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公審是終審嗎

2021-03-03 22:03:24 字數 1789 閱讀 3214

1樓:商標註冊

除涉copy

及有關國家祕密、個人隱bai私和商業祕密的案件du,其他案件一律公開審理,兩審才zhi是終審。

《民事訴dao訟法》第十條 人民法院審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實行合議、迴避、公開審判和兩審終審制度。

《刑事訴訟法》第一百八十三條人民法院審判第一審案件應當公開進行。但是有關國家祕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祕密的案件,當事人申請不公開審理的,可以不公開審理。

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佈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2樓:友望未來

不是的,一般是2審才是終審

3樓:匿名使用者

你好,我國兩審終審制,一般的案件都是兩審終審的。如果你是最高院一審的就是個終審案子了,當然還有其他情況,如特別程式審結的案件等,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民事 行政 刑事。都是「兩審終審」,對嗎?

4樓:成都李小林律師

我們國家實行兩審終審制,案件生效判決原則上不超過兩級審判組織,但是民事案件和刑事案件均存在例外情形。如民事案件的小額訴訟案件,實行一審終審;刑事案件,實行死刑複核制度。

附:《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

第一百六十二條 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符合本法第一百五十七條第一款規定的簡單的民事案件,標的額為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上年度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百分之三十以下的,實行一審終審。

《刑事訴訟法(2023年修正‍)》

第二百三十六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應當由高階人民法院複核後,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階人民法院不同意判處死刑的,可以提審或者發回重新審判。

高階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的第一審案件被告人不上訴的,和判處死刑的第二審案件,都應當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第二百三十七條 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的案件,由高階人民法院核准。

5樓:就是杜鵑

你好,我國在訴訟制度上實行「四級二審」制度,即我國設最高法院、高階法院、中級法院、基層法院四級法院,除適用特別程式的案件外其他案件(包括民、行、刑)都實行兩審終審制度。

6樓:匿名使用者

是的,還有有個再審,再審是為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錯誤判決、裁定,依照審判監督程式,對案件重新進行的審理。 法院對已經審理終結的案件,依照再審程式對案件的再行審理,其目的是糾正已經發生法律效力但確屬錯誤的判決或裁定。再審的特點是:

1、提起再審的主體必須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上級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和上級人民檢察院或本院院長 2、提起再審的客體是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第一審或第二審案件的判決或裁定 3、提起再審的時間是判決或裁定生效以後二年內提出;二年後據以作出原判決、裁定的法律文書被撤銷或者變更,以及發現審判人員在審理該案件時有****,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為的,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之日起三個月內提出。 再審是一項重要的訴訟程式制度,也是各國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的重要組成部分。縱觀各國的刑事訴訟法和民事訴訟法,對再審制度的規定大致可分為兩類:

一類是規定審判監督程式,即法定的機關和公職人員,基於法律賦予的審判監督權,對有錯誤的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提起再行審理。因為審判監督程式是以審判監督權為基礎的,因此,一般對提起的期限不作強制性規定,對提起再審的條件和理由等也只作原則性規定。 另一類是基於當事人訴權的再審,即當事人不服已經生效的裁判,向再審法院提起再審之訴,再審法院對案件再行審理。

各國一般對再審的條件和理由、再審的範圍以及提起再審的期限都作了具體的規定。

7樓:胡延斌揚州

是的。我國實行「兩審終審」。

二審終審後以後還能抗訴嗎,刑事案件二審終審後,檢查院還可以抗訴嗎

是可以抗訴的。抗訴包括二審抗訴和再審抗訴兩種。二審抗訴 即地方各級人民檢察院認為同級人民法院的一審刑事判決 裁定確有錯誤時,在法定抗訴期限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的抗訴。我國刑事訴訟法對這種抗訴規定的具體程式是 檢察院將抗訴書通過原審法院提交上一級人民法院,提出抗訴的人民檢察院還應將抗訴書抄送上一級人...

兩審終審制是怎樣一種制度,怎樣理解兩審終審制

法院審判案件,就審判程式而言是兩審終審制。兩審終審制,就是一起案件經過兩級版法院審判終結審判的制權度。也就是說,地方各級法院對於按照審判管轄權的規定對由它審判的第一審 初審 案件做出判決或裁定以後,若當事人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 一級法院提起上訴 若同級的檢察院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限內向上一級法院...

法院真的是案多人少嗎

看你是什麼型別的工作啦,公務員還是人人想做的。如果繼續想做,讀書是免不了的,因為現在門檻越來越高嘛,保持優勢是必要的。不過很多有門路的學法律的也喜歡改去做律師。案多人少體現在民事庭中較多,題目用詞有些不當,應是案件持平,但法官少才對,作為民事法官的我,壓力是很大的,別的我就不多說,在法治論壇上很多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