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法》中的重大危險源指的是什麼

2021-03-07 00:47:26 字數 3122 閱讀 7514

1樓:匿名使用者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七章附則

第一百一十二條規定:

本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危險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險化學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夠危及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的物品。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第一百一十三條

本法規定的生產安全一般事故、較大事故、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的劃分標準由***規定。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應當根據各自的職責分工,制定相關行業、領域重大事故隱患的判定標準。

擴充套件資料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第一百零七條

有關地方人民**、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對生產安全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遲報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關規定追究刑事責任。

第一百零八條

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經停產停業整頓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予以關閉;有關部門應當依法吊銷其有關證照。

第一百一十條

本法規定的行政處罰,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他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按照職責分工決定。予以關閉的行政處罰由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報請縣級以上人民**按照***規定的許可權決定;給予拘留的行政處罰由公安機關依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決定。

第一百一十一條

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造**員**、他人財產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拒不承擔或者其負責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強制執行。

生產安全事故的責任人未依法承擔賠償責任,經人民法院依法採取執行措施後,仍不能對受害人給予足額賠償的,應當繼續履行賠償義務;受害人發現責任人有其他財產的,可以隨時請求人民法院執行。

2樓:百度律師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對重大危險源的定義為: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另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定義為: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新安全生產法 什麼是重大危險源

3樓:壓力鋼管

對於什bai

麼是重大危險源?

a、du2023年新修訂

的《zhi安全生產法》第dao一百一十二條有明確的規定內;

b、修訂容前的2023年《安全生產法》是在第九十六條有明確的規定。

它們都是在附則中給出的定義: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國家標準《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0)中重大危險源定義與此相同。

非危化品單位重大危險源的確定,在國家標準未出臺之前,現在普遍採用的是根據危險源辨識及風險評價,評出事故風險最大、危害也最大的即為重大危險源。

4樓:匿名使用者

在新法最後附則中有解釋: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安全生產中對重大危險源有何規定

5樓:環球網校

《安bai

全生產法》第二章生產du經營單位的安全zhi生產保障第三十三dao條規定:「回生產經

營單位對重答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重大危險源是什麼?

6樓:武步向前

重大危險源的定義

重大危險源——廣義上說,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就是重大危險源。

我國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安全生產法》解釋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安全生產法》第33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將本單位重大危險源及有關安全措施、應急措施報有關地方人民**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7樓:浩瀚似雲煙

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是指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生產經營單位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

8樓:匿名使用者

施工過程中,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部位,比如:基坑、塔吊、模板支撐、外腳手架等!

9樓:匿名使用者

重大危險源——廣義上說,可能導致重大事故發生的危險源就是重大危險源。

我國國家標準《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辨識》(gb18218—2009)中,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使用或者儲存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安全生產法》解釋為: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者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包括場所和設施)。

《安全生產法》第33條規定:生產經營單位對重大危險源應當登記建檔,進行定期檢測、評估、監控,並制定應急預案,告知從業人員和相關人員在緊急情況下應當採取的應急措施。

你可以根據以上解釋查詢加油站重大危險源

什麼是重大危險源?重大危險源是指什麼?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包括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 儲存 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

重大危險源是指什麼?什麼是重大危險源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或者臨時生產 搬運 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者超過臨界量的單元 包括場所和設施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 儲存 使用和經營危險化學品,且危險化學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單元。單元分為生產單元與儲存單元,生產單元按照切斷閥來判斷,儲存單元是根據防火堤來判...

《安全生產法》的立法目的是《安全生產法》立法的目的是什麼

安全生產法 立法的目的 1 加強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2 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3 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4 促進經濟發展。5 制裁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安全生產法 作為我國安全生產的綜合性法律,具有豐富的法律內涵和規範作用。它的通過實施,對全面加強我國安全生產法制建設,激發全社會對公民生命權的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