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公司上班倆月辭職買了社保能拿失業金嗎

2021-03-05 10:45:55 字數 3656 閱讀 8299

1樓:n已

不能拿失業金。

領取失業金條件:

(一)用人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

(三)已依法定程式辦理失業登記的;

(四)有求職要求,願意接受職業培訓、職業介紹的。

失業人員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

(一)繳費時間不滿一年的,不領取失業保險金;

(二)繳費時間滿一年的,領取二個月失業保險金;

(三)繳費時間一年以上的,一年以上的部分,每滿八個月增發一個月失業保險金,餘數超過四個月不滿八個月的,按照八個月計算,但享受待遇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十四個月。

2樓:百度使用者

在《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失業保險金申領發放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證失業人員及時獲得失業保險金及其他失業保險待遇,根據《失業保險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參加失業保險的城鎮企業事業單位職工以及按照省級人民**規定參加失業保險的其他單位人員失業後(以下統稱失業人員),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適用本辦法;按照規定應參加而尚未參加失業保險的不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設立的經辦失業保險業務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以下簡稱經辦機構)按照本辦法規定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申請,稽核確認領取資格,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的期限及標準,負責發放失業保險金並提供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二章 失業保險金申領 第四條 失業人員符合《條例》第十四條規定條件的,可以申請領取失業保險金,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其中,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是指下列人員: (一)終止勞動合同的; (二)被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被用人單位開除、除名和辭退的; (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三十二條第

二、三項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的。 第五條 失業人員失業前所在單位,應將失業人員的名單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受理其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備案,並按要求提供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參加失業保險及繳費情況證明等有關材料。 第六條 失業人員應在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60日內到受理其單位失業保險業務的經辦機構申領失業保險金。

第七條 失業人員申領失業保險金應填寫《失業保險金申領表》,並出示下列證明材料: (一)本人身份證明; (二)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三)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四)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第八條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應由本人按月到經辦機構領取,同時應向經辦機構如實說明求職和接受職業指導、職業培訓情況。

第九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患病就醫的,可以按照規定向經辦機構申請領取醫療補助金。 第十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死亡的,其家屬可持失業人員死亡證明、領取人身份證明、與失業人員的關係證明,按規定向經辦機構領取一次性喪葬補助金和其供養配偶、直系親屬的撫卹金。失業人員當月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可由其家屬一併領取。

第十一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應積極求職,接受職業指導和職業培訓。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求職時,可以按規定享受就業服務減免費用等優惠政策。 第十二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或期滿後,符合享受當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條件的,可以按照規定申請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第十三條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發生《條例》第十五條規定情形之一的,不得繼續領取失業保險金和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第三章 失業保險金髮放 第十四條 經辦機構自受理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10日內,對申領者的資格進行稽核認定,並將結果及有關事項告知本人。經稽核合格者,從其辦理失業登記之日起計發失業保險金。

第十五條 經辦機構根據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核定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失業人員累計繳費時間按照下列原則確定: (一)實行個人繳納失業保險費前,按國家規定計算的工齡視同繳費時間,與《條例》釋出後繳納失業保險費的時間合併計算。

(二)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再次失業的,繳費時間重新計算,其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可以與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合併計算,但是最長不得超過24個月。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重新就業後不滿一年再次失業的,可以繼續申領其前次失業應領取而尚未領取的失業保險金 沒滿一年不可以的。

我在公司上班2年多,一直買了社保,現在公司辭職我了,是不是可能領取失業保險金?

3樓:鑽誠投資擔保****

根據失業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

人員,可以領取失業版保險金:

1、按照規定參加權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2、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3、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領取失業金流程如下:

1、參保單位出具兩份《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一份交失業保險中心,一份交勞動保障局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備案。

2、失業保險中心憑參保單位出具的《解除(終止)勞動關係證明書》對情況進行嚴格的調查核實(失業人員帶上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確認無誤的發放2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和1份《失業求職登記表》。

3、失業人員認真填寫好《失業保險申領登記表》的正面所有欄目,背面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意見處空格請到本人戶口所在地的計生關係接受單位蓋章。認真填寫好《求職登記表》。

4、交納三張一寸的彩照和一份失業人員身份證影印件。

領取失業金需要準備以下材料:

1、攜帶本人身份證;

2、與用人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係的證明;

3、失業保險金繳納手冊,繳費證明和1張1英寸近照。

綜上,勞動者符合以上條件,即可到戶籍所在地或暫住地的區級勞動保障部門辦理領取失業保險金。

4樓:匿名使用者

直接到當地社保處辦理就可以了

我在公司買了社保,做了5個月後,因工作不合理的問題,自己辭職了,請問這樣能領到失業保險金嗎? 謝謝

5樓:匿名使用者

沒有。領取失業金,要麼是公司辭退你,要麼合同到期。

6樓:匿名使用者

哪是領不到的。。如果公司那邊做出的決定,你有3個月拿。自己辭工的沒有。。

請教社保問題我在之前的公司買了3年多的社保,現在辭職瞭如果在另一家公司上班還可以重新領取失業險嗎?

7樓:匿名使用者

失業金是對

bai被動失業人du員、無業期間的生活救助zhi金

辭職領不dao到失業金,需要單位專解僱並且辦理失業備案後,屬才能領取失業金

馬上入職新公司也沒必要領失業金,新公司入職開始繳納社保,失業金馬上停止發放

領取失業金條件:失業保險繳納一年以上,單位解僱並且辦理失業備案,本人離職60天內去社保局辦理完失業登記

不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時,失業保險繳納年限累計到下次符合失業金領取條件時一起計算

8樓:匿名使用者

你在這裡問,你不如去去社保部門問問了,這樣清楚點

9樓:心如止水

不會,你已經找到工作的話就不可以了。-----關注一同保

10樓:女鄭姜娟

我以前上了3年然後在另一公司上了8個月是否可以領取失業險

以前在武漢上班,公司交社保,後來從公司辭職社保停繳,回到家鄉

把原單位交的帳單和卡轉過來即可辦理 直接問你家鄉的社保局 你好,請問我以前在公司買了社保,後來辭職了就停了2年,今年又買了 社保停保是不能享受醫保的,需要補繳才可以。社保補繳方式 以個人名義參保的,如果漏繳不能夠進行補繳,只有是單位原因造成的漏繳才能夠進行補繳,並且補繳五險 如果單位沒有做申報 沒有...

我現在在廣州上班,但公司幫我買了清遠的社保,假如我辭職,新公司幫我買廣州社保,我可以轉移社保嗎

轉移需要 1 原公司開具離職證明,繳費清單 社保蓋章 2 新單位攜帶員工身份證 身份證影印件 原單位離職證明,原參保處轉出證明辦理轉入手續。有的地方可能還有參保時間限制 新參保地需參保幾年以上才能轉入 轉移辦理在新參保地接收後,以前繳納的社保不會有影響 養老保險在參保15即可享受,15年是最低繳費年...

如果社保買了十年又不在公司上班了可以個人一次交滿十五年嗎

可以自己繳納,可以拿身份證或參保手冊到你工作地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局直接繳納。自己可以繳納 社保,但是不能一次性繳納滿15年。一次性繳納滿15年,是有條件的 專參加職工基本養屬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延長繳費至滿十五年。社會保險法實施前參保 延長繳費五年後仍不足十五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