大一統的局面得以維持,就要推行全國範圍內選才,異地為官的制度,而這一制度只有在**的巨集觀調控下才能得以實現.

其三,大一統政權的存在,要求國家權力能有效制約地方勢力.地方官是國家權力的代表,是政令下達和民情上達的關鍵環節,必須脫離地方豪強勢力,並對其進行制約.中國古代的基層組織往往是在血緣和地緣結合的情況下建立的,人們依靠土地為生,很少遷徙,鄉里組織從結構上講一般比較穩定,地方豪強容易坐大.

如漢代就有「寧負二千石(郡守),無負豪大家」之說.鄉間豪族勢力如不加控制,往往猖狂:兼併土地、蔭庇人口、收養私從,當社會發生動盪時就會由患而生亂,與國家利益發生直接的衝突.

所以,古代治理中十分強調慎選臨民官,一方面是考慮到要對民眾進行善治,另一方面就是要加大對地方豪族勢力的控制.

其次,**權威的樹立是社會穩定的保證,**掌握人事權,收回地方自闢僚屬的權力,統一官制.

秦漢地方長官可以自闢僚屬,實際上是將地方的部分用人權交給了地方主官.地方主官可以在所管轄的區域內選官,雖然還要經過考試,達到一定的標準,但由於是「自闢」,權力大,很容易使地方主官用自己的親信組成官府體系,當地方割據時,就成為脫離於**的職能機構.漢代的削藩、魏晉南北朝的戰亂,都是因為地方權力太大,關鍵是地方有用人權,所用都是自己的人,**是天高皇帝遠的虛制,地方則是現用現管的實利,**權威受到威脅.

從文官管理制度的角度講,秦漢地方可以自闢僚屬,選用之官雖然屬於**官制系列,但與地方官有更強的依附關係,出現管理的「雙軌制」,政行兩端,**對地方的控制力減弱.隋朝時,**收回地方自闢僚屬的權力,統一了官制.可以說在地方官的選任上,古代社會至隋朝才開始走上**集權的道路.

隋朝推行了兩項制度,使**集權得到徹底加強.一是,科舉制取代九品中正制,**用制度化的標準選拔人才,地方大族不能再操縱選舉;二是,取消州郡地方官自闢僚屬權,由**在選官後統一任命,升遷黜免依憑於**統一考核.

用科舉制度在全國範圍內選官,繼以銓選制度量能授官,再以考核制度評定政績以供進退黜免,完善了統一的文官管理,既保障了**的權威,又穩定了地方的秩序.

再次,制度化的選官標準,為實現長治久安的政治理想,提供了高素質的地方官隊伍.從歷史上看,地方**的選拔,如果沒有具體的、可執行的標準,就會被人為的好惡親疏所左右,所以,傳統治理的經驗是選官標準明確化和制度化.憑藉個人情感的選擇往往是非理性的,容易出錯和不穩定的;而制度化的標準則是理性的、公正的和穩定的.

如果人事選舉不能公開進行,就會形成集團利益,進而使人事權不歸於公門,而落入私家之手,必然會導致徇私舞弊,弄虛作假的人事混亂.隋唐發展起來的科舉制度,則以統一的、客觀的、制度化的標準,開放了政權,廣泛吸收了人才.統一的測試標準為天下所有讀書人提供了一個博取功名、進入仕途的機會,也為國家最大限度的制度化吸收人才搭建起一個平臺.

此外,全國集中考試,降低了**在人才選拔上的成本.通過集中考試,以制度化的形式使社會精英在同一時間內以最大的可能聚集在一起,以供拔擢,實現最有效的制度化選才.唐太宗李世民在玄武門上看到士人成群結隊地進入考場,興奮地說「天下英雄盡入吾彀中矣」,公開選拔,廣用賢能,也是曠古盛世之所以能在唐朝出現的關鍵.

中國古代選官制度發展演變的原因是什麼?體現了怎樣的演變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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