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述公司發起人的責任,不要簡述的

2025-07-22 10:25:22 字數 3588 閱讀 2966

簡述公司設立中發起人的法律責任。

1樓:網友

發起人是指籌辦公司的設立事務、認購公司的股份、進行公司設立行為的人。發起人對於股份****的設立具有重要意義。發起人在進行公司設立行為過程中,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

發起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相互關係屬於合夥性質的關係,其權利、義務、責任可以適用合夥的有關規定。

在設立公司的過程中,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1)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2)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付同期銀行存款利息的義務;

3)在公司設立過程中,因自己的過失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4)發起人虛假出資,如未支付貨幣、實物或者未轉移財產權,欺騙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5)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抽逃其出資的,責令其改正,處以所抽逃出資金額5%以上15%以下的罰款。

簡述公司發起人的權利、許可權和責任

2樓:駝絨色特

從公司獲得發起行為的報酬的權利;

設立費用償還權;

投資的股份可以成為優先股;

特別的利益,如發起人可以優先認購新股,優先購買公司的產品,利用公司裝置,在公司解散時優先分配剩餘財產等。(當然,發起人的這些權利要在公司正式成立後才能發生或具有法律上的意義。 )

未能找到許可權,找到了公司發起人的義務:

組織對所設立的公司的前景進行可行性研究和論證;

認股並繳納出資;

負責制定公司的章程並在章程上簽字蓋章;

通過一定方式籌集資金;

組織辦理申請成立的有關手續;

召集創立大會;

選舉公司的組織機構,等等。

發起人的責任: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的規定,發起人的責任可分為《公司法》規定的責任、刑法規定的責任和其他法規規定的責任。

1.按照《公司法》第97條的規定;股份****發起人應承擔的責任有: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在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在公司設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此條針對的是股份****,但筆者認為應當同樣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此外,我國《公司法》未明文規定發起人對受損害的第三人(主要是公司債權人)是否要承擔直接損害賠償責任。

2.按照我國《公司法》第208條的規定,發起人未交付貨幣、 實物或未轉移財產權,虛假出資,欺騙債權人和社會公眾的,責令改正,處以虛假出資金額5%以上、10%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我國《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發起人在公司成立後, 抽逃其出資的,責令改正,處以抽逃金額1%以上,5%以下的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不成立時發起人的法律責任有哪些?

3樓:小粗拉

根據《公司法》,股份****的發起人應當承擔下列責任:

一)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負連帶責任;

二)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三)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由於發起人的過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損害的,應當對公司承擔賠償責任。

試卷號5092,公司法,電大考試,給我複習資料!

4樓:網友

三、名詞解釋(本大題共5小題,每小題3分,共15分)29、子公司。

30、忠實義務。

3l、募集設立。

32、破產別除權。

33、競業禁止義務。

簡答題。1、簡述公司發起人的責任。

2、簡述股東資格的喪失途徑。

3、簡述外國公司分支機構的主要特徵。

4、簡述公司增資的法定程式。

論述題。論我國《公司法》規定的出資規則。

案例分析題。

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資設立龍源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章程規定:公司註冊資本500萬元,其中,甲、乙各以100萬元現金出資,丙以私有房屋出資,丁以專利權出資,戊以裝置出資,各折價100萬元;甲為公司法定代表人,併兼任監事會主席;經營利潤按股東實繳出資比例分配。

至2010年9月,丙的房屋仍未過戶登記到公司名下,但事實上一直由公司佔有和使用。

2010年3月,甲向銀行借款200萬元,龍源公司董事會開會決定為這筆借款提供擔保。

問題:1)甲的任職是否合法?為什麼?

2)龍源公司章程中關於股東利潤分配比例的規定是否有效?為什麼?

3)丙作為出資的房屋未過戶到公司名下,是否履行了出資義務?為什麼?

4)董事會的擔保決議是否合法?為什麼?

簡述企業設立的法律後果?

5樓:七色彩虹之毛毛

答:復簡述企業設立的法律後果。

1、公司制設立完成,符合法律規定的要求,被依法核准登記,獲得法律人格。

2、公司設立沒能最終完成,導致公司設立失敗。

3、公司設立存在瑕疵,導致被責令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被宣告已成立的公司無效或被撤銷。

6樓:皆有可能

一、公司設立時責任主體的確定。

設立中的公司不具備法人資格,沒有獨立的民事主體資格,設立中的公司一般以「某某公司籌備處」等名義對外進行民事活動。如公司成立,公司在籌備期間的行為由成立的公司承擔。如公司不成立的,該法律後果由發起人承擔。

公司設立的法律後果有哪些?公司設立時責任主體怎麼確定?

需要注意的有以下幾個問題:

發起人為設立公司以自己的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合同相對人可以要求發起人承擔責任,如果公司成立後對前述合同予以確認,或者發起人能夠證明公司實際享有合同權利或者履行合同義務的,合同相對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合同相對人具備選擇權,選擇發起人承擔責任的,就不能要求公司承擔責任;公司承擔責任的,不能向發起人主張權利。

發起人以設立中公司名義對外簽訂合同,公司成立後合同相對人可以要求公司承擔合同責任;如果公司有證據證明發起人利用設立中公司的名義為自己的利益與相對人簽訂合同,公司可以不承擔責任,但是相對人為善意的除外。合同相對人以此向法院起訴時,可以列公司和發起人為共同被告。

二、公司設立的法律後果有哪些。

1、連帶賠償責任。

設立費用及債務原則上應由成立後的公司承擔,但當公司不能成立時,先前發生的與設立相關的費用及債務就失去了公司這一擬定的承擔主體,只能改由實施設立行為的主體(發起人)承擔。

由於發起人之間的關係近似於合夥關係,因此各國或地區的公司立法多規定對此準用合夥的有關規定,即由發起人對設立行為所生費用和債務負連帶賠償責任。

2、對已收股款的返還責任。

在採取募集設立公司的情況下,發起人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還負有返還股款並加算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至於發起人相互之間的責任承擔,應按其約定或投資比例進行劃分。

因此,一般情況下,當企業未成立時,對於認股人已經繳納的股款,發起人應當予以返還,並返還相應的利息。本案中,由於中聘產業公司設立失敗的,劉利有權依法向主張返還股款。

7樓:李晨豪

他說企業社會化的法律後果它是根據不同的進位來我們所說的業的發力行。

公司設立過程中發起人應當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發起人在股份bai公司設立du過程的責任有 1 設 zhi立失敗的,對設立dao行為所生的 債務 費用承擔版連帶權責任 2 設立失敗的,對認股人已繳納的股款,負返還並甲酸銀行同期存款利息的連帶責任 3 設立成功,但發起人在審理過程中的過錯知識公司利益受損的,對公司負賠償責任。以 發起人在股份公司設立...

股份有限公司的發起人應承擔的責任有哪些

發起人是指籌辦公司的設立事務 認購公司的股份 進行公司設立行為的人。發起人對於股份 的設立具有重要意義。發起人在進行公司設立行為過程中,應當簽訂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發起人在公司設立過程中的相互關係屬於合夥性質的關係,其權利 義務 責任可以適用合夥的有關規定。在設立公司的...

安史之亂的發起人是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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