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買幾個月的二手房樓下投訴漏水,我新買的房子漏水,投訴應找那個部門。

2021-03-03 23:26:25 字數 3235 閱讀 7588

1樓:實習律師鄭

現在是你的物業,如果沒證據證明是前業主的責任(很難取證),只好自己承擔維修的責任

我新買的房子漏水,投訴應找那個部門。

2樓:法也團隊

向當地住房城鄉建設部門或者房管局投訴,要求合理修繕。

《建築法》第六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對建築工程的質量事故、質量缺陷都有權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進行檢舉、控告、投訴。

《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第五條***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國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的監督管理。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三條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3樓:大漠孤雁

新買的房子漏水,可以找物業投訴。物業會找施工單位履行保修義務,並對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根據《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四十條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牆面的防滲漏,為5年。你的房子是新買的,發生了漏水的情況,所以可以找物業投訴。

如果物業部門和開發商不管,你可以投訴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或當地「消費者協會」,來維護足跡的權利不受侵害。

擴充套件資料

房屋質量問題如何索賠:

1、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拒收、解除合同和要求賠償損失。

購房人在辦理商品房交接入住手續時,應要求出賣人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查驗該工程是否經驗收合格。

如果出賣人不能出示該商品房的《建築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表》,說明該工程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購房人有權拒絕收房,由此引起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如果出賣人超過約定的期限房屋仍然未能驗收合格,購房人可以解除合同並要求賠償損失。

商品房交付使用後,購房人認為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關規定委託工程質量檢測機構重新核驗,確屬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的,購房人有權退房,給購房人造成損失的,房地產開發企業應當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但這裡必須提醒購房人注意,委託核驗的工程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具備相應的資質,且委託哪個機構來檢測買賣雙方須經協商達成一致,如雙方協商不成應申請法院指定檢測機構,否則單方委託的檢測機構如果得不到另一方的認可,其檢測結果則沒有法律效力。

2、在保修範圍內的一般質量問題,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

購房人在接受房屋時,一般要對房屋進行必要的驗收,這也是購房人應該行使的注意義務,經驗收後確信沒有質量問題再辦理入住手續。

如果發現房屋有質量問題,應立即找開發商,要求對有質量問題的地方予以書面確認並加蓋公章,在對方解決好該問題後再辦理入住手續。如果在短時間內解決不了,應要求開發商承擔延期交房的責任,並索要書面憑證。

房屋交付使用後在保修期內出現的一般質量問題,在未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下,購房人有權要求出賣人修復。

因此增加的費用,應當由出賣人承擔。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購房人可自行或者委託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等,應由出賣人承擔。

3、因房屋質量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購房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是否屬於「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的情況,司法實踐中要通過實地勘察或鑑定進行綜合評定。

1、看房屋質量問題是否能夠通過修復解決,如果通過修復能夠解決,一般應要求出賣人承擔修復責任,並可要求賠償損失;確實無法修復再要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

2、看經修復後是否仍然存在威脅購房人人身、財產安全的因素,如果該房屋經修復後仍然不能保證購房人的人身和財產安全,購房人就要理直氣壯地提出解除合同,並要求出賣人賠償損失。

3、是經多次維修房屋仍然存在嚴重質量缺陷,無法正常使用,嚴重干擾和影響了購房人的生活,可提出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請求,由法官根據實際情況予以裁決。

4樓:房產諮詢與服務

1. 新買的房子漏水,一般先找物業部門。因為物業部門一般都受開發商委託聯絡維修事務,物業部門(應經開發商委託)聯絡施工單位前來保修。

開發商與施工單位有合同,且開發商扣有施工單位的保修款,所以「房子漏水」只要不是非正常使用原因,施工單位必須保修。

2。因你只與開發商有合同及保修關係,所以你可以直接找開發商(或找經開發商委託的物業部門或施工單位代表)。

3。你受「合同條款、及消費者權益法」保護。物業部門和開發商不管時,你可以投訴,投訴應找:當地「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站」或當地「消費者協會」投訴。

4。保修期結束,可找物業部門維修,如不是你使用原因,你就不用出錢(從房屋維修金內支出,此款已由購房者和開發商交過了)。

5。修理方法:將外牆漏水處從牆外鑿開,用1:2水泥砂漿加水泥含量的15%的明礬石膨脹劑補上即可。

5樓:幸運的活雷鋒

房屋漏雨維修應由產權人負責,實行「公房公修、私房私修」的原則。對房屋漏雨等共用部位的維修,按規定由相關業主共同協商議定,並分攤相關維修費用。具體如何解決,分為以下三種情況:

一、如房屋已交存維修資金的,屬已購市直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申請;提出房屋公共維修**。房屋維修費用超出交存維修**部分,由相關業主按照房屋所佔建築面積比例分擔。

二、屬已購單位自管公房的:業主向業主委員會或房屋所在地居委會提出申請;經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提出房屋維修預算明細,徵詢業主意見並填寫申請表,送交原售房單位;原售房單位到維修**交存銀行對賬並填寫相關**後,持資料到市住房保障中心辦理提取稽核手續;經批准後,原售房單位到銀行辦理轉賬,轉入業主委員會或居委會指定賬戶,用於房屋的實際維修。

三、商品房:如果業主的房屋在保修期內,應該找開發商負責保修。

如果房屋已交存房屋專項維修資金,屬於保修期滿後的維修和更新 、改造,且漏雨部位屬於共用部位,各區的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管理機構負責轄區內房屋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申請受理、現場勘查、使用方案稽核、參與竣工驗收等相關工作。

也就是說,如果商品房過了保修期,業主已交納房屋維修金的話,業主可以去房屋所在區房屋維修資金管理機構申請領取房屋維修金修理。

6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買的房子,從住進去到現在房頂漏水問題一直就沒解決掉,請問有什麼好的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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