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行為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區別

2021-03-07 00:33:04 字數 5107 閱讀 6254

1樓:山裡有廟的山

法律事實包括行為和事件,其中【行為】裡包含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是同一個位階的概念

事實行為,比如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等,不需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於法律規定,就可以引起私法上權利義務的變化

法律行為,比如合同等,核心在於意思表示,目的在於引起明確的法律後果。

這三個概念中,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很容易區分,但是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的關係還是有點複雜的

「法律行為」這個詞最早是德國人創造的,在德國早期的理論和立法中,「法律行為」和「意思表示」是不作區分的。比如《德國民法典》裡「總則編」第三章的標題是「法律行為」,但在這一章中,有的地方使用「法律行為」,有的地方使用「意思表示」;有的地方是「」法律行為的撤銷,有的地方用「意思表示的撤銷」。

而且德國民法典法典的《立法理由書》裡面寫的更直接:「就常規而言,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是同義的表達方式。使用意思表示,側重於意思表達本身過程,或者是由於某項意思表示是某項法律行為事實構成部分而已」

早期不區分,後來隨著理論發展,才開始注意對這兩個詞的區別。

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形成於內心的欲追求的效果意思表達於外部的過程,但這個表達於外的過程,有的時候可以成立法律行為,有的時候不能成立法律行為。這麼說吧,如果做出意思表示同時可以成立法律行為,那麼此時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的概念沒有差別;如果僅僅做出意思表示還不能成立法律行為(比如,僅僅是要約不能成立法律行為,還需要相對人的承諾),那麼此時,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

所以,要約既不是事實行為,也不是法律行為,而是意思表示

p.s.

在單方諾成法律行為中,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沒什麼區別。

但是在合同行為、要物行為等情況下,意思表示就僅僅是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

2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行為,是指行為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後果的行為。

法律行為指能發生法律上效力的人們的意志行為,即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形成的一種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在社會生活中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最經常的事實。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上述兩者的本質區別所在。

(1)前者法律直接規定其行為後果,後者根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引起法律後果;

(2)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而民事發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統屬於行為範疇。最根本的區別在於行為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的,是民事行為,否則,就是事實行為。

事實行為、法律行為、意思表示的區別?

3樓:匿名使用者

事實行為,是指行為

人不具有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的意圖,但依照法律的規定能引專起民事法律屬後果的行為。

法律行為指能發生法律上效力的人們的意志行為,即根據當事人的個人意願形成的一種有意識的活動,它是在社會生活中引起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最經常的事實。

意思表示是法律行為的核心要素,是上述兩者的本質區別所在。

(1)前者法律直接規定其行為後果,後者根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引起法律後果;

(2)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而民事發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

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統屬於行為範疇。最根本的區別在於行為是否包含意思表示,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的,是民事行為,否則,就是事實行為。

4樓:山裡有廟的山

包括行為和事件,其中【行為】裡包含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

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是同一個位階的概念

事實行為,比如無因管理、不當得利、侵權等,不需要當事人的意思表示,而是基於法律規定,就可以引起私法上權利義務的變化

法律行為,比如合同等,核心在於意思表示,目的在於引起明確的法律後果。

這三個概念中,事實行為和法律行為很容易區分,但是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的關係還是有點複雜的

「法律行為」這個詞最早是德國人創造的,在德國早期的理論和立法中,「法律行為」和「意思表示」是不作區分的。比如《德國民法典》裡「總則編」第三章的標題是「法律行為」,但在這一章中,有的地方使用「法律行為」,有的地方使用「意思表示」;有的地方是「」法律行為的撤銷,有的地方用「意思表示的撤銷」。

而且德國民法典法典的《立法理由書》裡面寫的更直接:「就常規而言,意思表示與法律行為是同義的表達方式。使用意思表示,側重於意思表達本身過程,或者是由於某項意思表示是某項法律行為事實構成部分而已」

早期不區分,後來隨著理論發展,才開始注意對這兩個詞的區別。

意思表示是行為人將其形成於內心的欲追求的效果意思表達於外部的過程,但這個表達於外的過程,有的時候可以成立法律行為,有的時候不能成立法律行為。這麼說吧,如果做出意思表示同時可以成立法律行為,那麼此時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的概念沒有差別;如果僅僅做出意思表示還不能成立法律行為(比如,僅僅是要約不能成立法律行為,還需要相對人的承諾),那麼此時,意思表示只是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

所以,要約既不是事實行為,也不是法律行為,而是意思表示

p.s.

在單方諾成法律行為中,意思表示和法律行為沒什麼區別。

但是在合同行為、要物行為等情況下,意思表示就僅僅是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

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

5樓:peking在路上

1.法律行為產生意定之債,事實行為產生法定之債。殺人產生侵權之債,無因管理產生無因管理之債,多找錢產生不當得利之債。

2.法律行為引起物權變動,事實行為也引起物權變動。前者如買賣、過戶登記;後者如張三蓋房。

3.以法律行為取得物權是傳來取得,以事實行為取得是原始取得。

4.法律行為要求行為能力,事實行為不要求行為能力。

5.法律行為可以附條件,事實行為不能附條件。蓋一座樓怎麼附條件?不能附條件。

6.法律行為可以**,事實行為不能**。例如吃飯不能**,須知此事要躬行。

7.法律行為都是合法行為,事實行為可分合法的和不合法的。

8.法律行為是意思表示行為,而事實行為不是意思表示行為。事實行為有意思,但不以意思表示發生效果。

9.法律行為可以撤銷,而事實行為不能撤銷。我吃了一鍋飯,怎麼撤銷?讓我吐出來?那不叫撤銷,那叫第二個事實行為。

10.法律行為是三分法,事實行為也是三分法。前者分為單方法律行為、雙方法律行為和共同行為;後者分為單獨事實行為、雙方行為和共同事實行為。

不知這條是通說還是個人學術觀點,不過對於理解二者的概念和區別有裨益。

6樓:吾本漁樵

主要區別在於,1、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

要素,而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必備要素;2、事實行為依法律規定產生法律後果,法律行為依據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3、事實行為不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而法律行為要求行為人具有相應的行為能力。

7樓:笨笨地攤貨

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如下: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發生效力,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發生效力。

依法律行為取得,是傳來取得,依事實行為取得,是原始取得。

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要素,事實行為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

法律行為都是合法行為,事實行為區分合法行為與非法行為。

法律行為要求行為能力,事實行為不要求行為能力。

法律,是國家的產物,是指統治階級,為了實現統治並管理國家的目的,經過一定立法程式,所頒佈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法律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國家的統治工具。

法律是由享有立法權的立法機關使國家立法權,依照法定程式制定、修改並頒佈,並由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基本法律和普通法律總稱。

8樓:習日

補充一下,法律行為已經不需要合法了,就比如民法總則就刪掉了民事法律行為的合法規定,即使你存在詐騙等行為,受害人不提出撤銷,這個民事法律行為也是有效的,再不損害國家利益的情況下,當事人自願接受也是可以的。

9樓:匿名使用者

民事法律行為是公民或者法人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的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應當具備下列條件:

(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實;

(三)不違反法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民事法律行為作為民事法律事實中行為的一種,具有如下三項特徵而區別於其他各類民事法律事實。

(一)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必須具有合法性,因為它必須是合法行為。才能為國家法律所確認和保護,從而能夠產生行為人預期的民事法律後果。在此,理解民事法律行為的合法性應著眼於其內容和形式均應符合法律規定,而且,合法性的範圍是廣義的,即要符合法規規定,又要符合社會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德的要求。

這是民事法律對社會經濟生活進行調整的目的,也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本質屬性。

(二)民事法律行為是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作為構成要素

1.意思表示。意思表示是指行為人追求民事法律後果(民事法律關係的設立、變更或消滅)的內心意思用一定的方式表示於外部的活動。

2.意思表示與民事法律行為。民事法律行為是人們有目的、有意識的行為。所以,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必要組成部分。

每種民事法律行為都必須存在意思表示。缺少民法所確認的意思表示的行為就不是民事法律行為。

意思表示是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素,但並不等於民事法律行為,因為,不同的民事法律行為,其意思表示構成是不一樣的,既可以是一種意思表示所構成,也可以是包含兩種或多種意思表示。

(三)民事法律行為能夠實現行為人所預期的民事法律後果——設立、變更或消滅民事法律關係

民事法律行為是一種目的性行為,即以設立、變更或終止民事法律關係為目的,那麼,基於民事法律行為具有的合法性,法律確認和保護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故行為人所追求的預期後果必須可以實現。可見,民事法律行為的目的與實際產生的後果是相互一致的。這一特點使得民事法律行為區別於民事違法行為。

因為,民事違法行為(如侵權行為)也含有依法產生法律後果(如侵權行為人承擔的損害賠償民事責任)。但是,這種法律後果並不是行為人實施民事違法行為時所追求的後果,而是根據法律規定直接產生,並非以當事人的意思表示為根據。

事實行為與法律行為的區別

讀過董安生著的《民事法律行為》一書,他將兩者的區別歸納為三點,值得借鑑:

1、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而事實行為則不一定;

2、法律行為以行為人的意思表示內容而發生效力,而事實行為則僅依法律規定而直接發生法律後果;

3、事實行為必然以某種事實構成行為,在法律上必涉及構成要件的問題,而法律對法律行為的調整則圍繞者行為人的意思表示的。

看看,回答滿意麼?

民法中法律行為和事實行為的區別舉例說

1.法律行為以意思表示為其必備要素 事實行為完全不以意思表示為要素回,當事人實施行為的目的並答不在於追求民事法律後果。2.法律行為依行為人意思表示的內容而發生效力 事實行為依法律的規定直接產生法律後果。3.法律行為的本質在於意思表示,而不在於事實構成 事實行為只有在行為人的客觀行為符合法定構成要件時...

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

民事法律事實和民事法律行為的區別在於 法律行為與事實行為劃分的 標準時刻 不是行為做出時,而是其效力確定時 只有這時才是穩定狀態 如果可以產生完全的法律效力,這種表意行為就是民事法律行為,否則就是民事事實行為,不管其中是否有當事人的意思表示。1,定性不同 民事法律事實是根據民法的規定,能夠引起民事法...

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與無效的民事行為有什麼區別?

民事法律行為為一獨立的概念,並且其實質為合法行為,但在實際中,民事行為不必然合法,因此,我國民法創制了上一位階的概念 民事行為。下列為無效民事行為 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雙務民事行為需要經過其法定 指定 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