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感覺交警處理不當,請大神給個建議

2021-03-03 22:35:52 字數 5504 閱讀 2329

1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處理應該沒有什麼不當。不

管對方是不是機動車應不應該在機動車道行駛

版,不管

權對方是不是酒駕,他是正常行駛在路上,因為你違法跨雙黃線掉頭才摔倒的,即使你和他沒有接觸,事故是因為你違法才發生的,你的主要責任是沒什麼問題的。對方不該走機動車道,對方不該酒駕,但是這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他的違法可以另行處罰。交警劃分責任,是看事故的起因,誰造成的事故誰負責。

2樓:匿名使用者

交警處理得當,你是此事故的主責,如果你不服可以去交警大隊複議。

3樓:子俊俊

這種情況機動車非常吃虧,伸訴是可以的,但是一般交通事故認證上,非機動車沒有闖紅燈或者妨礙機動車正常駕駛,責任上是機動車大一點。

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我該怎麼處理?

4樓:華律網

1、確定事bai故責任du:處理電瓶車zhi交通事dao故程式一般先由交警部版門勘查現場和調查

權後確定事故責任,根據事故責任大小承擔相應責任,此時要保留好事故責任書,若對結果有異議,可在責任書有效期內持此責任書申請複議。2、起訴鑑定索賠:然後是起訴,申請傷殘鑑定,以鑑定為準在進行索賠:

若事故中,有傷殘情況的,可向法院起訴,申請傷殘鑑定,以鑑定為準再進行索賠。索賠時,先由強制責任險保險公司在保險限額內承擔,不足部分由雙方按責任比例承擔。3、保全證據,溝通:

最後,交通事故成因比較複雜,應儘可能多的拍取事故現場的**,保留好事故認定書等證據,保持禮貌文明的態度與對方、交警等相關人員進行溝通調解。電動車是屬於交通工工具的一種,對於其的駕駛也是要遵守相應的交通安全規則,除了交通事故,同樣也要按照相應的程式處理,不然到時候因程式的問題導致自身權益受損就不好。

5樓:匿名使用者

首先你的

bai車是否在自己

du手裡,還是在車管所扣zhi押,交警已dao經判定責任,你也去過了交版

警隊,車權在自己手裡可以隨意開走去維修,等他聯絡你。如果車被拖走了,那麼就找交警給你開證明把車提出來。其實最簡單的方法就是報保險,保險公司會有人幫助你的。

交警的判斷還是正確的,不管是不是機動車道,電動車屬於弱勢群體,你也是得負次要責任的。

摩托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交警隊不下責任判定書,叫我們自己協商處理,這樣可以嗎,摩托車買了強制險

6樓:匿名使用者

這種事情很多,交警只是做現場勘察分析和劃分責任,不做賠償處理,一般都是雙方協商處理,要麼到法院上訴,協調處理

7樓:蘭度

保險公司能理賠多少肯定要看責任認定書的,還有你投保金額。

如果你們向交警索取責任書的話,他們應該是必須要給你們的。

8樓:包大爺

第一、事故責任定了多少、保險八成。

9樓:愛麗電動車

摩托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方在摩托車。因為摩托車屬於機動車。

關於交通法規問題---機動車與電動車發生交通事故責任怎樣認定

10樓:鼓鼓氣呼呼

具體分為以下幾種情況和處罰方式:

1、非機道被佔,允許非機藉機動車道行駛,此時機動車撞前方已經在機動車道內行駛的非機,要負事故全責。

2、即使非機道未被佔,如果非機已經在機動車道內行駛,機動車從後方撞前方同向行駛的非機,屬於機動車嚴重疏忽大意,要負80%的責任,非機負20%的責任。

3、只有一種情況例外,就是非機在機動車臨近時突然駛入機動車道,機動車緊急剎車都無法避免事故,那麼非機要負主責以上。

機動車無交強險,那麼本應由交強險賠償的部分由駕駛員賠償,另外予以2倍保險費的罰款

11樓:淡聊祭

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這裡十分明確規定,交通事故在此情況下,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由於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損害的是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因此,按此規定,能充分保護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先進思想,是對那種主張「撞了白撞」的有力回擊。

該法第76條還規定:「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機動車駕駛人已經採取必要處置措施的,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這裡雖有過錯責任的體現,但從「減輕」一詞來看,仍不失為是適用無過錯責任原則。

交通事故民事賠償應當以適應無過錯責任為主,過錯責任為補原則。

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一方承擔責任,雙方都有過錯,按各自過錯的比例承擔責任。

拓展資料:

一、如果是汽車全責。

如果是汽車全責,首先看看騎車人有沒有受傷,如果受傷嚴重,先打120叫急救車(救人命是最緊要的事),然後打122交通事故**,報警處理,車子先不要移動,等待警察來現場。

接著給保險公司打**,報出險,保險公司會派專人來現場拍照,一切妥當以後車子如果可以自己開走,就自己開到維修店等待定損維修,不能開走,讓保險公司派拖車免費拖到維修店。保留好為傷者交醫療費的發票,及所有賠償證明。當然大家可能會糾結墊付醫療費用的多少。

二、如果是騎車方有責任,一定要申請鑑定電動車屬性。

如果是電動車有責任,那麼就要提醒交警,對電動車的屬性進行鑑定,這樣才有機會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1、先打**報警,如果人受傷,還是叫救護車、報122.如果沒有受傷或者輕微傷,那麼一定要報警,並且此時一定要牢記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如果你不想麻煩,趕時間,覺得自己能承受各方財物損失的請飄過,你們私了。

2、鑑定事故電動車是否違規。

如果對方電動車設計時速大於20公里/小時,質量超過40公斤,續航里程超過25公里,電瓶額定連續輸出功率大於240w,只有這幾條有一條符合,那麼這個電動車就會被視同「機動車」,那麼交通事故,就應該按照機動車事故範疇處理,所以你要做的就是,要求對騎車人的電動車進行鑑定。

3、如果是違規車,將被視同為機動車處理。

如果鑑定出來電動車屬於超標車,那麼騎車人如果沒有摩托車駕駛證的話,就是無證駕駛,處以300-2000罰款,同時還可以處15天以下的行政拘留,如果他有騎車駕駛證的話,還要扣12分。如果對方不服,就需要將電動車進行暫扣處理,因此大多數使用超標車的騎車人都有所顧忌。不敢肆意妄為的找你麻煩。

4、鑑定電動車的屬性。

根據《道法》及實施條例,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管理和通行規則不一樣,主要區別有:機動車上道行駛必須投保交強險、登記上牌、駕駛人需要持有駕駛證,非機動車無此要求;機動車走機動車道,非機動車走非機動車道,在沒有非機動車道的地方,應靠車行道的右側行駛

發生交通事故時,法律對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的賠償比例有所照顧,即行人、非機動車駕駛人負次要、同等、主要、全部責任時,機動車一方分別承擔80%、60%、40%、不超過10%的賠償責任(比正常責任多10%)。

12樓:匿名使用者

發生交通事故後,確定雙方責任時需要根據事故現場並結合以下情況做出:交通事故認定應掌握行為責任原則、因果關係原則、路權原則和安全原則。

1.在你的敘述來看,你們雙方都有責任(當然我不是交警,沒有絕對的說法)。交警很可能用這種辦法來解決事故。

畢竟電動車是弱勢群體,交警很可能考慮這點,對你不是很有利。對方傷者傷的不重,應該不會有太多的醫療費用發生,而電動車損失也不大,協商解決。

2.《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條明確規定:「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

3.根據這個原則, 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害按下列方式承擔賠償責任:機動車與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之間,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有責任,可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責任,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故意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責任。

3、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是過錯認定原則。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即指有因果關係的行為在事故中的所起的作用;過錯的嚴重程度。

4、其中「過錯的嚴重程度」是以「當事人的行為」為前提的。在認定交通事故責任時,先看「當事人的行為對發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然後,確定該行為過錯的嚴重程度」。

13樓:找法網

電動車與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一般情況下機動車負主要責任。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六條

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造**身**、財產損失的,由保險公司在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責任限額範圍內予以賠償;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規定承擔賠償責任:

(一)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賠償責任;雙方都有過錯的,按照各自過錯的比例分擔責任。

(二)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沒有過錯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賠償責任;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有過錯的,根據過錯程度適當減輕機動車一方的賠償責任;機動車一方沒有過錯的,承擔不超過百分之十的賠償責任。 交通事故的損失是由非機動車駕駛人、行人故意碰撞機動車造成的,機動車一方不承擔賠償責任。

14樓:可以

公安機關未將電動車納入機動車的管理範圍,不能上牌。但大量電動車不符合非機動車40、20的技術標準,超標電動車不允許上路,出現交通事故後如果委託鑑定,一般認定為機動車。

15樓:匿名使用者

大家說了這麼多理論的東西,可是實際你去解決的時候不見得能夠用的上。首先,你們不是當時交警,沒有勘驗過現場,即使說的再詳細,在具體,也沒有現場勘驗的明白。其次,現在的交警在實際處理當中會非常靈活且「多面」。

他們會認為你機動車是有保險的,就算不是全險,也都有個交強險吧?那麼既然不用你車主本人買單賠償,交警當然順水推舟的當好人。實際生活中我處理這樣的事故時,保戶給我提供的交警手續簡直是各式各樣的辦法。

經常給機動車一點責任,讓他們承擔對方電動車傷者的醫療費用和電動車的修理費用。同時他會在私下與你們雙方溝通,讓你們各讓一步,比如說即使醫藥費保險公司給你報銷了,也不是全額報銷,那麼他就要電動車傷者私下少給機動車主少要一部分,或者其他有利於機動車車主的辦法,這樣事故雙方則能將自己的損失減到最少,而機動車的承保公司就成了冤大頭了。現在你的敘述來看,你們雙方都有責任(當然我不是交警,沒有絕對的說法)。

交警很可能用這種辦法來解決事故。畢竟電動車是弱勢群體,交警很可能考慮這點,對你不是很有利。對方傷者傷的不重,應該不會有太多的醫療費用發生,而電動車損失也不大,估計200元左右能解決。

這個時候你最應該的是先和對方傷者裝可憐,或者裝窮。然後私下的去尋找一些能減少你損失的辦法。具體辦法只能根據你具體情況來定,這裡也不方便說。

建議你最好搞個同等責任出來,一個,保險公司可以賠償對方的車損,只幾百塊錢,二個,保險公司可以負責賠償對方的醫藥費,這個裡面可能存在這自費藥品部分需要你自己掏錢買單,三個,也可以免去電動車方對你的過分敲詐,因為是個同等責任,他自己有過錯。希望我的回答可以給你提供到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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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動車負主要責任.由於交通事故中最容易受損害的是行人 非機動車駕駛人,因此,按此規定,能充分保護在交通事故中弱者的利益,體現了以人為本的先進思想,是對那種主張 撞了白撞 的有力回擊.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76條明確規定 機動車與非機動車駕駛人 行人之間發生交通事故的,由機動車一方承擔責任.這裡十分明確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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