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民事法律行為分類中的有償行為與無償行為概念,哪個大師可以解釋下,最好舉個例子

2021-03-27 18:10:57 字數 773 閱讀 6397

1樓:博博

區分有償行為與無償行為的意義:

(1)可以確定合同的性質。如買賣合同一般都是有償的,如果變為無償的,將變成贈與合同。在有些有償合同中,如果存在顯失公平、重大誤解等情況(一方利用對方緊迫情勢獲得利益),受損人有權請求變更或撤銷,但這種情況其實不太好證明那不是自己的真是意思表示。

如甲父病危急需錢,乙知道甲家裡有幅名畫,要甲低價賣他,甲一時找不到其他買家只好賣給乙,就顯失公平,甲有權請求撤銷或變更。

(2)義務內容不一樣。如無償保管合同中,保管人承擔的注意義務較輕,當自己 的東西來保管就行,保管人因過失造成保管物毀損時,雖不能全部免責,也會酌情減輕責任的;而有償合同中,保管人的注意義務較重,也會負全責。

(3) 主體的要求不同。訂立較為重大有償合同要具備完全的民事行為能力,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需要經其法定代表人同意。對於純獲利益的民事合同(無償合同),對民事行為能力並無要求。

2樓:匿名使用者

你是否理解錯了,無論是有償行為還是無償行為,都是要承擔責任的。只是在某種特定情況下會改變行為的性質或者減輕承擔的責任,例如:你把電腦賣給甲,沒有收錢,則可認定為贈與,屬於贈與合同,你可以在電腦所有權轉移之前,撤銷合同,如果你把電腦賣給甲,收了1元錢,則認定為買賣合同,如果意思表示真實,則不可以撤銷合同,如果你後來反悔不肯交付電腦,那你要承擔違約責任。

此案例中比較特殊的是贈與合同在一定條件下可以撤銷的。但是其他很多行為無論是有償還是無償都是不可撤銷的,只是在無償的情況下所要履行的義務較輕,承擔的相應的責任較輕。例如有償的保管合同與無償的保管合同。

民事法律行為的無效行為,無效的民事法律行為與無效的民事行為有什麼區別?

民事法律行為為一獨立的概念,並且其實質為合法行為,但在實際中,民事行為不必然合法,因此,我國民法創制了上一位階的概念 民事行為。下列為無效民事行為 一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行為 二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依法不能獨立實施的雙務民事行為需要經過其法定 指定 人的...

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民事法律行為的構成要件?

構成要件 1 行為 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2 意思表示真實 3 不違反法回律或者社會公共利益 民事答法律行為是指公民或法人以設立 變更 終止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為目的的具有法律約束力的合法民事行為。成立要件 一般成立要件 1 有意思表示。單方法律行為,當事人意思表示完成,法律行為既告成立 雙方法律...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是什麼,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

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要件有 一 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 二 意思表示真實 三 內容不違反法律和社會公共利益 社會公德 四 形式合乎法律要求。個人的民事法律行為,應該是不違法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民事行為,符合公序良俗的民事行為。行為人合格 意思表示真實 內容合法和形式合法。前三者是民事法律行為的實質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