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古代市與城市的區別,古代城和市有什麼區別

2021-03-03 20:58:51 字數 2232 閱讀 7735

1樓:匿名使用者

古代的「市」,是bai市場,或du

者作動詞,是交易、貿zhi易的意思

城市,dao則是城池和城鎮

最開始內的城市容,是因為貨物交易,使得人口聚集,從而形成了城,因為城的出現主要原因是「市」,所以叫城市。

而鎮的出現,則和軍事有關。鎮最早是南北朝時期的軍鎮,沒有城市的功能,只有軍事功能。但是到後來,邊關軍鎮,由於有駐防的關係,邊境**也趨近於軍鎮,這樣也逐漸具備了小規模的城市功能。

到我們現在,城市和城鎮,就完全只按規模和行政區劃來稱呼了。市不再只指市場,而鎮也不再是軍鎮。只指市場的,現在叫市場、商場或者集市。

2樓:熙巫

城市:人口聚集地方,比如西安、郡、州、道、府、路、國家的行政中心等大量聚集人口的地方。

市:古代城市中只能在固定地方固定時間範圍內交易東西,這些區域稱之為市

3樓:兔牧馬人

古代的一般的城市和現在城市的區別就是特別的小,沒有現在的城市那麼大,而且基礎設施特別的差

古代「城」和「市」有什麼區別?

4樓:匿名使用者

城,是指帶有bai圍牆的居民聚集區du,一般來說叫做城的zhi地方肯定有駐軍,而dao且是正規軍。

內市,指的是市集,是人們進行容物物交換或者商品**的地方。這種「市」又分好幾種,最常見的兩種,一種定期定地方的,又叫「集」,一種是常年開辦的定地方的,又叫「坊」。

一般來說,我們現在的城市,都是由以上兩種地方發展起來的。比方說天津,就是由軍隊駐紮的城堡發展成為大城市,比方說嘉興,就是由廣泛交易的市集發展成為大城市的。

5樓:匿名使用者

古代的「城」專指用抄城牆圍起bai來的防禦性設施

du而「市」是劃定的專門用於zhi商業dao交易的集市,集市有可能在城內,也可能在城外,和現在的「市」不是一回事 ,當時的「市長」是管理市集的**,相對於現在的工商局和城管的職能

6樓:低調的研究者

城主要指的是政治軍事設施,市是經濟、商業場所

市是城內部的一部分

7樓:匿名使用者

城池、市集,完全不同的概念

古代「城」和「市」有什麼區別

8樓:不羈的風兒的家

古代的「城」專指用城牆圍起來的防禦性設施,而「市」是劃定的專門用於商業交易的集市,集市有可能在城內,也可能在城外,和現的「市」不是一回事 。

如果滿意,求採納。

9樓:漢半芹翦悟

城,相對於郭而言,城在中心,郭在周邊,也叫外城,如「三裡之城,七裡之郭」。市,動詞,在古代是賣賣物品,後來發展為「賣賣物品的場所」之意。如「昨日入城/市,歸來淚滿巾.」

為什麼古代的城市和鄉村沒什麼區別?

10樓:古建家園

當然有區別了,你想想古代的農村和古代的長安城,通過你看古裝電視劇也能感受到古代的城市和農村還是有差距的。

11樓:鹿野小花

自給自足的小農經濟,城市與鄉村差別不大。

12樓:田哥

在古代城市和鄉村是沒有什麼區別的。城市人一般為手工業勞動者和商人為主,沒有工業,鄉村以種植紡織為主,而且他們之間互相依存,關係密切。

13樓:劉紹宗的春天

從演技某種意義上講古代城市和鄉村是有區別的,比如農村要耕地而城市不耕地

14樓:57國良

古代的城市和來

鄉村沒自有什麼區別呢

bai?我認為那時候城市人口少du

!沒有高樓大廈zhi!更沒有工dao業!

城市裡也就是集市,大家到一起互換物品!所以區別不大!現在不同,城市裡是文化經濟**中心,有高樓大廈!

有工業及各行各業!區別大了!

15樓:紅海上生明月

古代的城市和鄉村沒有區別只是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的,例如我國古代是農耕社會,商品經濟不發達,都是自給自足的農業,從這一點說區別不大。

其實古代的城市和鄉村還是有很大區別的。聚集的人多,重要的地方有城池等。

16樓:s熟悉溫柔

城市一般有市場,酒店之類,農村種地為主

17樓:匿名使用者

以前大部分都是茅草匹屋!現在都是高樓大廈啊!

中國古代草市有沒有坊市界限中國古代的草市是哪個朝代出現的以下哪種說法最正確

打破了唐代坊市制度的限制。草市原來是鄉村定期集市 各地又有俗稱,兩廣 福建等地稱墟,川黔等地稱場,江西等地稱扵,北方稱集。起源很早,東晉時建康 南京 城外就有草市,大都位於水陸交通要道或津渡及驛站所在地。其命名用意,或說因市場房舍用草蓋成,或說因初系買賣草料市集。經過長時期的發展 到唐代 其中一部分...

古代州郡相當現在省還是市就是古代的省

在秦朝以前 中華大地劃分九州 這裡不能確定說州屬於哪個級別 公元前221年 秦統一全國後 推行郡縣制 這裡的郡相當於市級 公元前106年 漢元封五年所置監察區域 此後 與地方之間出現了一級 州即是我們現在所說的省 郡是市 到了唐朝 郡依然相當於市級 宋代時路為省級行政區 元代設行中書省 明自宣德三年...

公司與員工簽訂勞務協議,協議中明確規定員工工作中出了事故一切損失自行承擔。請問協議合法嗎

明擺著違背勞動合同的準則!只要是員工為僱主工作,因公受傷,公司要拳拳對你負責,而必須要為員工辦理 保險業務。如果在規定的時間內沒有辦理保險,待事故出現時,那些保險業務將會預設生效。行為不合法,協議無效。違反勞動法。可以舉報 那些保險業務將會預設生效,公司要拳拳對你負責,而必須要為員工辦理 保險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